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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2012:新刑诉法,构筑人权保障基石

人民网记者  徐  隽

2012年12月26日08: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周文伟是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近他特别忙,刚检查完新购置的录音录像设施,又在新设立的律师会见室调试起了新引进的电子化阅卷设备。

“这些设施设备是专门为迎接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而准备的。”周文伟说,为了顺利实施新刑诉法,巨野县检察院还组织了6场专题研讨会,制定了《关于律师介入审查逮捕案件的办理办法》、《对犯罪嫌疑人适用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可行性评估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

刑诉法有人权保障“小宪法”之称,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诉法修正案,这是我国刑诉法1979年实施以来的第二次大修。修改后的刑诉法完善了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等,既注意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维护公民、社会和国家利益,又注意对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随着刑诉法的修改,监狱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人民警察法也相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给政法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2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大力开展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办案区与其他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讯问室全面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已完成80%以上。

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重点案件讯问等工作音像资料随案移送规定》等多项规定,完成了有关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分工、律师行使辩护权、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鉴定人出庭问题、强制医疗等7项配套规定的起草工作。

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为解决“证人到案难、说实话难、法庭质证难”问题,根据新刑诉法规定,购置了不暴露特殊证人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设施,制定了证人保护预案,还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证人作证补助经费。

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出台、设施设备的配置、观念做法的更新,使新刑诉法的精神从法律规定变为了生动实践,构筑起了人权保障的基石。

这是一部法律修改在制度和实践上带来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只是2012年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也是2012年民主政治发展的显著特点。

201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得到有效实施,法治国家呈现新的面貌。我们有理由相信,走过2012,迎来2013,一个民主得到保障、人权得到维护、法治得到尊重的中国将更加引人瞩目、令人期待。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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