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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泽渊:我们的旗帜写着公平正义
2012年12月18日09:30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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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正义是人类美好的价值追求,理应是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在革命年代,也就是面对社会的不公平、不正义,共产党人才高举起革命的大旗,号召人民一起推翻了旧制度。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成为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努力奋斗的现实目标。为此,不断试错,党和人民都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整个报告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认知和新构想。
  首先,十八大报告从思想认识到高度,论述了公平正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它认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就表明,公平正义不是外附的,而是内在的,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构成部分。实现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多少年来,我们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们不是执政党,没有这种条件与可能,今天我们党有了这样的条件,又有了这样的认知,维护公平正义应该成为我们的实际行动。有了这一认识,就对公平正义有了一个明确的政治定位,就可以旗帜鲜明地追求公平正义,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和理想。
  正确认识并定位公平正义是重要的,但这仅仅是一个前提,更重要的是还要找到如何维护公平正义的路径。十八大报告指出了具体的方向。就是“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制度建设成为了我们的首要任务。如何建设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难题。建立一套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是我们党的夙愿,但是到目前为止,依然只是在探索之中。十八大报告并没有止步于认识的提升,它还进一步指明了制度建设的路径,即“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在这里,它提出了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环境、平等参与和发展权利等核心问题,表明了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的关键和重心所在。
  公平正义的制度建构是重要的,而且是首要的,在加强制度建构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予以足够的法治保障。报告要求我们必须确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观。在全社会树立公正意识,将公平正义作为社会普遍的价值准则,作为社会共同奉行与崇尚的目标。同时,政府的执法活动必须公正。报告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的行政执法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任何国家的绝大多数的法律都是由政府执行的。没有公正的执法,司法将难以尽行纠正,不胜其烦。司法会因无暇顾及而失之效用。最后,维护公平正义必须有公正的司法。党的十八大报告从依法治国基本要求的角度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公正是一个社会最后的公正,也是最基本的公正,是公正的最后保障。没有司法公正,现实的不公正都失去了纠正的可能性。尤其由权力所带来的不公正,就难以被司法所修正,社会由此也就丧失了公正得以救济的法律底线。
  十八大报告从公平正义的思想认知、制度建构和法治保障三个视角提出并论述了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时代主题,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建设提供了现实的路径。我们应该为此而不懈努力,将理想中的公平正义逐步地演变成为现实,并加以切实维护。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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