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毅亭
2019年11月18日07:37 來源:學習時報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標志性成果,是新時代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舉旗定向的政治宣言,既有許多理論上的新概括,又有許多實踐上的新舉措。全會和《決定》創造了若干個“首次”,大的方面有以下九個。
首次用一次黨的中央全會專門研究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問題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興旺發達、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問題,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大任務,是把新時代改革開放推向前進的根本要求,是應對風險挑戰、贏得主動的有力保証。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專門就這個重大問題進行研究部署並作出決定,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政治上、全局上、戰略上全面考量,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作出的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和勵精圖治的歷史擔當。
回顧社會主義從誕生到現在的整個過程,在中國這樣經濟文化落后的東方大國奪取全國政權、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進而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是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上的嶄新課題。同樣,在中國這樣具有超長時間歷史縱深、超大幅員國土面積、超大數量人口規模、超常復雜民族結構、超大規模經濟體量的發展中國家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沒有說過,以往的世界社會主義實踐中也沒有現成模式可以學習,是極其艱巨的任務。中國共產黨迎難而上,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不斷探索實踐,不斷改革創新,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形成和發展黨的領導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強和完善國家治理,取得歷史性成就。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全黨全國人民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理論成果、實踐成果、制度成果。社會主義中國的制度成就,是人類制度文明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很了不起的。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全面總結黨領導人民在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中,在我國國家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積累的經驗、形成的原則,系統闡述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意義、總體要求、科學內涵、實踐途徑,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最新重大成果。這個重大成果,從制度形態上科學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麼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怎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問題,是中國共產黨對馬克思主義和科學社會主義的重大歷史性貢獻。
首次闡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之間的關系
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以后不能簡單地運用現成的國家機器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必須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機構來代替統治階級的國家機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就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在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反動統治之后,創造性地運用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在不斷探索和實踐中建立起來的保証億萬人民當家作主的全新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形成和發展,借鑒了我們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在根據地執政的寶貴經驗,經歷了新中國成立后29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34年、黨的十八大以來7年這三個大的歷史發展階段,是黨和人民長期奮斗、接力探索,歷盡千辛萬苦、付出巨大代價取得的。《決定》首次作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的新概括,正是對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形成歷程的科學總結。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決定》進一步明確提出,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這段話第一次闡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之間的內在關系,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國家制度是國家治理的根本依據和內核,國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國家制度展開。治理國家,制度無疑起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作用。但是,如果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治理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同國家治理能力雖然有緊密聯系,但又不是一回事,不是國家制度越成熟、國家治理體系越完善,國家治理能力就自然而然地越強。所以,《決定》明確提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新時代干部隊伍建設的重大任務,通過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推動廣大干部嚴格按照制度履職盡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提高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等各項工作能力和水平。認真落實《決定》要求,努力把各級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綜合素質都提高起來,努力把黨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都提高起來,整個國家的治理能力才能大幅度提升,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更加有效運轉,我國制度優勢才能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首次從13個方面凝練概括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的顯著優勢
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的最大優勢,制度競爭是國家間最根本的競爭。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華民族之所以能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最根本的是因為黨領導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加強和完善國家治理,使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在國際競爭中贏得越來越大的比較優勢,展現出強大的生機活力。《決定》系統總結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的13個顯著優勢,科學揭示新中國70年發展成就的制度原因,有利於增強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制度自信,有利於推動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多方面優勢更加充分地發揮出來。
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各個國家的政治制度不可能定於一尊。“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穿了才知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在中國社會的土壤中生長起來的,是經過革命、建設、改革長期實踐形成起來的,是植根於中華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積澱的深厚歷史文化傳統、吸收借鑒人類制度文明有益成果豐富起來的,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點和優勢。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精辟指出: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決定》概括的13個顯著優勢,是用“八個能否”來衡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得出的科學結論,由此証明: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和治理體系,不僅保障了我國創造出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而且為發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提供了全新選擇,為人類探索建設更好社會制度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之所以具有多方面的顯著優勢,主要在於我們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把開拓正確道路、發展創新理論、建設有效制度統一起來,使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既體現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又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民族特色、時代特色﹔主要在於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証人民當家作主,體現人民共同意志,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因而深得中國人民擁護﹔主要在於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從來不排斥任何有利於中國發展進步的他國國家治理經驗,而是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去其糟粕、取其精華,能夠在自我完善和發展中長期保持並不斷增強自己的顯著優越性和強大生命力。
首次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步走”總體目標
制度是治國安邦的根本。1980年,鄧小平同志在總結“文化大革命”的教訓時指出:“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黨的十二大鮮明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總路線總方針,並且對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改革領導機構和干部制度、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整黨等作出部署。黨的十三大對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進行闡述並作出部署。黨的十四大確定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明確提出在20世紀90年代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經濟體制,到建黨100周年時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黨的十五大、黨的十六大、黨的十七大都對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強烈的歷史擔當把制度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著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推出336項重大改革舉措。經過近6年努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成效顯著,主要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正是在這樣的實踐成就基礎上,《決定》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行系統總結並提出總體目標。這個總體目標,對標我們黨已經確定的到建黨100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三步走”戰略目標,進一步明確:到建黨100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這是黨的重要文獻中第一次集中提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分“三步走”的總體目標,充分反映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歷史方位,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的戰略安排。
首次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制度明確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帶領人民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偉大歷史性創造。這個創造,反映在實踐形態,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反映在理論形態,就是形成了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反映在制度形態,就是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反映在文化形態,就是堅持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
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幾種形態,我們黨的三個重要文獻曾有科學闡述。胡錦濤同志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和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科學內涵進行了闡釋,並且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銜接、相互聯系的制度體系,列舉了其中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建立在這些制度基礎之上的各方面體制等具體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和“文化自信”的重大概念,分別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歷史作用作出了科學定位,對全黨更加自覺地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進行了強調,拓展和豐富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
《決定》的貢獻在於,第一次從13個方面系統概括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制度明確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根本制度,是指那些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本質內容和根本性特征、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質的規定性的制度,是立國的根本。如黨的領導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等。基本制度,是指那些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框定國家基本形態、規范國家政治關系和經濟關系的制度。如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等。重要制度,是指那些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派生的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的主體性制度。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領域的主體性制度。《決定》的這種明確,是對黨和國家各方面事業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標志著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更加系統化、整體化、規范化。
首次明確黨的領導制度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統領地位
推進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我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同樣也是與時俱進的。過去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內涵,一般就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和黨的建設等領域的制度,這無疑是正確的。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的重大論斷,以全新的視野深化了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的認識。從實踐看,黨中央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不斷完善黨的領導的體制機制,形成了一套堅持黨的領導的制度規范和工作機制,並轉化為國家治理的制度優勢,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彰顯出更加強大的生機活力。實踐充分証明,黨的領導制度是我國的根本領導制度,在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居於統籌、統領、統帥地位,毫無疑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須臾不可或缺的根本制度。
《決定》提出“黨的領導制度體系”這個重大概念,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放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首要位置,突出了黨的領導制度在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統領地位,而且首次從6個方面闡述了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基本要素,從指導思想到重大觀點到具體措施都體現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兩個維護”的要求。這些新概括新規定,抓住了國家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的關鍵和根本,有利於使黨的領導制度化、具體化、規范化,確保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的各領域各環節各方面。
首次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內涵作出重要拓展和深化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是經濟制度體系中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的部分,對經濟制度屬性和經濟發展方式具有決定性影響。《決定》明確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既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又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是黨和人民的偉大創造。這段表述,第一次把分配方式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納入基本經濟制度范疇,是我們黨的一個重大理論創新。
一個社會的基本經濟制度是由這個社會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決定的,主要包括社會生產資料所有制、社會分配方式和社會資源配置方式三個基本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深刻總結國內外正反兩方面經驗,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實現了從單一的公有制經濟向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轉變,實現了從單一的按勞分配方式向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轉變,實現了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產力,創造了經濟快速發展的奇跡。
在實踐探索和實踐檢驗的基礎上,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社會主義經濟是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必須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黨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確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正式確立。黨的十六大進一步明確提出“兩個毫不動搖”的重要思想,即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凡此等等,都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認識在不斷深化。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的一大創新,就是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作出新概括,把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上升為基本經濟制度。這是對我國改革開放40多年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新鮮經驗的一個科學總結,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了理論支撐和制度支撐。
首次把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明確為一項根本制度
《決定》提出:“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這是黨的重要文獻中第一次把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作為黨和國家一項根本制度明確下來。
馬克思主義的誕生是人類思想史上最偉大最重要的事件,引發了人類社會前所未有的歷史性變革。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指出:“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佔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人類社會發展史表明,任何國家和社會都有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社會主義國家和社會是這樣,資本主義國家和社會也是這樣。中國共產黨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旗幟的政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全部成就都是在馬克思主義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成果指引下取得的,由此決定了我國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思想必然是馬克思主義。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既面臨大有可為的歷史機遇,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風險挑戰。面對社會思想觀念日益多樣、社會價值取向日益多元、意識形態領域思潮紛涌的復雜情況,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促進全體人民在思想上緊緊團結在一起,這樣才能不斷克服前進道路上各種艱難險阻,去奪取新時代的新勝利。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面對改革發展穩定復雜局面和社會思想意識多元多樣、媒體格局深刻變化,在集中精力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一刻也不能放鬆和削弱意識形態工作,必須把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時候都不能旁落,否則就要犯無可挽回的歷史性錯誤。”《決定》把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明確為黨和國家一項根本制度,正是從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層面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的重大舉措,反映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新時代意識形態工作和意識形態安全的高度重視。
首次明確了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定位
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是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實現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決定》在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13個方面的重要任務中,把“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作為一個獨立的方面單列出來並作出制度安排,這在黨的重要文獻中還是第一次,標志著我們黨對長期執政條件下推進自我革命、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的認識達到一個新境界。
如何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是中國共產黨始終不懈探索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在黨全面領導、長期執政條件下,不斷增強自我淨化能力,保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求我們黨既要完善自我監督,又要加強對國家機關的監督。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從政治和全局高度推進監督制度改革,初步形成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總體框架。黨的十九大深刻總結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全面從嚴治黨的經驗,明確提出“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的戰略任務。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根據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專門增寫監察委員會,確立了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這是對我國政治體制、政治權力、政治關系的重大調整,是對國家監督制度的頂層設計,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督制度的豐富和完善。黨的十九大以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一體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取得重要成果。各級監委和紀委合署辦公,通過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和巡視監督,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的統一,推動監督監察常規化、常態化,使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更加完備、科學、有序。所有這些,為鞏固和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成果提供了有力制度和法律保障,為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
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決定》著眼於增強監督的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從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這三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和舉措,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除以上“九個首次”外,《決定》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等進一步作出了闡述,還提出了一系列富有新意的重要理論觀點和重大改革舉措。
總體上歸結起來說,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決定》全面回答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應該堅持和鞏固什麼、應該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必將以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舉措對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新發展而載入中國共產黨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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