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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政治倫理學研究的問題域

李建華

2017年12月11日08:26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新時代政治倫理學研究的問題域

  政治倫理是一個結構性、實體性存在,是觀念、關系、制度、心理等多因素的集合體,政治倫理學就是以政治倫理現象本身為研究對象,具體研究政治倫理關系、政治倫理制度、政治倫理主體、政治倫理理念、政治倫理實踐等問題的科學。基於這種認識,筆者對新時代政治倫理學研究的問題域做一種開放性理解,具體分為四個層面,以期達到對政治倫理學研究對象的整體性“聚焦”。

  一、外生性政治倫理問題。在黑格爾哲學中,倫理是一個整體性、實體性概念,既體現了客觀存在的自在自由性,又體現了“必然性的圓圈”,往往表現為一種客觀的秩序及法則,這種倫理秩序是用於治理社會生活的持久的東西和力量構成的,所以,各個民族都把倫理法則視為永恆的正義,而體現國家現實性的政治倫理則是在社會生活中居於高位的一種獨特的文化形態,具有解決社會問題的統攝力量。社會生活中的政治倫理問題是由社會生活的其他領域(諸如經濟、文化、法律)中產生的問題無法解決而轉變成為政治性問題,這些問題超出了自身解決的能力而需要借助倫理資源,如貧富差距問題、教育資源分配正義問題、司法公正問題等,我們把這一類問題總稱為“外生性政治倫理問題”,是側重於“從政治倫理看社會”的產物,並且它們往往與社會問題解決的整體性、復雜性、梯度性有關。我們把所有社會問題中帶有政治倫理性質的問題納入政治倫理學研究的視野,不但拓寬了政治倫理學研究的領域,而且也由此顯示了政治倫理學與政治學、政治哲學的區別,因為政治學和政治哲學是以政治現象本身為研究對象的,隻不過政治學偏重政治權力的構架與運行,而政治哲學偏重政治的價值理念而已。

  二、依存性政治倫理問題。所謂依存性政治倫理問題是基於政治與倫理的同構或依存所產生的倫理問題,諸如自由民主問題、政治合法性問題、政治發展問題、政治協商問題、公民參與問題、政治妥協問題等。依存性政治倫理問題,往往是側重於“從倫理看政治”的產物,其衍化邏輯是倫理對政治的規導。自古以來,無論東方和西方,政治生活總是離不開倫理的視野。在古希臘,政治被人們賦予了濃厚的倫理色彩,是實現最高價值的生活方式。柏拉圖認為城邦是依據自然秩序而形成的,實現正義是城邦的內生訴求。在亞裡士多德的思想中,城邦是人類為了獲得優良生活而自然演化的產物,趨向城邦生活是人的本質使然。正是在城邦中,人們得以與動物區別開來,並通過遵紀守法而避免墮落。對於個人而言,公民是引以為傲的身份,唯有通過政治生活才能實現至善。

  政治的倫理特質在中國文化中也得到了充分闡發。孔子就提出“政者,正也”的命題,政治天然具有追求“仁”的倫理向度,而且從政者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為政以德”成為我國傳統政治的核心話語。實行倫理道德的統治、建立倫理型的國家成為王者的必要前提,或者說,作為國家政治理想的王道本身就被賦予了積極的倫理道德價值。不難看出,經典的政治從來都與倫理如影隨形。倫理的政治對人類歷史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政治倫理應當成為國家生活的核心組成部分。

  三、自因性政治倫理問題。如果說依存性政治倫理問題是源於政治對倫理的需求與依賴,那麼,自因性政治倫理問題則是源於政治倫理本身的價值矛盾與沖突帶來的問題,如政治手段與政治目的問題、政治品質與政治行為問題、政治忠誠與政治背叛問題、政治承諾與政治失信問題等,這往往是側重於“從倫理價值沖突看政治倫理”的產物。在西方的政治理念中,政治本身是有倫理價值的,並且個人也隻有參與到政治生活中才能完善其本質。盡管現代西方政治實踐有宗教和市民社會的倫理關懷來彌補倫理資源供給不足,但政治也不應該借此墮落成為一種純粹的統治術,而應該主動擔負起政治的道德責任。

  倫理道德價值本身雖然有“基本善”的統一要求,但也有層次上的差異和由“境遇”不同而導致的矛盾和沖突。倫理上的價值沖突一般有三種類型:一是善與惡沖突,這隻能做非此即彼的選擇﹔二是善與善的沖突,也就是大善與小善的沖突,這往往會出現倫理上的“二難選擇”,一般會選擇大善而舍棄小善,如有外敵入侵時,好男兒會選擇盡忠報國而不是在家做孝子﹔三是惡與惡的沖突,涉及大惡與小惡之擇,這往往是法律上考慮的事情。政治生活同樣面臨多種倫理價值的選擇,由此產生復雜的倫理問題,如關於目的與手段的關系,按照“馬基雅維利思維”,在政治生活中似乎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而就是因為這隻“骯臟的手”可能使目的價值喪失,所以從政治的倫理價值上,政治手段也應該是正當的,才能保証政治目的價值的實現,並且許多政治之惡就是手段的卑鄙所造成的。政治倫理學不能回避這些復雜的倫理問題,必須有明確的行為准則和評價時的技術化處理途徑。

  四、主體性政治倫理問題。任何政治活動都是人的活動,都由人這個主體承載,都是人的合目的性的結果,政治主體倫理問題是不可忽略的。這個問題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作為“政治人”的倫理問題,如政治人的人性假設問題、政治人的人格問題、政治人的道德評價問題等﹔二是政治生活中的政治主體倫理問題,如政黨倫理、政府倫理、公務員倫理等。主體性政治倫理問題往往是側重於“人怎樣看自己的政治本性”的產物。

  “政治人”假設最早是由古希臘思想家亞裡士多德提出來的,其通常表達為“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這個假設內涵豐富,深刻揭示了人是具有合群性的社會動物、人是有利益協調能力的動物、人是有合作精神的動物等思想。連馬克思也認同,稱這命題“標志著古典時代的特征”,“人即使不像亞裡士多德所說的那樣,天生是政治動物,無論如何也天生是社會的動物”。政治人假設的理論意義在於,人的社會本質性決定了他的政治性,隻要是社會的人,就有可能成為政治人,但不一定必然成為政治人,前提是要有好的德性,這就為政治主體倫理提供了邏輯前提。因為從“社會動物”到“政治人”必須有一個倫理的蛻變過程。社會動物也是動物,其自身會帶有自私、貪婪、暴力、殘忍等劣根性,而這不是政治文明所許,更不是政治倫理所為。這就又涉及更為復雜的“政治人”人性假設問題,因人性假設不同,其政治理想設計、政治制度安排、政治權力運作等也會不同,如基於人性惡的政治人會執行強法制治理模式,而基於人性善的政治人會執行溫和的德治主義模式。同時,對政治人的道德評價也隻有以政治倫理作為基本評價標准,如果以一般性市民道德或其他職業道德去評價,會造成道德評價的失准、失真、失效。

   (作者:李建華,系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浙江師范大學特聘教授)

(責編:曹淼、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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