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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黄清吉

2012年12月17日08:0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发展人民民主,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重要保障。

  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和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和实现绝大多数人的权益。同时,我国政治体制还有一些需要完善和发展的环节,在扩大人民民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建成高度发达、完善的人民民主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过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人民民主的关键是在党的领导下,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使民主制度更加健全、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一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践证明,它是能够代表人民、保障人民利益的好制度。因此,必须保持我国政治制度特别是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性,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二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应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四是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基层民主建设成功与否,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应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五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六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责编:赵晶、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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