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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13))

十二、帶領人民創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

——關於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

2019年08月07日07:5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1.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

(127)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會和諧之本。增進民生福祉是我們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經濟發展是民生改善的物質基礎,離開經濟發展談改善民生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們的發展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如果發展不能回應人民的期待,不能讓群眾得到實際利益,這樣的發展就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續。要堅持不懈抓發展,不斷擴大經濟總量,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抓民生也是抓發展。民生連著內需,連著發展。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針。持續不斷改善民生,既能有效解決群眾后顧之憂,調動人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又可以增進社會消費預期,擴大內需,催生新的經濟增長點,為經濟發展、轉型升級提供強大內生動力。要全面把握民生和發展相互牽動、互為條件的關系,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多有效需求,使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有效對接、良性循環、相得益彰。

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見面、對賬,承諾了就要兌現。決不能開空頭支票,否則就會失信於民。要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持之以恆把民生工作抓好,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鍥而不舍向前走,讓群眾看到變化、得到實惠。同時,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改善民生不能脫離這個最大實際提出過高目標。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那些現實條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

2.緊緊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128)民生工作離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必須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抓住最需要關心的人群,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讓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石,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對提高人民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創新創造活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決定性意義。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要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辦好思想政治理論課,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高素質教師隊伍,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加快建設學習型社會,大力提高國民素質。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要把穩就業擺在突出位置,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勞動者素質,注重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農民工多渠道就業創業。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努力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要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完善按要素分配的體制機制,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勵勤勞守法致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堅持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實現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同步提高。拓寬居民勞動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調節職能,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社會保障發揮著社會穩定器作用。要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提高社會福利水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無論社會發展到什麼程度,都要毫不動搖把公益性寫在醫療衛生事業的旗幟上,不能走全盤市場化、商業化的路子。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建設。

(129)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我最牽挂的還是困難群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過程中,要格外關注困難群眾,時刻把他們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關心他們的疾苦,千方百計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少做一些錦上添花、花上壘花的虛功,多做一些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

3.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130)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關鍵看貧困老鄉能不能脫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如果貧困地區長期貧困,面貌長期得不到改變,群眾生活長期得不到明顯提高,那就沒有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那也不是社會主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帶領人民持續向貧困宣戰,實施大規模扶貧開發行動,使貧困人口大幅減少,貧困群眾生活水平顯著提高,貧困地區面貌發生根本變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實施精准扶貧、精准脫貧,加大扶貧投入,創新扶貧方式,扶貧開發工作呈現新局面。

經過長期持續努力,我們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使七億多貧困人口成功脫貧,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了堅實基礎。我國成為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國家。這個成就,足以載入人類社會發展史冊,也足以向世界証明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脫貧攻堅戰進入決勝的關鍵階段,務必一鼓作氣、頑強作戰,不獲全勝決不收兵。”要以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思路、更精准的舉措、超常規的力度,眾志成城,確保到二○二○年我國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做到脫真貧、真脫貧。打贏脫貧攻堅戰,中華民族千百年來存在的絕對貧困問題,將在我們這一代人的手裡歷史性地得到解決。

(131)脫貧攻堅貴在精准,重在精准,成敗之舉在於精准。開對“藥方子”,才能拔掉“窮根子”。要注重扶持對象精准、項目安排精准、資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戶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脫貧成效精准,堅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做到對症下藥、靶向治療。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問題,扶貧扶到點上扶到根上。實施“五個一批”工程,即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穩定實現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幸福不會從天而降,好日子是干出來的。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堅定信心、勇於擔當,把脫貧職責扛在肩上,把脫貧任務抓在手上。特別是脫貧攻堅任務重的地區黨委和政府,要把脫貧攻堅作為第一民生工程來抓,層層壓實責任,級級傳導壓力。堅持大扶貧格局,深入實施東西部扶貧協作,重點攻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任務。堅持把扶貧同扶志、扶智結合起來,引導貧困群眾樹立“寧願苦干、不願苦熬”的觀念,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用自己的辛勤勞動實現脫貧致富。

4.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132)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領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逐步實現社會治理結構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科學化、治理過程的民主化,將有力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

總體上看,當前我國社會治理體系不斷完善,社會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有效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不斷增強。也要清醒看到,在社會大局總體穩定的同時,社會利益關系日趨復雜,社會階層結構分化,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人民群眾對社會事務參與意願更加強烈,社會治理面臨的形勢環境更為復雜,我們的社會治理工作在很多方面還跟不上。

新時代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問題導向,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形成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133)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隻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

要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坐標,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善於運用法治、民主、協商的辦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社會矛盾,發動全社會一起來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編織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網。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造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親善友愛的社會心態。

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向基層下移,落實到城鄉社區。城鄉社區處於黨同群眾連接的“最后一公裡”,做好社區治理工作十分重要。要推進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放到社區,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細化服務,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強化農村社會治理,打造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善治鄉村。堅持好發展好“楓橋經驗”,爭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鬆,波濤洶涌也不行。”必須正確處理好維穩與維權、活力與秩序的關系,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確保社會既充滿生機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

《 人民日報 》( 2019年08月07日 06 版)

(責編:任一林、閆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