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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维护宪法,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

——一论习近平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12月07日08:1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的地位至高无上。在当代中国,从国家来看,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人民而言,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就我们党来说,宪法是执政兴国的法制保证。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前途和人民命运的高度,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全面回顾了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深刻论述了宪法的至上地位,总结提出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四点要求,这是我们党对宪法认识的又一次升华,对我们保证宪法有效实施,推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公布施行的。追本溯源,可以追溯到1949年“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其后发展,则有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重要修正。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一个特点分外鲜明: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

30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回顾30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历史经验,不仅可以得出一个有力结论,我国现行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更包含着一个宝贵启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点要求,我们就一定能使“纸上的宪法”转变为“现实的宪法”,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转化为民族复兴的强大动力。

(责编:赵晶、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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