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为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和市场是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是经济管理和调控主体、涉及发展全局的重大利益协调主体,市场是把政府同各类微观经济运营主体连接起来的桥梁、配置各类经济资源的基础环节、媒介产权产品和其他要素交换活动的基本场所。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走向和运行质量。政府行为往往表现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市场功能往往表现为供求、价格自发调节和自由竞争,两者紧密关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因为政府行为不可能完美无缺,市场功能也不可能完全有效,两者都有弱点,都存在局限性,需要协调互补。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作用,也要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同时,积极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如果政府管理和调控的范围、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其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会抑制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但也存在着自发性事后调节、催生过度垄断、排斥公共利益、引发两极分化等固有的功能缺陷,而且仅靠自身力量难以克服。完全摒弃政府管理和调控的市场经济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行为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必须要解决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但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处理上,既存在政府干预过度,也存在“市场失灵”,政府作用和市场功能都亟待进一步完善。如在政府作用方面,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过多过细,各种政策工具选择搭配不适当,过多运用行政性手段干预市场主体特别是微观主体,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对公共产品生产分配的管理调节作用弱化,影响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又如在市场功能方面,不少企业为获取市场高额利润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大量排放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一个时期以来,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过度市场化,造成利益导向扭曲,使公共服务长期处于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状态,等等。这些问题近年来虽有不同程度解决,但从总体上看,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下一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为核心,围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改革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能够扬长避短、有机结合,都得到有效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节选自《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一书,学习出版社、红旗出版社2012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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