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切实解决好就业这个重大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并将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
第一,全面准确把握新的就业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我国就业的方针,在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基础上,第一次将鼓励创业纳入就业方针,并强调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新的就业方针明确了劳动者、市场、政府在促进就业中应发挥的作用。自主就业体现了劳动者在就业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选择就业的权利;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调节就业的基础平台;政府则通过制定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着,需要采取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
第二,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就业的重大政策措施。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第一次将促进就业上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要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的变化,及时充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协调,加大公共财政对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着力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
第三,加强对重点群体就业的扶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要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畅通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之间的职业通道,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改革高等教育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要坚持城乡统筹,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进城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要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制度,完善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形成援助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做好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及时有效的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岗位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尽快实现就业。
第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不断适应新的职业变化,增强就业稳定性,必须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注重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要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订单式定向培训等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要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网络。
第六,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大功能,而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只发挥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通过实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和就业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吸纳失业人员就业,构建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节选自《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一书,学习出版社、红旗出版社2012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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