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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曙宏:改革開放大潮中的全面依法治國壯麗詩篇

2018年11月16日09:09    來源:《求是》2018/22

原標題:改革開放大潮中的全面依法治國壯麗詩篇

  回溯40年波瀾壯闊的改革開放大潮,有兩條脈絡清晰可見:一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現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極大調動和釋放了全體中國人民的積極性和聰明才智,創造了經濟高速發展的奇跡﹔二是堅持保障人民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探索和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和法治道路,有力保障和推動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了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的奇跡。40年來,改革和法治交相輝映,譜寫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壯麗詩篇,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滾滾向前。

  一、全面依法治國在40年改革開放中鏗鏘前行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吹響了改革開放的歷史號角,也開啟了走向全面依法治國的壯闊征程。在4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探索和發展中,實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歷史性大發展。

  在改革開放啟航中恢復和重建法治。從1978年到1992年,隨著實行改革開放、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我國法治建設也開啟了向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推動國家各項工作進入法治軌道的重大轉折。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訓,明確要求加強法制。鄧小平同志深刻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一時期,現行憲法頒布施行,制定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代表法、選舉法、國家機關組織法等保障人民民主、規范國家政權組織機構和經濟社會秩序、打擊違法犯罪、推進改革開放的法律132部、行政法規340部,從根本上改變了長期以來“無法可依”的局面﹔“文化大革命”期間基本癱瘓的司法、執法和法律服務機構得到恢復和重建,司法制度逐步建立﹔法學教育蓬勃發展,法學法律人才加速培養,全民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全面提升。

  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依法執政基本方式、依法行政基本准則。1992年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2001年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推動了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既有賴於法治的推進、規范和保障,又為法治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和肥沃土壤。與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各級政府機關都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1997年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從1992年到2012年的20年間,制定修改法律308部、行政法規499部,公司法、商業銀行法、証券法、保險法、合同法、物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規集中出台。201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正式形成。

  在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中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一往無前的宏大氣魄、雷厲風行的堅毅行動、激濁揚清的責任擔當,揭開了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確立了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與之相適應,從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長治久安的戰略全局高度來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進法治、厲行法治,確立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6年,是全面依法治國舉措最有力、最集中的6年:成功召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十九屆二中全會,分別專題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並作出決定和審議通過修改憲法的建議,成功推出和實施200多項重大法治改革舉措,制定修改法律164部次、行政法規280部次,把全面依法治國作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方面,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這6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國成就最豐碩、最顯著的6年: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創新發展實現新飛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實現新跨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取得新突破,司法改革書寫新篇章,全民守法、法治社會建設邁入新階段。6年來,全面依法治國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匯聚起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磅礡偉力,展現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氣象。

  改革開放40年,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我國法治建設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取得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巨大成就,凝聚了黨治國理政的博大智慧,形成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寶貴經驗。

  二、改革開放40年法治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揮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大保障作用

  在改革開放40年的浩蕩浪潮中,改革和法治相伴而生、相向而行、相輔相成,共同推動和保障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同時也創造了我國40年改革開放的世界奇跡和法治發展的世界奇跡。

  推動我國經濟實現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本轉變,保障經濟40年持續快速健康發展。40年來,我國法治建設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制定並與時俱進修改憲法,制定實施公司法、合同法、物權法、企業破產法、價格法、反壟斷法等數百部法律法規,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定國有企業、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自主權,賦予私營經濟、個體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合法地位,推進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加大對公民合法財產的保護力度,從無到有構建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市場主體、產權保護、市場競爭、宏觀調控法律制度體系。通過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來我國不斷打破計劃經濟體制桎梏,調動了十幾億中國人民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智慧和力量,有力推動和保障了中國經濟的大變革大發展。

  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民主、公民權利和人權。40年來,法治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制定並與時俱進修改憲法,制定實施代表法、選舉法、國家機關組織法、監督法、監察法、居民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保障黨的領導核心地位,保障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保証人民民主權利,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權力運行機制。通過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來在黨的領導下,人民民主不斷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不斷發展,公民權利和人權得到切實保障,形成、鞏固和發展了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保障文化繁榮興盛和社會和諧穩定。40年來,我國高度重視通過法治弘揚美德義行、促進社會文明、維護公平正義,制定實施英雄烈士保護法、電影產業促進法、文物保護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展﹔制定實施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社會救助、社會組織、社會治理等法律法規,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制定實施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建立健全訴訟、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公正理性解決。通過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來,我國逐步實現了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互結合、法治德治自治相得益彰的社會治理模式,全社會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氛圍日益濃厚,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保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40年來,我國生態文明法治建設與改革開放同時起步,並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而不斷加強,制定實施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30多部法律、50多部行政法規,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為建設美麗中國提供可靠保障。通過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力度不斷加大,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相互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推動港澳回歸,遏制與打擊“台獨”和民族分裂勢力,保障國家主權、統一和民族團結。40年來,制定實施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完善相關制度和機制,“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成為現實,保障了港澳順利回歸、長期繁榮穩定。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完善涉台法律法規,依法規范和保障兩岸人民關系、推進兩岸交流合作,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制定實施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規,確立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防范和打擊各種民族分裂勢力,促進了民族團結、融合和發展。通過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來,“一國兩制”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祖國和平統一進程有力推進,中華民族的命運牢牢掌握在中國人民自己手中。

  推動依法處理國際經濟、政治和社會事務,保障對外開放和和平發展。40年來,我國不斷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法規體系,運用法治方式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改革開放初期,為吸引外資,我國先后制定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等一系列涉外法律法規。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為構建符合多邊貿易規則的法律體系,大規模開展法律法規清理修訂工作。同時,我國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增強在國際法律事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通過建立和完善法治,40年來,我國成為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力量,為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了重大貢獻。

  改革開放40年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確立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重大制度,夯實了立國興邦、長治久安的法治根基,從制度上法律上確保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確保國家一切權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確保國家主權、統一和民族團結,確保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發展道路,有力推動和保障了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興旺發達、永不變色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三、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譜寫全面依法治國新篇章

  黨的十九大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當下的中國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好時代,也正處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最好時代。要使法治如一江春水,伴隨著改革和發展的腳步,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奔流不息、浩蕩前行。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今年8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發出了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進軍令。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在這次講話中集中概括為“十個堅持”,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工作布局、重點任務,創造性地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在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中,我們一定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准確把握精神實質、核心要義、豐富內涵、實踐要求,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奮力開創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

  堅持改革和法治雙輪驅動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確路徑,又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要把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和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銜接統一起來,把1000多項重大改革成果固化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備的法律制度,並保証得到嚴格執行和全面遵守,以最大限度發揮改革和法治的共同作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兩個階段”戰略安排中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從2020年到本世紀中葉的30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分兩個階段安排,全面依法治國也在這兩個階段接續深入推進: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我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將全面提升,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大對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安排目標遠大、氣象恢弘、催人奮進。我們一定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宏偉征程上,接續譜寫全面依法治國新的壯麗詩篇。

  (作者:司法部黨組書記、副部長)

(責編:謝磊、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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