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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重要抓手

高德勝 李 玲

2020年06月23日08:03    來源:經濟日報

原標題: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重要抓手

新型職業農民是振興鄉村、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主體。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對於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加快構建高素質農民教育培訓體系。這為我們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指明了方向和路徑。我們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構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科學培育體系,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的市場競爭能力,讓新型職業農民真正成為農民致富的榜樣和農業發展的生力軍。

所謂新型職業農民,是指以農業為職業,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能致富的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職業化農民。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推動農業現代化、實現鄉村全面振興、促進農民脫貧致富的重要工程。

一方面,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推動農業現代化的重要環節。實現農業現代化是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農民作為勞動力要素主體,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是土地、資本、技術、管理、信息等其他生產要素發揮作用的根基。著力培育具備先進經營管理理念、掌握現代農業生產技術、靈敏捕捉市場信息的新型職業農民,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增強農業現代化發展動力,都有重要作用和意義。

另一方面,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力量源泉。鄉村振興,人才為要。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每一個方面都離不開人才。新型職業農民是現代農業的生產者主體,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一支重要力量。推進鄉村振興,要以農村青壯年、返鄉農民工、回鄉大學生等為重點,特別要培養更多知農愛農、扎根鄉村的新型職業農民,切實增強鄉村全面振興的主體力量。

還要看到,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促進農民脫貧致富的利民工程。2020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在貫徹落實精准扶貧、精准脫貧基本方略過程中,新型職業農民特別是農業職業經理人和青年農場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等,為帶動貧困農民脫貧致富作出了重要貢獻。之后,要繼續對農民進行知識、技能和綜合素質的培養提升,發揮新型職業農民的帶動作用,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注入源源不斷的人才動力。

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關鍵在人。近年來,我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取得很大進展,新型職業農民隊伍規模不斷擴大、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對周邊農戶的輻射帶動作用日益增強、培訓體系日益完善。目前全國新型職業農民總體規模超過1500萬人,一大批新型職業農民加速涌現,規模初顯,“誰來種地”“怎樣種好地”有了更有力的人才支撐。要看到的是,隨著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的推進,一些短板也逐漸凸顯出來,特別是培育對象不夠全面、培育體系不能滿足發展需要、培育水平存在區域差距、效果缺乏跟蹤評價等,這些問題亟待我們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要從培育對象、培育內容、培育方法、培育效果評價等環節著力,不斷提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質量和水平,從而培養造就更多新型職業農民,為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撐,把農民職業有前景、農業發展有奔頭、農村生活更美好的願景變為現實。

第一,擴大培育對象覆蓋面。為培養更多新型職業農民,滿足我國農業現代化發展需要,必須持續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覆蓋面。在這一過程中,既要在進行培訓前做好宣傳工作,確保農民知悉培訓時間、地點、主題等信息,合理安排培訓時間﹔還要擴大農業院校、農學專業招生規模,鼓勵農民接受繼續教育。此外,還要加大培訓投入,提供更多免費培訓服務,充分調動農民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第二,重視職業農民全面發展。培育全面發展的新型職業農民,既是順應農業現代化、市場化、智能化發展趨勢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國農業人才培養的重要目標。在全球化、信息化深入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要堅持國內與國外相結合,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統一,在推廣現代農業科技的同時,重視傳授經營管理經驗,培養市場競爭意識、風險意識和品牌建設意識。同時,還要堅持線上與線下同發力,加快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雲平台建設,為農民提供更豐富、更便捷的教育培訓服務﹔加強農村電子商務知識技能培訓,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

第三,加強區域間交流合作。多層次、寬領域的區域交流合作有助於區域間觀念互通、技術互學、經驗互鑒。加強區域交流合作,不斷縮小我國不同地區之間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水平差距,要充分發揮優勢地區的示范引領作用,建立互助合作長效機制,帶動落后地區改革創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模式,提升培育質量和水平。要依托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高峰論壇等平台,促進不同地區之間培訓經驗和先進技術交流合作。要通過新型職業農民協會或聯盟,定期組織農民外出考察和學習,增強新技術、新業態的推廣應用效率。

第四,建立培訓效果評價機制。培訓效果評價,是進一步優化培育體系、提升培訓質量的重要環節。具體來說,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效果評價,要在培訓結束后跟蹤農民知識技能轉化運用效果,為農民提供及時有效的指導和建議﹔要分類分級制定科學合理的新型職業農民資格認証標准,規范認証程序。此外,還要完善配套政策體系,激發和調動職業農民進行自我學習和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從而增強培訓效果。

(作者單位:哈爾濱工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責編:吳兆飛、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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