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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宣傳教育 提高法治素養

邵 琰

2018年02月13日09:56    來源:遼寧日報

原標題:強化宣傳教育 提高法治素養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鄭重提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的要求。強化法治宣傳教育,是提升全民族法治素養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但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在法治宣傳教育方面普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教育內容針對性不強,方式方法呆板單一,受眾興趣不高﹔組織構架分散,無法形成工作合力﹔宣傳活動缺乏制度化、常態化,難以做到持續、持久……這些問題嚴重影響法治宣傳教育的效果。在未來的法治宣傳教育中,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著眼,建議相關部門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認清新形勢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調整工作定位

  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轉化以及產生的新矛盾、出現的新問題,都需要依靠法治加以解決,不隻需要運用法律知識,更要依靠公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因此,樹立全社會的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是未來法治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也應隨之進行思路上的新調整、目標上的新定位。以前的工作重點主要是宣傳普及法律知識,現在則要在宣傳法律法規、公民權利義務的同時,更加注重培養法治精神,積極引導人民群眾內心真誠地擁護和信仰法律。在人民群眾特別是“關鍵少數”中要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逐步在整個社會中培育出良好的法治環境,實現工作重心從法律條文普及向法律素養提升的轉變。

  針對政府法治宣傳教育骨干短缺現狀,大力吸納社會力量參與

  目前,針對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方面存在的自身資源不足等問題,要想在新形勢下有所作為,必須堅持“走群眾路線”,動員、吸納社會力量,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主體地位。可以使用的社會資源主要有三類:一是各級工、青、婦、老、殘等社會團體,這些社會團體往往對政府的工作配合度較高,在維權、息訪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經驗豐富,不失為基層法治宣傳工作的依托力量。二是法學相關團體,如法學研究會和律師援助組織,他們在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也可兼顧法治宣傳教育。三是民間團體,諸如群眾性文藝團體、行業文藝演出隊等,他們通過排練演出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法治文藝節目,可以形象生動地宣傳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潛移默化地培養群眾的法治精神,提高其法治素養。

  編寫適用不同層次、不同對象、不同需求的法治宣傳教育讀本

  教材是法治宣傳最重要的載體,應給予足夠的重視。教育讀本的編寫要做到與時俱進,適應法治社會發展方向,適應不同受眾對法律知識的不同需求,適應現代化教學手段的發展趨勢,才能為增強法治宣傳工作的實效打下堅實基礎。要力爭讓宣傳內容與教育對象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關,實現傳播者與接受者的無縫鏈接,使接受者在態度上完成從“讓我學習”到“我要學習”的根本轉變。教材的編寫要遵循新時代法治素養培養和法治宣傳教育的規律特點,可將讀者分為黨員領導干部、公務人員、普通公民、青少年、企事業單位經營人員等不同群體,為每一個群體量身定做。

  根據不同教育對象的接受能力與特點,選擇不同的方式方法傳播知識,一個最基本的規律是因人而異,法治宣傳教育也應做到方式方法與對象的有機統一。隻有真正做到對每一個受眾群體都有其適用的方法方式,才有可能消除法治宣傳教育的盲區。例如,針對青少年宜採取積極互動的教育方式,探索使用新的傳播手段,通過VR、人工智能等形式把法治場景立體、直觀地展現在他們面前,令其身臨其境地接受法律知識的普及和法治精神的傳播。針對中年人宜採取貼近生活的宣傳方式,多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傳媒的作用,多開設一些注重還原故事真實情節的法治宣傳欄目,用案件當事人的親身經歷和真實表述引發共鳴。針對老年人宜採取親切關懷的宣傳方式,可以通過與居委會或村委會的合作,利用街道、社區或村委會的平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也可以在老年大學、社區老年服務中心等地建立法治教育基地,針對一系列關乎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問題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用溫暖和感動推動老年人普法的逐步深入。

  適應信息社會飛速發展的趨勢,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法治宣傳的主渠道作用

  隨著現代化傳播手段的不斷發展,公眾獲取知識的渠道也不斷拓寬,在這些信息傳播渠道中,廣播和電視一直佔據著極大優勢。

  廣播的群眾基礎非常廣泛,還可以模擬人際交往,娓娓道來,說服力、感染力非常強,很適合做法治宣傳教育類信息的傳播途徑。廣播電台可多辦些法治宣傳節目,聘請資深法學專家和律師接聽群眾熱線,直接為百姓解答、解決身邊的法律疑惑。雖然當今很多人隨手就能上網搜索法律知識,但朋友式一對一的法律咨詢和解答更具得天獨厚的優勢,提供的法律宣傳教育更具“量身定制”功能。

  電視作為聲像兼備的媒體,一直是我國絕大多數家庭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在以往的電視普法中,法律知識競賽、以案說法等節目形式得到廣泛使用,讓人民群眾從中了解、學習法律,應繼續予以推廣。但電視劇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一種藝術樣式,卻未能完全發揮出應有的作用。目前,國產電視劇缺少優秀“律政劇”一類法治宣傳教育形式。雖然有的頻道也播放了一些案例劇,但就藝術性和法律傳播效果來說還不盡如人意。作為傳統電視媒體的新興教育形式,律政劇在法治宣傳教育方面的前景是可觀的。

  充分發掘網絡媒體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潛力

  互聯網是繼報刊、廣播、電視之后出現的第四大媒體,其強勢發展和廣泛普及不僅使人們的生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也使法治宣傳與新媒體的結合成為必然趨勢。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已經成為公眾日常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一背景下,開展法治宣傳活動應大力依托互聯網,充分發揮數字化信息技術的特點和優勢,探索論証利用手機、樓宇電視、公交移動電視以及電子顯示屏等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可行性,設計建立普法微信、微博、QQ、論壇等公眾服務平台,及時迅速地傳遞正能量。當前舉國上下都在探討“互聯網+”,建議相關部門把法治宣傳教育更多地加入到網絡媒體上,相信法律知識的普及率會因此有明顯提升。

  大力弘揚法治文化,增強法治文化的滲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法治文化建設在法治宣傳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法治文化愈顯其強大的生命力。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應特別注意將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各種文化作品、文藝形式之中,充分發揮文藝作品潛移默化影響人教育人的優勢,做好法律知識和法治精神的傳播與詮釋。實現法律的“文藝”落地,有利於改變原來單純普及法律條文給人民群眾帶來的刻板嚴肅印象。可以通過舉辦法治文藝巡回演出,建設法治文化廣場,依托博覽會、展銷會以及地方性特色節目等形式,把法治宣傳教育同地域文化融合在一起,積極建設法治文化基地,搭建法治文化教育新平台,打造法治文化傳播新載體,使人民群眾在耳濡目染中潛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

  (作者單位:遼寧社會科學院)

  

(責編:田少星、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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