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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形成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大合唱

姜長雲

2019年03月14日09:14    來源:中國發展觀察雜志社

原標題:推動形成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大合唱

剛剛發布的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圍繞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進行了決策部署。這實際上是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第二個中央一號文件。該文件明確要求“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並將“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作為其全部8 部分內容中專門的一部分。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重要性據此可見一斑。基於當前我國產業特別是鄉村產業發展的實際,我們認為,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注意形成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大合唱至關重要。

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應該是高質量推進鄉村振興的“重頭戲”

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歸根到底是個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問題。推進產業振興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首要任務。離開了鄉村產業振興, 不僅農民收入的增長勢頭將會大打折扣,農業農村經濟的多元化也將受到很大制約,從而影響農村“人氣”和活力的彰顯。近年來,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很大程度上正是因為它在總體上有效促進了農民就業增收,推進了農業農村經濟多元化發展,帶動了農村“人氣”和活力的增加。

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為挖掘鄉村多種功能和價值提供了重要路徑。相對於已有政策,《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一個突出的亮點是,更加重視推進農業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更加重視彰顯鄉村價值。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是吸納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的重要途徑,有利於規避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就業帶來的“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問題,增加農民家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當前乃至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前,之所以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正是因為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隨著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的深入推進,鄉村發展開始進入“大變革、大轉型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重塑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借此發掘和拓展“鄉村的獨特價值和多元功能”。因此,《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要求,“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交叉融合,加快發展根植於農業農村、由當地農民主辦、彰顯地域特色和鄉村價值的產業體系,推動鄉村產業全面振興”。

發展壯大鄉村產業,可以為推進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持續注入新動力。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過程中,雖然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互為環境、互為支撐、互相烘托關系,產業振興、人才振興、生態振興、文化振興、組織振興不可或缺,但離開了鄉村產業振興,離開了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都容易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人才振興、生態振興、文化振興、組織振興也容易失去可持續性。發展壯大鄉村產業,還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和參與城鄉融合發展提供新載體,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城鎮產業提質增效升級對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引領帶動作用。

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打好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組合拳”

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要牢牢把握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說到底是個增加有效供給,減少無效供給的問題,而且要為增加有效供給、減少無效供給提供持續的體制機制保障﹔最終要體現為產業發展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的提升。近年來,圍繞發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各級政府出台了旨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許多措施,引導產業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但是,這些措施能否持續帶來鄉村產業的發展壯大,並在促進農民就業增收、增加農村“人氣”和活力、激發鄉村多種功能和價值方面產生持續效果,還要看這些措施能否有效順應社會需求結構升級和需求分化趨勢,做好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給的文章。否則,可能會帶來新的無效供給,導致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異化”,影響產業質量、效益、競爭力的提升。如加快發展特色農業,在總體上有利於順應社會消費需求個性化、多樣化的需求,提升鄉村產業的質量、效益和競爭力,本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措施。但是,如果缺乏對特定農產品供求變化態勢的科學把握和動態分析, “ 一哄而起”“ 一擁而上”,那麼當前的增加有效供給可能會為形成未來的無效供給“埋下伏筆”,帶來產業發展的“大起大落”和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因此,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過程中,要注意“著力構建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的經濟體制”,引導微觀供給主體准確把握社會供求(結構)的變化態勢,通過推進供給結構升級和供給創新,持續增強適應需求、創造需求和引導需求的能力。

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要注意培育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領頭雁”。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部署了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方向,如加快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大力發展現代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鄉村新型服務業等。但要將這些方向有效轉化為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行動,還要靠鄉村產業組織來實施。在發展市場經濟、強調市場對資源配置發揮決定性作用的背景下,鄉村產業組織如果沒有創新力和競爭力,鄉村產業就不可能有創新力和競爭力,提高鄉村產業發展的質量、效益、競爭力就無從談起。因此,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必須把培育鄉村產業組織的創新力和競爭力放在優先位置。緊扣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根弦,推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也要以增強鄉村產業組織的創新力和競爭力為依托。因此,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提升鄉村產業組織的創新力和競爭力,繼續給予高度重視。如該文件要求“支持發展適合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經營的農產品初加工……建成一批農產品專業村鎮和加工強縣”“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聯合體,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農業產業強鎮建設”“加快培育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這些富有創新力和競爭力的各類鄉村產業組織,往往是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領頭雁”,對於提升鄉村產業的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往往具有“畫龍點睛”作用和“舉足輕重”影響。實際上, 有些城市企業“身在城市,心系鄉村”,依托城鄉之間的產業鏈關聯和產業梯度關系,通過“總部在城市+基地在鄉村”、“互聯網+鄉村產業”模式,或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等方式,也可以成為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領頭雁”。

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要努力打好“抓重點,補短板, 強基礎”的牌。發展壯大鄉村產業,要持續轉化為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提升農村“人氣”和活力等效果,還需要因地制宜,瞄准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重點、短板、基礎”,提升鄉村產業的整體素質。我國區域差異較大,發展壯大鄉村產業面臨的“重點、短板、基礎”往往有很大不同。但就總體而言,以下三方面值得特別關注:

—— 產業營銷能力, 包括公共營銷平台和品牌化運作能力建設等方面。許多鄉村產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后,面臨日趨嚴重的產品滯銷問題,形成大量的無效供給。究其原因,並不在於產品質量低,或供給不適應社會消費需求﹔而在於產業營銷能力建設滯后,導致本地產業的大量供給不能與異地城鄉居民的有效需求實現對接。因此,產業營銷能力建設滯后,成為實現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亟待化解的瓶頸制約。2 0 1 9 年中央一號文件在部署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時,要求實施數字鄉村戰略。這固然有多種原因,但有利於帶動相關鄉村產業發展, 有利於帶動鄉村產業營銷能力建設, 也是必須重視的原因。2019年初商務部等10部門發出《關於印發〈多渠道拓寬貧困地區農產品營銷渠道實施方案〉的通知》,正是為了“推動各類市場主體與貧困地區共同構建便捷、暢通、長期、穩定、緊密的農產品營銷渠道,促進貧困地區產業發展”。

——面向產業的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有些鄉村產業發展壯大難,與產業服務體系甚至相關新型服務業引領支撐不足密切相關﹔ 甚至“重設施、輕服務”“重硬件投入、輕服務能力”,導致服務內涵和差異化、特色化、體驗化不夠,也是許多鄉村新型服務業可持續發展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這在近年來鄉村休閑旅游、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健康養生、養老服務業發展中,均有突出表現。

—— 基礎設施或營商環境建設。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產業發展的成本和收益,甚至投資吸引力。有些地方基礎設施短板效應明顯,增加了產業發展的成本和風險﹔對外通道不暢,成為制約市場開拓的突出問題。

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要有效利用都市圈帶動城鄉產業融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2017年、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分別要求“提高城市群質量,推進大中小城市網絡化建設”“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力,形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助推力”。在大多數地區,都市圈都是城市群發展的戰略基礎,由若干都市圈聯系互動形成的城市群將會經歷長期演進的過程。城市群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主體形態,將會帶動都市圈成為推進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的主要落地方式, 成為推進大中小城市網絡化建設的基本形態,為更好發揮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提供戰略依托。將推進核心城市的中心化提升和都市圈空間的網絡化鏈接有機結合起來,培育都市圈內部協調有序、張弛有度的“集中—分散” 格局,有利於更好地帶動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雙輪驅動”。主要依托重大交通通道和基礎設施網絡,形成“核心引領、強軸帶面、梯次聯動、錯位互促”的都市圈發展導向, 構建都市圈“核(心)節(點)集約、網絡鏈接、內涵提升、多極支撐、軸帶聯動”的群落化、圈層化發展格局,有利於更好地規避鄉村資源要素過度向城市流失的問題, 更好地發揮城鎮體系對鄉村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培育鄉村腹地對城鎮體系的支撐功能,進而通過培育城鄉產業鏈關聯和產業梯度發展、網絡共生關系,更好地發揮城市產業提質增效升級對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輻射帶動作用, 為更好地實現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創造條件。

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要緊扣完善利益聯結機制這根弦。近年來,關於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的問題, 中央一直高度重視。《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 2022年)》在基本原則中提出, “把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第5篇“發展壯大鄉村產業”中又明確要求,“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前文提出,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要注意培育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領頭雁”。這些“領頭雁”也應是完善同農戶利益聯結機制的“領頭雁”,是促進小農戶生產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領頭雁”。否則,如果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結果,只是外來企業家或新型經營主體受益,卻導致農民利益邊緣化,難以分享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成果,這樣的鄉村振興或發展壯大鄉村產業難以全面體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很難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並不斷提升廣大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這樣的發展壯大鄉村產業,也很難說是高質量的。當然,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應該注意在促進農民增收的同時,帶動農民提升參與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能力。近年來,鄉村產業組織創新日趨活躍,日益呈現復雜化、多樣化、多層次化特征。完善利益聯結機制,不僅要注意帶動農戶提能增收,還要注意完善不同類型產業組織之間的共商共建共享關系,形成不同類型鄉村產業組織共同推進鄉村產業發展壯大的合力。當然,無論不同類型鄉村產業組織之間的聯系如何復雜多樣,最終都要落到帶動農戶提能增收上,真正“把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不容置疑的。

高質量發展壯大鄉村產業要努力規避幾種傾向

規避急功近利、急於求成傾向,防止因此透支鄉村產業的發展未來。在發展鄉村產業的過程中, 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的傾向,主要表現為對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長期性、艱巨性考慮不足,恨不得“一口吃成個胖子”,熱衷於下指標、定任務、頻繁考核,不注意扎實做好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基礎工作。如優化營商環境、吸引人才、加強鄉村產業發展規劃等。

規避簡單模仿、熱衷復制的傾向,防止因此損害鄉村產業的發展質量。近年來,有些地方發展壯大鄉村產業先行一步,積累了寶貴經驗,取得了顯著成效。許多地方作為發展壯大鄉村產業的后來者,積極學習先進經驗可能是有益的。但是,學習先進經驗,應該基於對其形成背景、成功機理和面臨隱患的綜合把握,甚至將先進經驗和其他失敗教訓結合起來進行研究借鑒,才會更有參考價值。否則,如果只是照貓畫虎,有可能南轅北轍,產生東施效顰的效果。比如,一個袁家村成功了,其他地方都想照搬“袁家村模式”,最終成功者很可能屈指可數,大多數則可能事與願違。尤其是近年來少數地方靠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壯大鄉村產業,一兩個成功者的背后,很可能有九十多個“辛酸的血淚”。切不可隻看光鮮的少數,不看普通的大多數。學習先行者的經驗,似乎應更關注其改革的經驗,而非發展的模式。綜合考慮發展環境、發展背景的不同, 實現對改革經驗的創造性甚至“批判性”復制推廣,可能有利於發展壯大鄉村產業。如果不顧內外條件的差異,簡單移植發展模式和具體做法,很可能帶來失敗的教訓。因為簡單移植發展模式和具體做法, 很可能加劇鄉村產業的同質競爭問題。況且,許多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確實也有個“先下手為強”的問題。

規避熱衷喊口號、輕視真功夫的傾向,防止因此制約鄉村產業發展環境的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是影響鄉村產業發展成本和風險的基礎工程。最近一段時間以來,許多地方對加強營商環境開始給予重視,這本是好事。但是,有些地方優化營商環境確實需要盡快從“口號式重視”,切實轉到實際行動中來。比如,不少地方熱衷於打造“幾最”的營商環境,其善意是值得肯定的。優化營商環境, 確實需要提高辦事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優化辦事服務等等。但在這些方面,都是“沒有最好,隻有更好”,優化營商環境無止境。有些地方山高路遠,基礎設施支撐能力不足,優化營商環境要確保“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實際上也很難做到,不如提些務實可行的措施, 讓鄉村產業組織真正感到省心、安心、舒心,並對未來發展有信心。這樣的營商環境,才真正有利於鄉村產業發展壯大。

(本文是2017年入選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自主選題資助項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農業農村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和跟蹤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為國家發改委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責編:任一林、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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