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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風險治理的科技哲學思考

劉科 易顯飛

2020年03月23日08:00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生物安全風險治理的科技哲學思考

在日前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3月2日,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關工作時,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要把生物安全作為國家總體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系列重要論述,我們有必要從科技哲學層面思考生物安全的內涵、意義和治理問題,提高對其戰略性和全局性的認識。

生物安全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有效應對與生物因素密切相關的各種損害性、破壞性風險和威脅,維護和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健康安全、糧食安全、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國防安全乃至總體國家安全的狀態和能力。生物安全的核心是生物安全能力,即對生物風險的認識、評估、防范和化解能力。

從科技哲學的角度而言,生物安全具有以下幾個特性:首先,生物安全具有廣泛性。它幾乎影響所有與生物體、生物制品關聯的實踐領域。在社會管理層面,生物安全涉及疾病防控、公共衛生、生物檢驗檢疫、食藥質量監督、植物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生態保護、科學研究等部門。在學科教育層面,生物安全作為一門學科已經納入我國高等教育體系。其次,生物安全具有傳統性。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許多傳統的生物安全類型依然存在,如人類傳染病、動物疫病、外來生物入侵、病原體跨物種感染和跨地域傳播等,仍在時刻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且呈加重的發展趨勢。外來生物入侵、突發傳染病疫情等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波及面更廣、傳播速度更快、危害性更大。最后,生物安全具有動態性。隨著生命科技的發展,特別是基因組學、基因編輯、合成生物技術等的誤用、濫用甚至是疏忽都會給社會帶來諸多復雜的新型生物風險,如人類(生物)遺傳資源流失、基因污染、基因信息泄露、病原體和病毒實驗室逃逸等,對人體健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構成了巨大威脅。又如對生命個體進行深度的技術干預,使基因在人體、動物、植物、微生物之間進行人工轉移,有可能出現經遺傳修飾的生物體、病原體引發不確定的風險。

我們要充分認識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的重要性。

第一,充分認識生物安全在總體國家安全中的重要性。近年來,由生物安全引發的各類風險已經滲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領域,對國家核心利益產生重大影響。從全球范圍看,生物安全形勢呈現負面影響范圍廣、持續時間長、傷亡人數多、經濟損失大、防控難度大的特點。一個國家如果出現生物安全問題,將會嚴重影響其公民健康、社會秩序、經濟運行、國家安全和政局穩定。因此,生物安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態和倫理價值問題。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生物安全就開始在國際上引起廣泛注意。1985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等聯合組成一個工作小組,專門關注生物安全問題。1992年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簽署了《21世紀議程》《生物多樣性公約》兩個綱領性文件,均提到了生物安全。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人口大國,一旦出現生物安全問題,將會面臨極大的挑戰。

第二,充分認識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對維護總體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生物安全的社會治理旨在弱化或消除生物風險,重在維護總體國家安全。可以說,有足夠能力保障生物安全是我國成為負責任大國的必要條件。加強生物安全治理,有利於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維護生態安全和生物多樣性,維護國家物種主權和生物資源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國防安全,有利於促進農業發展和糧食安全,促進生物技術創新與產業化發展,促進生物制藥和生物疫苗產業的安全發展等。

當前,我國生物安全的風險壓力在不斷增加,需要依靠更多更好的技術創新手段和社會治理措施來保障生物安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積極構建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的社會治理體系。

首先,提升公眾生物安全意識。統籌發展和安全,堅守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應對一切風險挑戰的基本原則。在我國,不少公眾對生物安全概念還比較陌生,生物風險意識比較淡漠,缺乏主動和積極的預防意識。為此,要加強全民生物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生物安全知識,使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充分認識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和現實性。使更多的人具備生物風險的防范常識,能夠識別生物風險的類別、危害、來源和擴散途徑等,由此提升全社會對生物風險的關注度,為防范生物安全風險奠定良好的群眾基礎。

其次,加強生物安全風險預警技術保障平台建設。生物安全風險涉及因素復雜多變,對其預警及社會干涉是一項系統工程。生物安全風險的精准識別、感知、預警、監測、防范和應急處置等都離不開先進的技術手段。我國要優化整合前沿生物技術、檢驗檢疫技術、信息技術、遙感技術、大數據技術等技術手段,構建起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科學合理的生物安全風險預警技術保障平台。積極主動地實現對生物安全風險的監測和預警功能,為生物安全風險治理提供強大的信息和數據支撐,力爭從源頭或萌芽狀態化解各類生物安全風險和隱患。在此基礎上,建立國家生物安全風險案例庫、生物基因數據庫和負面研究清單等。

再次,完善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在持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今天,需要用法律手段來維護和保障生物安全。為此,亟須從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制定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出台生物安全法,依法嚴格監管和規范生物安全工作。對生物風險監測與評估、預警與控制、信息上傳與發布、技術培訓與宣傳、防災與減災、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明確的法律規范。

最后,加強生物安全風險的綜合社會治理。結合現實國情,要在黨的領導下優化整合一切積極有效的社會治理力量,體現生物安全風險社會治理的綜合性、全面性、預防性和可操作性。在治理過程中實現輿論與引導、溝通與參與、組織與領導、規范與法制的有機統一。建議成立國家層面的生物安全領導部門,或賦予已有部門生物安全的專門管理職責,打通條塊分割的生物安全管理格局,形成統一的生物安全管理構架,確保在出現重大生物安全危機時,能夠迅速地提出科學合理的應急方案。還要積極借鑒發達國家在應對生物安全風險方面的經驗和做法,融入生物安全風險的全球治理框架。培養一支穩定的、具備專業知識和能力的生物安全研究與管理隊伍,以適應新時代生物安全風險治理的要求。

總之,維護生物安全的核心理念是對生命的尊重和保護,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總體國家安全。我們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從國家層面構建風險治理目標明確、政府機構職責清晰、法規制度有機銜接、社會多元主體參與的生物安全風險治理體系,有效遏制生物安全風險的滋生蔓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總體國家安全。

(作者:劉科 易顯飛,分別系河南師范大學教授、長沙理工大學教授,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當代新興增強技術前沿與人類深度科技化問題的哲學研究”〔18BZX042〕的階段性成果)

(責編:吳兆飛、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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