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8日16:11
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
民法典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功能、地位、價值等問題是民法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深入研究和把握這一課題,是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這就將民法典定位為一部基礎性法律。
從名稱上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漢語中,所謂“典”,通常有經典、典范等含義。這就表明,納入民法典的規則具有基礎性、典范性的特點,這個名稱也說明了民法典是我國民事立法的集大成。
從整個私法體系看,民法典是基礎性法律。在所有調整民事主體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私法規范中,民法典因其內容的完備性、體系的完整性、調整范圍的寬泛性、價值的指導性等特點而居於基礎性地位。這種基礎性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法律價值方面,私法的基本價值是通過民法典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基本規則體現出來的。這些基本價值在民法典中得到完整體現,如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公序良俗、維護人格尊嚴等,這些價值不僅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和規則,也是所有私法規范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其他私法規范在制定、解釋過程中,都應當以民法典中的基本價值為依循。民法典確立的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等價值,體現了私法的基本精神,是民法典科學性和現代性的保障。
在法律制定方面,民法典對於其他私法規范的制定具有指導性作用。如果沒有民法典,私法就無法形成完整的體系,私法規范之間重復、不協調甚至矛盾沖突的現象就難以避免。未來制定的民商事單行法不應與民法典相沖突,不能減損民法典所規定的基本民事權利,否則制定民法典的意義就會被削弱。
在法律適用方面,民法典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的基本依據。法官在適用法律解決民事糾紛時,首先應當從民法典中尋找裁判依據。如果民法典沒有明確規定,才能從其他規范中尋找法律依據。比如,現在網購糾紛較多,審理這類案件,應當首先適用民法典。隻有民法典沒有就相關問題作出規定,才能考慮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如果民法典與單行法發生沖突,首先應當適用民法典﹔如果單行法規定不清晰、不明確,則應當以內容清晰、明確的民法典相關條款為裁判依據。
在法律解釋方面,民法典為私法規范的解釋提供基本依據。法律適用必然涉及對法律規范的解釋。在對私法規范進行解釋時,要以民法典的規范和價值為依據,法律解釋的結論不得違反民法典的基本價值。民法典總則編所確立的基本規則、制度等,如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時效、民事責任等,對其他私法規范的解釋與適用,也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從整個法律體系看,民法典也具有重要的基礎性作用。法治的一個重要功能是確保國家權力依法行使、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民法典在確認和保護公民各項民事權利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促進國家權力依法行使的作用。這是因為,對民事權利的確定和保護本身就為國家權力的行使劃定了邊界。這就意味著,在立法層面,不只是私法,涉及行政權、司法權運用的公法,也不能與民法典的規定相沖突,不能減損民法典規定的民事權利。在行政執法、司法中,民法典也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方面,民法典可以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行政執法要尊重民法典規定的財產權利、人身權利等。另一方面,民法典明確了解決各類民事糾紛所適用的基本法律規則,保証法官正確審理民事案件、有效維護合法權益。各級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在這個意義上,民法典的實施效果,是衡量依法行政水平、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水平的重要指標。
(王利明,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此文系作者在人民日報理論部7月5日組織召開的“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專家研討會”上的發言)
(來源:人民日報理論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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