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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林地建光伏”還需多些考量

武西奇

2019年01月31日15:3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遼寧省康平縣抽干6000畝濕地建光伏,被媒體曝光。而在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也有類似情況。與康平縣佔用濕地不同的是,當地建設光伏項目,佔用的是林地。(1月24日中國之聲)

一個“重點生態公益林管護區”,記者在現場看到的卻是另一番光景:一個個栽樹用的土坑,裡面種的不是樹苗,而是一塊塊光伏板。黑壓壓的光伏面板,與公示牌上寫的“禁止亂佔林地”,形成了強烈反差。怎麼看,都像是一種諷刺。

森林是地球生態系統的主體,是大自然的總調度室,不僅能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而且能吸收二氧化碳、吐出新鮮空氣。更為關鍵的是,森林這種能吞能吐的特殊功能,是任何物體都無法取代的。在我國森林覆蓋率並不高的語境下,可以說,保護樹木怎麼強調都不為過,植樹造林任何時候都不能鬆懈。

然而,有些地方並不這麼認為,比如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本該是綠蔥蔥的林地,卻成了黑壓壓的光伏電站,著實令人心痛。可以想象,若干年之后,留給當地的必將是一片光禿禿的山頭。而這,讓人不禁想追問一句,就算真要發展“綠色能源”,以犧牲綠色生態為代價,這樣做到底值不值得?

當然,值得不值得,關鍵要看當地怎麼算這筆賬。怕就怕,當地隻看到了眼前的經濟利益,根本沒考慮長遠的生態效益。畢竟,一個20兆千瓦時的光伏項目,每年收益約1000萬元左右,拿到補貼收入甚至可以翻番。即便沒有補貼,25年的租期,那也是2.5個億。如此大的一塊蛋糕,從中能分享到多少實惠,當地恐怕早就打過小算盤了。否則,也不會干利令智昏的事。

按照相關規定,有些林地可以建光伏項目,但必須採用“林光互補”模式。隻不過,這種模式對光伏的陣列支架高度、最小行間距離都有明確要求,勢必會抬高企業的投資成本。在重點生態公益林區建光伏項目,到底違不違規,還需官方給個信服的說法。毋庸置疑的是,在樹坑裡“種”滿光伏板,肯定不合規矩。當地之所以睜隻眼閉隻眼,無非是因為,好不容易招來的投資商、引來的財神爺,哪有底氣跟人家提條件、談規矩。

光伏電站是可再生清潔能源,也是國家鼓勵發展的綠色產業。但這並不意味著,地方可以打著“綠色能源”旗號,隨意突破生態底線,肆意給綠色抹黑。大片公益林地被光伏板佔用,有沒有相關手續,究竟合不合法?作為政府主管部門,靠拍胸脯保証並不能蒙混過關,用事實回應公眾關切才是明智選擇。

(責編:任一林、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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