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是基于对“四化”的重要性、关联度和存在问题的科学分析作出的战略决策。
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四化”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关联中发展的;“四化”的作用也不是单独发挥的,而是在融合、互动、协调中实现的。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化和工业化需要深度融合。信息化是工业化的产物,反过来又通过与工业化融合,带动工业化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应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已经和正在成为一种全面、动态、优化的资源配置方式,重塑全球化时代我国产业竞争新优势。二是工业化和城镇化需要良性互动。城镇化是工业化的产物,工业化创造供给,城镇化创造需求。产业是城镇发展的基础,城镇是制造业和其他非农产业发展的主要场所和载体。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只有工业化和城镇化这两个“轮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才能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三是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相互协调。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都是农村、农业发展的路径和手段,相互依托,相互促进。仅仅依靠城镇化,忽视农业现代化,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而且容易导致农业萎缩和引发“城市病”。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四化”发展的协调性不断增强,但是按照同步发展的更高要求,还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不够。我国工业化进展很快,但数量扩张特征明显,产能过剩;信息化仍处于以局部应用为主的阶段,多数企业的集成应用水平亟待提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融合放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不足。城市群内部产业功能定位和分工不清晰,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筹安排,不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缺乏产业支撑,服务功能薄弱,人口承载能力不强。两亿多农业转移人口没有充分融入城镇生活,城镇化质量不高,难以为工业化提供需求支撑。三是城镇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不力,农业现代化明显滞后。农业就业结构演进慢于产业结构变化,大量人口滞留在农村,不利于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工农业发展不平衡,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比较效益低,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大幅低于城镇居民,影响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扩大。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是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增强竞争力,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二是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构筑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的城镇产业发展格局,促进产业集群、城市群布局、人口分布相衔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生活,提高城市宜居水平。三是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着力推动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合理有序向城镇流动,使农业更多得到城镇化、工业化支持,促进农业发展专业、规模、集约生产,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节选自《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一书,学习出版社、红旗出版社2012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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