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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筑堅如磐石的“組織優勢”

鄭端端

2019年01月21日09:2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農村基層黨組織處於黨的工作最前沿,是黨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等作出明確規定,為新時代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証。

農村黨組織是最基層的黨組織,在黨的整個組織建設中處於最基礎的地位。新修訂后的《條例》明確“把黨支部建在村上”、狠抓“五個基本”建設、加強對群眾的教育、實行“四議兩公開”等,對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作出完善,為高質量建設“戰斗堡壘”扎起了鐵的“制度籬笆”,構筑了堅如磐石的基層基礎,確保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具體地而不是抽象地、實在地而不是空泛地落到實處。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要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不動搖,充分激活農村黨組織的組織功能、組織優勢、組織力量,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統一、黨建引領與農村發展相融合、繼承傳統與守正創新相結合,煥發基層黨組織生機活力,確保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神經末梢”。

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相統一。問題是時代的聲音、實踐的起點,工作總是在不斷解決問題中前進。當前,有的地方黨建責任落實不力,“種了經濟田,荒了黨建地”,有的基層黨組織長期處於軟弱渙散狀態,有的農村基層黨組織選人不優、把關不嚴,黨組織負責人素質不高、能力不強,說話沒人聽、辦事沒人跟,甚至消極應付、敷衍塞責,等等。如此種種嚴重影響黨組織的形象和威信,削弱黨的執政根基。《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相統一,增加“領導和保障”這一章,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明確干什麼、怎麼干、達到什麼效果,形成了制度保証。要既瞄准薄弱環節,找准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的切入點和突破口,聚焦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抓好農村黨員隊伍建設、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等難點痛點堵點,有的放矢地解決工作中、體制上的各方面問題,又要揚長避短,健全建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體系,完善制度機制,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檢驗黨建成果,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黨建引領與農村發展相融合。基層黨組織組織能力強不強,抓重大任務落實是試金石,也是磨刀石。《條例》提出了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鄉村治理的重點任務。當前,農村正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推動鄉村振興,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在這些重大任務落實中發揮領導作用。要堅持以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找准基層黨建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等中心工作的結合點,推動基層黨建與農村發展深度融合,切實把黨建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把黨建資源轉化為發展資源,把黨建成果轉化為發展成果,促進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良性互動,使黨組織成為鄉村發展的“主心骨”,成為人民群眾的“領路人”,讓黨的旗幟在每一個基層陣地上高高飄揚。

繼承傳統與守正創新相結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從嚴治黨要“抓住繼承和創新這兩個關鍵環節”。繼承傳統與守正創新不是相互對立的,而是一脈相承,不可分割的。繼承是創新的基礎,創新是繼承的發展。長期的實踐過程中,農村基層黨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這些都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總結,要長期堅持下去。思路一變天地寬,理念一轉活力增。《條例》在總結十八大以來農村基層黨建的重要經驗、十九大對黨的建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的基礎上,再次進行修訂完善和全面規范。“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農村黨建工作的創新,是提高基層組織凝聚力戰斗力的有效途徑,隻能加強不能削弱,隻能改進創新提高,絕不能停滯不前,更要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要求。要注重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打破思維定式,以改革創新的精神、以改革創新的方法,堅持繼承優良傳統與推進守正創新相結合,豐富黨建內容、優化組織功能,提升黨建質量,與時俱進加強黨的建設,推動新時代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有新氣象、新作為、新成效。

(責編:任一林、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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