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得以顺利实践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顺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民主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控,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体现。既可防治腐败,又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一要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公开是监督的前提,也是最好的防腐剂。在进一步完善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公开的新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建立网上廉政信息平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增加透明度。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坚持群众路线,扩大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二要在全社会营造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培育民主监督的深厚土壤。在全社会普及民主法制教育,不断激发人民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热情。同时,防止超越法律和制度约束的权力的滥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的本领。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代表、职工代表等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体现。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各种问题,以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公开性强、普及面广的优势。新闻舆论监督不但具有辐射性、经纬性和大众化等特点,而且是一种强有力的、迅速化的监督。应抓紧制定有关舆论监督的法规,明确规定新闻媒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新闻媒体能依法履行其监督职能,切实成为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作、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心声的有力工具。四要重视家庭监督的作用。家庭监督是一种温情监督,通过相互提醒、相互警醒、相互勉励,提高廉政意识,共筑尊廉崇德的良好家庭风尚,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起着独特的作用。通过建立八小时外家属监督卡制度、八小时外情况报告制度等,让家属和子女参与监督,在家庭筑起反腐城墙。
(选自《新党章学习问答200题》,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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