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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理论与社会管理
2012年11月20日14:5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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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晓雷(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 所谓“破窗”理论,由美国学者威尔逊和凯琳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这一理论认为,人的公共行为失范乃至犯罪,与无序的环境有某种联系。如果一个公共建筑物的一扇窗户损坏了而没能及时修理,很快其他窗户也会被损坏——这一理论后来被美国等引用到社会管理、社会治安和犯罪防控领域。“破窗”理论对当代中国社会管理体制转型有以下启发意义:第一,对公共生活中的某些失范行为和无序状态要及时治理,即公共建筑物的第一扇破窗要及时修理,即使对那些够不上违法的不文明行为,也要有及时修正的治理机制。第二,所有公共空间都要重视环境整治,有效防控连锁反应。第三,现代社会管理要以法治为基础。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公民个体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偏好固然有独立性、差异性、选择性,但在公共生活层面,却必须有基本原则或底线来规范公民的个体行为,这就是法治。法治不单是指法律法规条文,更重要的是有效执法。

(责编:朱书缘、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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