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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日報評論員:切實將黨對農村工作全面領導落到實處

——六論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

2019年09月11日10:17    來源:農民日報

原標題:切實將黨對農村工作全面領導落到實處——六論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

我國農村情況復雜,振興鄉村非朝夕之功,必須始終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怎樣確保各級黨委和政府真正把農村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怎樣確保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切實貫徹到農村工作中來?怎樣激發黨員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從健全考核機制、依法依規問責、加強正向激勵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規定。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三農”工作,始終堅持重中之重的戰略定位,連續出台中央一號文件,研究部署農村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點任務,推動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當前,要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必須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監督體系,讓抓緊抓好農村工作成為各級黨委和政府的行動自覺。

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要求,必須健全考核機制。《條例》明確了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是本地區鄉村振興工作第一責任人,由上級黨委和政府對其是否真正將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到位進行督查考核,同時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如此,責任主體明確、考核機制有力,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就有了制度保障。

大力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著重考核實績。《條例》規定實行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制度,將鄉村振興抓得怎麼樣、精准脫貧成效如何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這樣,以實績衡量政績,提高農村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考核權重,就可以充分調動各級黨委和政府抓農村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確保黨中央關於農村工作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必須依法依規問責。《條例》明確地方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以及中央和地方黨政機關各涉農部門,如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農村工作職責,應當依照有關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予以問責。這就為各地各部門履職擔當加了一道硬約束。同時《條例》還強調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干部敢於擔當作為、勇於改革創新、樂於奉獻為民,為激發干部投身鄉村振興、做好農村工作提供了內生動力。

考核監督是手段而非目的,是為了切實促進各級黨委真正將農村工作抓實抓好,是為了讓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實施,讓億萬農民群眾擁有更多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們相信,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引領下,各級黨委按照《條例》要求真抓實干、久久為功,鄉村振興的宏偉藍圖一定可以精彩繪就。

(責編:王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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