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我们党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大适时对党章进行修改,反映了全党意志、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是党的十八大取得的重大成果。从内容上看,党章修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即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新的定位和阐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对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进行充实;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进行充实;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行充实完善;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这些重要修改,集中体现了党章在党内“四个最高”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指导全党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体现了全党最高意志。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我们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修改党的章程是其重要职权之一。实践证明,在全党选举产生的党代表大会上,集中全党智慧,汇聚全党力量,凝聚全党共识,把党在一个时期内探索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部署写进党章,一方面体现了全党的最高意志和共同意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们党对“三大规律”的准确把握和科学运用。从这个意义上看,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写进党章,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正是全党意志的集中反映、全党智慧的集中凝结、全党愿望的集中表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贡献。
二是体现了全党最高权威。党的历史表明,修改党章的实质和目的,旨在逐步解决党在领导中国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独特问题。由此决定了修改党章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成熟的改、不成熟的不改。这既有利于实现党章与时俱进、体现党和国家事业新要求;又有利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十八大党章坚持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已经在党内达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正如我们关注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内涵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表述,对“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特别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阐述,对改革开放特别是其在当代中国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新论述,成为此次党章修改的亮点。把这些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能够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的重大论断写进党章,旨在宣示,在当代中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无论是在理论、实践还是制度层面,都已经展现出了为全党高度认同、为各级党组织自觉实践的正确性、不可逆性和蓬勃生命力,这对今后党和国家发展方向,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方向性指导意义。
三是体现了党内最高法规。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新形势下,党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尖锐,尤其是腐败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轻者伤及自身,重则亡党亡国。由此更要求我们党,要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为科学的制度、更具威慑的力度,崇尚法治,健全法规,严明纪律,从严治党,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此次党章修改中特别强调,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这不仅是从党内最高法规层面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作出的严明规定,更意味着在今后的权力运行和政治生活中,以党章为核心,由准则、条例、规定等构成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必将在党内生活中更受尊重,在权力运行中得到更加坚决地执行。
四是体现了党内最高规范。在全球化、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一个8000多万党员的超大型执政党如何领导好一个13亿多人的超大规模发展中国家,必然会对党的建设的价值理念、目标路径、方式方法等提出新要求新挑战。面对诸多“中国式”问题,党章修改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毫无疑问,这些新要求新规定,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将起到更好的指导、规范和推动作用。
(作者系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