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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踪:以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李旭东

2012年11月23日08: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7年爆发并重创美国银行业的美国次贷危机,不仅迅速蔓延到整个欧洲银行系统进而引起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而且加速了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严重阻滞了世界经济增长。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和建立审慎监管制度受到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学术界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在内外部经济困难增多的情况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尤需引起高度重视。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面临的重大挑战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国际清算银行就指出,单个金融机构的监管不足以维持金融稳定,应加强对整个金融系统风险的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更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外部突发事件、金融市场不完善和金融机构的内生脆弱性都是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原因。同时,现代金融市场上银行、保险公司、券商、投资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又大大加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在缺乏有效监管制度的情况下,经济繁荣和金融体系复杂性能够包容一定程度的金融风险,但当产生的泡沫无法继续维持时,一个偶然的冲击就可能使累积起来的金融风险爆发成为金融危机。

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前,美国资本市场长期信奉自由主义,监管者过于相信市场力量及自律管理,没有看到金融市场一片繁荣掩盖下的重重危机。为防范类似金融危机再次发生,以《多德—弗兰克法案》和“巴塞尔协议Ⅲ”为代表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方案在2010年后出台,意味着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得到了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可。目前学术界和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策略仍处在探索阶段,比较一致的认识是应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完整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

跨行业监管。金融市场的同质化、趋同的投资理念和监管标准往往导致不同金融市场的机构持有相同的风险敞口,而资产负债表的高度关联造成了整个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因此,建立一个涵盖各个金融行业、财政部门和经济研究部门的专门协调监管机构就成为应对经济周期中金融市场震荡和风险积累、扩散的必要措施。

动态监管。目前关于系统性风险的新观点认为,风险的累积过程远比引发危机的导火索更为危险,监管者应关注风险隐患在经济波动中的演进过程。定期、全面的系统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是推进动态监管最为重要的工具。

影响我国金融系统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有研究认为,目前我国金融面临防范风险和深化改革的双重挑战,金融体系面临系统性风险隐患,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投资下滑、出口增速回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周期性不良贷款增加等,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这些风险,防止风险积累蔓延。

一些学者认为,由于目前我国金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并且资本市场尚不发达,类似美国次贷危机那种由复杂金融衍生品和混业经营造成的金融危机尚不会发生。金融市场制度决定了当前我国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源自宏观经济压力和传统经济增长模式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具体说,今后一个时期,影响我国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经济潜在增长率呈下降趋势。金融市场的本质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资本平台,实体部门良性发展是金融系统稳定的前提,而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结构失衡和财政货币政策失当都会造成金融风险的积累。虽然依靠国家有力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我国实体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并没有出现硬着陆,但强力刺激政策毕竟难以持续。很多学者认为,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正呈下降趋势。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将会影响金融系统的安全性,由呆坏账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增大。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和房地产信贷风险。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投资一直是刺激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但这种严重依赖土地价格的增长方式带来的债务和信贷隐患不容忽视。据审计署公布,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万亿元,大约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7%。单纯从这一数字看,地方政府债务仍处于可控区间,但由于一些地方财政非常依赖土地收入,如果土地价格下降,一些地方就容易出现财政问题并波及金融机构。另外,我国在2005年至2011年间,房地产信贷增速远高于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速和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房地产信贷风险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金融市场结构单一,风险抵御能力不足。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需要大量异质风险偏好存在,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和证券投资机构的操作策略明显趋同,持有的风险敞口过于集中,容易引发市场震荡和系统性风险。此外,我国金融系统的内在脆弱性明显制约了其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金融交易的高杠杆和虚拟化特征使得金融机构能够进行远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操作,一旦发生危机则会放大和扩散风险,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

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

目前我国金融的分业经营制度和尚不发达的金融市场,使得短期内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很低。但随着金融机构业务的复杂化、国内资本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关联度越来越高,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需要从侧重单个机构风险的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方向转移。在这方面,学者们提出了一些应对思路。

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和预警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积累和爆发的前提就是精确地识别、度量和预警金融体系的风险水平,避免累积过高的系统性风险。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国际上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办法主要是综合指数法和早期预警方法,两者主要是基于会计资产负债表展开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分析数据不仅基于资产负债表,还包括债券和股票市场上的高频数据,评估视角也扩展至宏观经济对金融体系的影响以及金融体系内部关联性和传染性。我国在系统性风险预警方面已经进行一些有益探索,中国人民银行从2005年开始定期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银监会2007年发布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但这些评估还处于初级阶段,动态测度金融系统风险的措施仍显不足。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开发的系统性风险定量监测模型,包括网络模型、协同风险模型、危机依存度矩阵模型和违约强度模型。

建立跨部门的金融联动监管平台。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虽然一些研究机构已经提示过美国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市场的风险过高,但并未引起美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足够重视。其原因在于,危机前的美联储和银行监管部门没有担负起监管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的职责,只是各自把目标集中在货币政策和单个银行机构的审慎经营上,忽视了对整个金融系统稳定性的监测。我国“一行三会”的监管机构设置虽然目前可以满足金融各子系统的监管需要,但随着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业务交叉性趋强,实体经济波动性加大,各个监管机构有限的监管范围难以防止负向冲击在各部门间的传递。因此,可以联合“一行三会”、发改委、财政部和被监管机构,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模型对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系统数据作出准确的分析和评估,制定有效的防范风险积累和传播的经济和金融监管政策。

建立和完善逆周期资本监管政策。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是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对全球金融业和实体经济最严重的一次冲击。危机的发生总会引发反思和改革,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金融监管理论的一个深刻变革就是确立了逆周期监管思路。逆周期监管理论认为,虽然金融危机的爆发,如资产泡沫的破灭和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总是出现在经济周期的下行期,但问题的积累往往发生在经济上行阶段,所以应当引入针对系统性风险的具有逆周期特征的监管手段,以熨平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这就要求,一方面加强金融体系顺周期性的研究,特别是对资本监管、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等外部规则加以修改完善,以缓解其顺周期效应;另一方面建立逆周期性的资本要求,比如在经济上行阶段建立资本缓冲储备,以在经济下行时应对或有损失,还可以制定前瞻性的杠杆率指标和拨备计提规则等。总之,逆周期监管政策就是通过降低信贷交易、资产价格和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来增强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缓解总体风险,最终达到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法学院)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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