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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制度建設成果豐碩

中共中央組織部黨建研究所

2018年12月24日12:53    來源:《求是》2018/24

原標題: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制度建設成果豐碩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加強黨的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必然要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認真回顧和深刻總結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制度建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和寶貴經驗,對於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提升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制度建設的發展歷程

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的制度建設。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認真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提出既要解決制約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問題,又要解決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現代化問題。1980年,鄧小平同志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中,深刻分析了當時制度的各種弊端,提出了制度改革和建設的指導思想、根本任務。他強調,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等等。這標志著我們黨把制度建設問題提到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加速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高度,意味著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制度建設理論的重大飛躍。黨的十三大明確提出,在黨的建設上走出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設的新路子。這一時期,我們黨把制度建設擺在黨的建設的重要位置,在制度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后,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開創了黨的制度建設新局面。江澤民同志強調,完善各個方面的制度,是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課題。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經濟、文化、科技、社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黨內教育、管理、監督的制度,都需要根據新的形勢加以完善。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提出,特別要注重制度建設,以完備的制度保障黨內民主,維護中央權威,保証全黨在重大問題上的統一行動。黨的十六大提出,要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並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這進一步豐富了黨的制度建設的內涵,拓寬了黨的制度建設的視野,深化了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的理論。

黨的十六大后,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著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大力推進黨的制度建設。胡錦濤同志指出,我們既要加強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的制度建設和創新,不斷完善各方面的體制機制,又要加強黨內制度建設和創新﹔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關鍵在於完善制度和機制,把黨的先進性要求轉化為黨員自覺遵守的行為准則。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強調,以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重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強調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這一時期,黨的制度建設逐步走向科學化、規范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要加強頂層設計,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強調制度不在多,而在於精,在於務實管用,要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確保每項法規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強調狠抓制度執行,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示范表率作用,讓遵守法規制度蔚然成風﹔強調要強化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統籌推進、一體建設。這些重要論述,深化了對執政黨建設規律的認識,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全方位推進黨的制度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提出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健全改進作風長效機制,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問題,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強調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此外,黨中央還編制了《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印發了《關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這些重大部署、重要舉措,推動制度治黨、依規治黨進入快車道。

二、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制度建設取得的顯著成就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統籌推進各位階、各領域、各層面、各環節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逐步形成以“1+4”為基本框架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我們黨堅持真抓嚴管,通過加強學習教育、強化監督檢查、狠抓制度執行等有力措施,使廣大黨員、干部的法規制度意識普遍增強,正在養成在制度、紀律約束下學習工作生活的良好習慣,黨的團結統一更加鞏固,黨在革命性鍛造中更加堅強。

一是以黨章統領黨的制度建設,提高了制度建設的整體水平。作為立黨管黨治黨的總依據、總遵循,黨章具有最高權威,依規治黨首先是依據黨章管黨治黨。改革開放以來,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先后8次修訂完善黨章,不斷推動黨章與時俱進,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注入強大制度動力。黨的十九大修訂的黨章,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為黨的根本大法注入了新鮮血液。黨中央把制定准則、條例作為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主干性、支撐性法規制度來抓。1980年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對於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的撥亂反正,實現全黨工作中心的轉移,發揮了重要歷史作用。2016年制定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從12個方面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剛性規定,具有裡程碑意義。黨中央還先后制定了32部條例,進一步規范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是黨內立法法,《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明確了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程序,為黨內法規制度備案工作提供了遵循。根據中央法規制度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陸續制定具體的配套法規制度,增強了黨內法規制度的系統性、協同性、整體性。

二是黨的組織法規不斷完善,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組織制度基礎。為了全面規范黨的各級各類組織的產生和職責,我們黨先后制定了450多部組織法規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著力在黨的組織法規制度方面補空白、立新規。修訂《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2015年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首次為建立70年的黨組制度立規,全面規范黨組的設立、職責、組織原則、議事決策等﹔《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明確了各級地方黨委的組織架構、運行機制、重要職責、決策規程等。這些法規制度,夯實了管黨治黨、執政治國的組織制度基礎,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實現黨的歷史使命提供了堅強組織保証。

三是黨的領導法規逐漸健全,保証了黨的領導活動在制度軌道上推進。目前,我們黨已制定900多部黨的領導法規制度,對黨的自身領導體制、黨與政府等機關組織關系作出規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制定統一戰線工作條例、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辦法、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等,為加強和改進黨對各方面工作的領導提供了制度保障,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2017年10月,黨中央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強調落實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從制度上保証了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最高原則,有力維護了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有力維護了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四是黨的自身建設法規日益完善,顯著增強了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黨的自身法規制度涵蓋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目前現行有效的法規約1400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先后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以作風建設開局起步,推動黨的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在樹導向、強監管。以修訂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抓手,大力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有效破解了“四唯”問題﹔改進政績考核機制,有效遏制了“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修訂《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強化理論教育、黨性教育和專業化能力培訓,有效發揮了補鈣壯骨、固根守本作用﹔制定實施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治理“裸官”、規范兼職等制度,干部管理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重在強基礎、補弱項。出台國有企業、社會組織、民辦學校等領域黨的建設制度,薄弱環節基層組織建設得到加強﹔持續開展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各級黨組織書記管黨治黨意識明顯增強、責任有力落實﹔修訂實施發展黨員工作細則,黨員隊伍保持適度規模,質量進一步提升。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重在增優勢、添活力。制定實施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意見,加強頂層設計,創新集聚人才體制機制﹔推進職稱制度和分類評價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制定“萬人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實施辦法,提升人才工程實施質量和效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逐步顯現。

五是黨的監督保障法規持續加強,有力促進了良好政治生態的形成。長期以來,我們黨按照規范主體、規范行為、規范監督相統籌相協調的原則,對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監督、考核、獎懲、保障等作出規范,共制定1460多部監督保障法規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著力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把黨內監督同其他監督方式貫通起來,著力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黨中央制定修訂的廉潔自律准則、黨內監督條例、巡視工作條例、黨紀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指明道德高線,劃出行為底線,著力形成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的激勵約束機制,確保行使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

三、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制度建設積累的寶貴經驗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堅持繼往開來、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既用制度建設促進黨的各方面建設的深入發展,又善於把黨的各方面建設取得的成果及時上升為制度,在這一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一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推進黨的制度建設。黨內法規制度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強,把握正確方向是第一位的要求。把握正確方向,必須切實體現黨的意志主張、體現黨章的要求。改革開放40年來,我們黨始終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善於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決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使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始終在科學理論的指引下推進。我們黨始終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各項工作,並通過法規制度將黨章規定細化具體化,切實維護了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實踐証明,加強黨的制度建設,隻有在方向性問題上保持頭腦清醒、保持政治定力,著力完善黨的建設各方面制度,才能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黨的執政地位更加鞏固。

二是堅持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加強黨的制度建設。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黨的各項具體制度的建設,是民主集中制這一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的延伸和發展,是其基本內容的具體化。改革開放40年來,我們黨始終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著力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具體制度,實現了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化、程序化。實踐証明,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緊密結合的有效制度。加強黨的制度建設,隻有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並根據實踐發展不斷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才能進一步提高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三是堅持著力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是提高黨的建設質量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40年來,我們黨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提高了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尊重實踐、尊重群眾、尊重創造,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及時做好立、改、廢、釋工作,既保証了制度活力,又保持了制度的穩定性。注重實體性法規制度和程序性法規制度、綜合性規定和專門性規定、下位法規制度和上位法規制度相互協調、相輔相成,提升了法規制度的整體效應。實踐証明,隻有堅持科學立規、民主立規、依法立規,才能確保每項法規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才能真正做到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

四是堅持黨的制度的制定與執行並重。制度的制定是基礎,制度的執行是關鍵,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改革開放40年來,我們黨高度重視制度的制定,注重加強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逐步形成一個以黨章為統領,各項具體制度相配套的制度體系,保証了制度的科學性、有效性。制度一旦制定,就要嚴格執行。我們黨著力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釘釘子精神,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狠抓制度落實,制度威力充分彰顯。實踐証明,隻有堅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執行,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才能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確保管黨治黨的制度落地生根。

五是堅持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的制度建設必須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協調。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改革開放40年來,我們黨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証執法,不斷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法治化、規范化。同時,還善於把成熟的黨內法規制度通過立法機關轉化為國家法律法規,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規范權力的運行,實現黨的制度與國家法律的協調配合、相互促進。實踐証明,加強黨的制度建設,隻有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著力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水平,才能使黨的制度建設全面融入並保障國家法治建設。

(責編:任一林、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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