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四春 許雪芳
2020年04月10日14:59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對鄉村振興戰略做出部署,提出“穩妥擴大農村普惠金融改革試點,鼓勵地方政府開展縣域農戶、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加快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銀保擔’風險共擔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擔保、低利率、可持續的普惠金融產品”。在此背景下,以綠色金融服務助力鄉村振興大有可為且勢在必行。
推進綠色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具有現實必要性
推進綠色金融是加強農村環境有效治理、夯實生態資金來源的需要。當前廣大農村地區傳統粗放的農業生產、外來污染產業轉移等造成的污染,使得農村生態環境問題逐漸凸顯,並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以及潛在的健康隱患。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需要綠色金融的有效支持,推進綠色金融有利於拓展農村生態環境治理資金的直接來源,強化開源效果。
推進綠色金融是生態農業、智慧農業、低碳農業等新興農業業態快速成長的需要。將農業向綠色化、智慧化方向推進是可持續農業的核心要求﹔加快推進農業產業發展由粗放型資源消耗向集約型綠色發展轉變,在農業產業鏈中根植綠色發展理念是推進鄉村振興中農業發展方向轉變的本質所在。而長久以來,農村金融市場嚴重缺失,市場有效供給不足、業態初級,“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的問題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瓶頸。因此,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新興農業業態需要綠色金融的支持。
推進綠色金融是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民生活富裕的需要。農民是鄉村振興的參與人與受益者,綠色金融的推進是強化這一雙重角色的重要助推器。當前,綠色發展理念已成為引領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理念之一,向綠色化邁進成為必然要求,以農民為主要參與對象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隻有符合綠色發展理念,才能增大其獲得持續有效金融支持的可能性,也才能更有利於資金的良性周轉與經營利潤的持續增加。這也有利於進一步激發綠色可持續發展潛力,依托農村自然資源稟賦,確保農業農村發展、農民增收致富。
現階段綠色金融發展存在的現實問題
兼具綠色生態功能導向和經濟發展雙重功能的綠色金融在鄉村振興過程中憑借其特殊優勢而具有較強的現實必要性。然而,當前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多方面問題卻掣肘“理想”照進“現實”。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金融資源供需矛盾尖銳、資源難以有效匯集,既表現為總量的不足,又表現為現有產品的整合性和協同性不足。
一方面,綠色金融尤其是農村綠色金融產品總容量嚴重不足,供需矛盾尖銳。盡管我國相繼出台了若干政策用於推進農村金融和中國綠色金融發展,但由於政策的引導性、有效性不足,綠色金融尤其是農村綠色金融總量仍然嚴重不足、缺口巨大。《中國“三農”互聯網金融發展報告(2017)》指出我國 “三農”金融缺口高達3.05萬億元,而《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研究報告2019》報告顯示,我國綠色金融資金總需求為2.1萬億元,但總供給為1.3萬億元,供需缺口達8000億元,綠色金融供需矛盾制約了鄉村振興。
另一方面,現有綠色金融工具整合性不足,協同效應弱。近年來,各類金融機構對綠色金融產品進行了初步探索,盡管在發展過程中新產品種類不斷增加,但卻存在產品分散、協同效應不強等問題。突出表現為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工具的整合性不足、協同性弱。顯然,這一現狀增加了金融產品的利用成本,降低了其有效性。
多管齊下,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對鄉村振興的助推作用
解決綠色金融助推鄉村振興的若干現實問題,需要堅持科學的理念引導、提升金融機構的綠色服務認知﹔構造良好外部激勵政策,消除金融機構的后顧之憂﹔精准發力,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等多管齊下,使綠色金融與鄉村振興有效對接,做到“銀行助力有干勁”“農業發展有錢用”“鄉村振興有奔頭”。
首先,堅持理念引領,破除綠色金融助力鄉村振興的思維局限。當前,由於我國綠色金融這一新生事物的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並且對綠色金融之於鄉村振興尤其是鄉村綠色發展的重要意義缺乏戰略認識。“求穩妥、追利潤、降風險”仍是金融機構的重要決策依據,這就使得工業依然作為綠色金融業務布局的著力點,綠色金融所支持的項目多是工業項目,農村市場仍被忽視,金融機構尤其是農村金融機構的這一思想認知需要轉變,應積極提升其大局觀與社會責任感。同時,應防止綠色金融用於支持鄉村振興過程中綠色服務弱化現象的產生。農村既要發展也要環保,由於綜合污染治理設施的長期缺位,與城市相比,農村生態環境處於更為脆弱且一旦污染更加難以恢復的狀態。因此,應強化綠色金融服務於鄉村振興戰略尤其是“服務於生態環保”的責任意識。強化理念認知,形成以理念引導綠色金融機構的行動方向,以理念引導綠色金融機構的合理布局,以理念引導綠色金融機構的決策模式。
其次,強化政府保障措施,著力解決綠色金融資源供需矛盾外部激勵弱化問題。有效推動鄉村振興、激發綠色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巨大潛力,依賴於各級政府強有力的宏觀調控。然而,眾多金融機構作為市場主體,其企業的本質決定追求利潤是其根本目的,這使得缺乏政府引導和宏觀調控的農村綠色金融必定缺乏有效動力。從全局來看,政策制定上可優化現有財政支出結構,提升綠色金融支出和補償比例﹔應優化現有政策與法規體系﹔協同發力構建鄉村發展、綠色金融互促共進的協同激勵機制。從具體措施來看,一是拓展財政補貼維度、加大優惠力度,在招商引資、稅收、技術創新等方面加大對綠色金融的支持,增強綠色金融投資者和企業經營主體的積極性。二是應培育良好政府軟環境,金融監管部門應適時便利化和靈活化監管措施,優化涉農綠色金融培育與發展的政策環境。例如,給予綠色信貸產品定向降准、賦予綠色債券等產品優先受償權。三是應進一步出台並完善農村經營主體金融、信用風險,道德風險的防范措施與相應法律法規,降低和預防涉農綠色金融工具不良所致的沉沒成本的產生和機會成本的擴大化。
最后,突出重點、培育強點,創建綠色金融鄉村振興服務目標的示范效應。找准發力點,是綠色金融助推鄉村振興的重要初始任務。與城市集聚經濟不同,廣大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具有分散特征,“小、弱、碎”成為農村經濟的重要外在表現。因此,要突出重點、培育強點,精准發力,“好鋼用到刀刃上”。這既有利於綠色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避免要素配置的損失與錯配,也能有效推動農村經濟實體的綠色化發展,尤其是具有重要地位的經濟實體的綠色化發展。具體來看,要以示范單位為抓手,加大對綠色示范單位的有效支持,形成空間示范帶動效應,推動綠色“點、線、軸、面”的逐步建立。通過優勢綠色金融資源的集中運用,以建設綠色農業試驗區為重點,支持生態農業示范區、低碳排放區、農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等示范工程,提升農業生產效益和改善農業綠色發展空間。同時,這一措施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綠色金融一詞中“金融”二字的關鍵和本質,讓金融機構既能服務社會,又能適當滿足其追求利潤的企業需求。因此,明確那些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和投資潛力的農村實體經濟類型,依托綠色金融以點帶面推動其綠色發展,對於鄉村振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者分別為廣西財經學院陸海經濟一體化協同創新中心教授、碩士生導師﹔廣西財經學院採購辦講師)
【注:本文系廣西哲社課題“廣西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量提升的效率與對策研究(課題編號:17CJY003)”“廣西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農村金融排斥及其治理路徑研究(課題編號:15BJY003)”的階段性成果】
(來源:《人民論壇》2020年第3月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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