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星華 劉朔
2017年11月07日11:20 來源: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摘 要﹞近代以來,中國遭遇了“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傳統的中國社會趨於解體,整個社會一直處於劇烈的震蕩之中,發生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引起了學界廣泛的興趣和研究,成果汗牛充棟。但是改革開放之后,中國社會變化的規模之大和程度之深,又遠遠超過近代以來的任何一個時期。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過去對社會的變革的研究的詮釋力相對減弱,需要一種較為全面和系統的理論視角。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從“秩序重建”的視角出發,對中國社會整體的變遷進行系統性的闡述和研究。通過對中國歷史上三次秩序重建過程的縱向對比,結合當前的社會現實,提出形成“一元主導多元並存”的社會價值觀結構是完成社會秩序重建的必要條件,也是現階段保証我國秩序重建成功亟須解決的問題之一。
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中國社會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新時期。究竟該如何去理解這個發展階段,從不同的學科維度出發有著多種不同的解讀。從政治學的視角來看,這是一次巨大的政治改革,是由高度集中的行政體制,向多主體合作的治理體制改革。從經濟學的維度看,這是一次社會資源分配機制的變革,是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變革的過程。雖然政治改革、經濟變革都是對現在的社會發展階段進行的理論性概括,但都僅僅是從某種單一的維度來對整個社會發展進行總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各個維度變化的范圍之廣,發展的程度之深已經使這些概念不能系統全面地描述我國現已發生的“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究竟該如何對我國改革開放后的社會發展做出較為系統的概述呢?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我們認為,當前我國社會的發展階段用“社會秩序重建”的理論框架來分析是頗為恰當的。
一、秩序和秩序重建
為什麼要將中國改革開放之后的變革過程定義為“秩序重建”呢?首先我們必須對秩序和秩序重建加以概念上的梳理。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中,社會秩序的治亂、朝代的興衰呈現出一種交替進行的周期性循環。正如孟子所說:“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亂。”(《孟子.滕文公下》)這種現象在多個學科中都引發了極大的研究興趣。對於社會學而言,秩序問題一直是社會學的元問題,“是社會學研究的出發點和根本性歸屬”。﹝1﹞因而,關於“秩序”的論題,是一個歷史悠久、成果輝煌的研究領域。在現有文獻中,大致可劃分為三種理論視角:功能視角、沖突視角和互動視角。功能視角認為社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各個部分均對社會系統的存在和發展發揮一定的功能,社會秩序來源於社會各個部分之間功能上的耦合,需要各個部分充分發揮其功能。正如涂爾干所言“分工的作用不僅限於改變和完善現有社會,而是使社會成為可能,也就是說,沒有這些功能,社會就不可能存在”“在任何情況下,它都超出了純粹經濟利益的范圍,構成了社會和道德秩序的本身”。﹝2﹞與此相對應,沖突論認為社會是不均衡的,各個部分是相互沖突的,社會秩序的來源是一個部分對另一個部分的強制或者相互之間的妥協。在馬克思看來,“至今所有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斗爭的歷史”。﹝3﹞生產資料的私有制是引起社會不平等的根源,使社會日益分裂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最終被統治者展開奪取統治者對生產資料控制權的行為,結果就會打破原有的社會秩序,引起社會系統的重建。互動視角則認為,社會是由一個個個體聯系而組成,社會秩序的來源是個人互動的結果。因此,這種視角將研究的對象限定在個體的角度。正如霍布斯所認為的,人就其本質來說是需要、欲望和感情的聚合,往往把自我利益置於其他的考慮之上,以契約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妥協只是為了保存自我。“整個國家的利益,隻有人們願意放棄‘自然的’自由、形成君主權力時,才能得到保障”。﹝4﹞
這三種視角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社會秩序進行了研究,從各自的視角來闡述社會秩序的治亂何以存在和改變,但是,這三種視角的理論根源,“是西方社會科學家對其社會發展進行調查研究和概括的成果”,﹝5﹞與我國的歷史進程和社會現實不能達到完全的契合,對秩序治亂的研究仍顯片面,解釋力不足,缺少系統性和綜合性的分析和解釋。
所幸的是,當社會學在當代中國興起的同時,中國的社會學家對社會學的中國化孜孜以求,在汗牛充棟的研究中,仍有一批以鄭杭生為代表的學者,從社會運行的理論視角,對此論題進行了較為系統和綜合性的研究。從這個視角出發,社會秩序意味著社會運行的某種狀態,其中的“治”是指社會處於良性運行或中性運行的狀態,相對應的“亂”則是指社會處於惡性運行狀態。在這樣的理論視角下,社會秩序的變遷便可以被描述為由治到亂、由亂到治的動態過程。
從該理論視角出發,我們發現,社會秩序由亂到治存在兩條路徑,一條為秩序的恢復,而另一條則是秩序的重建。在過去的研究中,秩序的恢復和重建的概念也被反復提及,廣泛使用,並不鮮見。但是,在已有的文獻中,並未對秩序的恢復和秩序重建做出明確的概念上的區分和實質性的界定,僅僅只是將其作為兩個可以相互替換的概念加以使用。這種對社會秩序的恢復與重建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不做區分的做法,不僅僅是一種概念上的混淆,更為嚴重的是由於忽視了秩序重建的困難性和持久性,不利於我們深刻認識我國當下社會變遷的本質。因此,重新對社會秩序的恢復和社會秩序的重建加以區分,在明確學術概念和指導社會實踐的過程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社會秩序的恢復,是指社會秩序由混亂和失序狀態重新恢復到其原來秩序和穩定狀態的過程,社會結構、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和社會的價值觀並未發生根本性的變化。社會秩序的恢復具有次數多,造成社會失序的時間較短的特點。具有代表性的便是在中國封建社會中,波及全國,引起廣泛社會失序的農民起義,如黃巾起義(184—192)、太平天國(1851—1864)等等。﹝6﹞雖然規模很大,也造成了社會秩序的混亂,但是這些社會失序的時間相對於中國龐大的社會體量而言,則是驚人的短暫瞬間。正如金觀濤所認為的“腐朽的舊王朝在農民大起義的猛烈打擊下土崩瓦解,但是在短短十幾年,至多二三十年的時間裡,一個版圖達到數百萬平方公裡、人口數千萬的統一的封建大國又奇跡般地重建起來了,重建的王朝在社會結構上基本是上一個王朝的翻版”,﹝7﹞凸顯出了社會秩序恢復的特點。
與社會秩序的恢復不同,社會秩序的重建,則代表著社會結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是一個更加系統性的社會工程。政治體制、經濟類型、階級構成和價值觀念等都進行了系統性的重構,達到了一種全新的社會有序的狀態,是一種從舊有的秩序狀態到無序狀態再到新的秩序狀態,而不是回復到原有秩序狀態的變遷過程。具體而言,社會秩序的重建一般包括三個維度的重建:社會結構的重組、社會資源分配機制的變革和價值觀念的變遷。雖然在社會秩序恢復的過程中,社會結構、社會資源的分配機制和價值觀念也會發生一個從舊的平衡結構被打破到新的平衡結構被建立的動態過程。但是與社會秩序的重建相比,既無質的變化,在量的改變上也處於較低水平。與社會秩序的恢復相比,社會秩序的重建在歷史上的次數較少,完成一次成功的重建過程需要較長的時間。
秦漢以降,中國歷史上一共經歷過秦漢交替、辛亥革命、新中國成立和改革開放四次社會秩序的重建。前三次秩序重建的過程已經完結,就其結果而言,以秦漢交替和新中國成立為標志的秩序重建是成功的,而第二次以辛亥革命為標志的秩序重建則是失敗的。同樣是社會秩序的重建,是什麼原因使其結果大不相同?在對比了前三次秩序重建的過程之后,我們發現,雖然每一次的秩序重建都伴隨著中國政治、階級、文化等多方面的解體和重構,但是作為文化的核心,在這三次社會秩序重建的過程中社會價值觀發生了不同的變遷。在過去的歷史中,社會價值觀的形態存在一元和多元兩種結構。所謂一元的價值觀指的是在社會中,隻存在一種或者基本上隻有一種價值觀,其他的價值觀或依附,或非常弱小無法動搖其統治地位。多元化的價值觀則是指社會中存在兩個或以上的相互作用的價值觀。在社會秩序重建中,社會價值觀正是在一元與多元之間反復變遷。正如涂爾干所言,社會成員的共同價值觀、共同道德規范是社會秩序的基礎,對社會結構的整合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8﹞因此,要保証社會秩序重建的成功,必須對社會的價值觀進行合理的建構。
二、三次秩序重建中的價值觀念變遷
那麼,什麼樣的社會價值觀形態才是成功重建社會秩序所必需的呢?要理解這個問題,需要對中國已經完成的三次社會秩序的重建逐一地進行分析。
第一次社會秩序的重建是中國奴隸制社會秩序的崩潰走向封建社會秩序重建的過程。在這次社會秩序的重建過程中,社會價值觀形態的變化呈現出由“多元”向“一元”的發展趨勢。一方面,原來的社會中統一的天道觀念隨著天子權威的日益衰落而崩潰瓦解﹔另一方面則是各種不同的社會思想層出不窮,出現了“百家爭鳴”的社會思潮,以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為代表的先秦思想學說形成了多元化的社會價值觀念。在價值觀出現“多元化”的背景下,呈現出“春秋無義戰”的混亂局面。而其后在戰國248年的時間中,有史可查的大小戰爭發生了多達222次,其慘烈程度遠超春秋時代,“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孟子·離婁下》)。在秦漢帝國交替之際,雖然戰爭明顯減少,社會動蕩趨於緩和,甚至出現了“文景之治”這樣短暫的平穩局面,但是從大的歷史維度來看,整個社會秩序仍然處於“亂”的運行狀態之下,並未達致社會的良性運行狀態。例如,在漢景帝時期便出現了規模巨大的“七國之亂”,中央政權中關於對道和儒之間的爭論也並未停息。這種局面最后終結於漢武帝時期。從漢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開始,漢武帝通過多項政策措施,自上而下進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統治思想轉型,代表著“一元”社會價值觀的初步形成,在其后的一段時間內,西漢王朝的國力逐漸達到頂峰,社會秩序完成了由“亂”到“治”的社會狀態的轉變,儒家思想逐步自上而下得到了廣泛的認同,封建社會秩序重建成功。在其后的兩千多年裡,“以古文經為代表的傳統儒學就在意識形態領域取得了統治地位,並成為封建專制制度的理論基礎和合法性依據,雖然歷經兩千多年的發展演變,但其基本精神和特點並沒有改變,依然被封建統治者奉為圭臬”,﹝9﹞中國封建王朝歷代關於社會秩序治亂的期待,均囿於儒家思想體系,以儒學為核心的“一元”價值觀念一直保持著對整個中國社會的統治,中國社會維持了長達兩千余年的“超穩定性系統”。
以辛亥革命為標志的第二次社會秩序的重建,是一次失敗的社會秩序重建,整個社會並未實現由“亂”到“治”的社會變遷,而是充斥著戰爭和混亂。這一次的社會秩序的重建可以以1911年為界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封建社會秩序的崩壞,第二階段則是資產階級秩序的重建。在第一階段內,中國的傳統社會秩序開始解體,國家逐漸墮入一種無序的狀態。自1840年開始,中華大地充斥戰爭、天災和飢荒。清政府的貧弱和腐敗使得人民基本生活都無法得到保障。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言,“中國所有一切的災難,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普遍的而有系統的貪污,這種貪污是產生飢荒、水災、疫病的主要原因”。﹝10﹞以1895—1990年間的直隸省為例,這五年間直隸省先后遭遇水旱災害,由於救災不力,造成了大面積的流民。“地方凋敝已極,民生困苦異常,逃亡者十六,存者不過三四爾。而三四之中,飢寒而死者有之,果於魚腹者有之”。﹝11﹞類似描述普遍出現在相關的縣志之中。
與此同時,傳統封建社會的“一元”價值結構開始解體,從頂層的國家精英到底層的一般民眾都出現了期待的分歧性。例如,當時在如何應對外國侵略的問題上,清政府內部便存在多種看法。以大學士倭仁為首的一批官員認為“洋人之所長在機器,中國之所貴在人心”,﹝12﹞認為堅持中國傳統文化,就可以強國圖存。以奕言斤為代表的官員群體則提出“我朝處數千年來未有之奇局,自應建數千年未有之奇業,若事事必拘守成法,恐日即於危弱而終無以自強”,﹝13﹞倡導“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今欲強中國存中學,則不得不講西學”。﹝14﹞在民間也誕生了以康有為、梁啟超為代表的變法思潮,他們提出變法的主張,“希望以變求通,通過制度的變革強國富民,醫治民族的沉疴”。﹝15﹞這些對救國圖存的道路爭論,充分體現出社會各階層對於國家未來的意見分歧,而背后的原因正是由於西方文化的輸入打破了中國原有的文化體系,使中國知識分子的價值觀結構發生了改變。中國國民的價值觀由原來的一元結構逐漸向多元的價值觀念轉化。
1911年發生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統治,中國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國持續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被終結,建立了資產階級共和國,階級構成上除了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外,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都開始登上歷史舞台。而這一次資產階級領導的社會秩序重建並未成功。雖然建立了中華民國,但從1911年到1949年,軍閥紛爭,內戰不斷,38年的時間內經歷了多個政府的交替變革,風氣混亂,貪官污吏橫行,社會秩序陷於混亂,重建無從談起。
這一時期價值觀的變遷可以按照時間的不同劃分為較為明顯的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11—1937年),社會價值觀趨於多元,具體表現為西方資本主義思想,馬克思主義思想和中國傳統文化思想之間的對立和分歧。在這段時間內,中國出現了大大小小300多個黨派和團體,﹝16﹞也發生了“袁世凱稱帝”和“張勛復辟”等事件,充分說明了當時民眾的社會價值觀出現了多元並存的結構。第二階段(1937—1945年),雖然由於全面抗日戰爭的影響使國家的社會秩序趨於惡化,但是社會價值觀卻呈現出“一元化”的趨勢。抗日救國成為普遍的國民認同,各個階級黨派組建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共同進行抗日戰爭,展現了“一元化價值觀”產生的巨大社會力量和國家凝聚力。第三階段(1946—1949年),因為國共兩黨分別倡導的“共產主義思想”和“三民主義”在民眾中同時具有廣泛的影響力,所帶來的民眾對中國未來期待的尖銳對立,這一階段,價值觀表現出明顯的二元對立結構,隨之而來的就是內戰的爆發,並以共產黨的勝利而告終,也宣告了二元對立價值觀結構的終結。這一時期,雖然短暫的“一元”價值觀煥發了巨大的社會整合力量,但是缺乏安定平穩的宏觀環境,社會秩序的重建仍然是失敗的。
第三次社會秩序重建始於新中國成立后。在這次重建的過程中,我們是以蘇聯為榜樣,對蘇聯進行了全面而更為深刻的學習,正如毛澤東所說“蘇聯已經建設起來了一個偉大的光輝燦爛的社會主義國家,蘇聯共產黨就是我們最好的先生,我們必須向他們學習”。﹝17﹞這個學習幾乎持續了半個世紀。直到70年代末,中國的社會運行模式基本上是在對蘇式模式的借鑒下,結合中國國情的一條類蘇式道路。這是一次成功的秩序重建,國家迅速恢復了政治平穩和經濟秩序,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1953年到1957年,工農業總產值年增長率平均達到了10.9%,﹝18﹞在隨后的時間內,雖然增速有所放緩,但是整體上保持了高於6%的年增長率,在世界上位居前列,實現了社會秩序的基本穩定。
在第三次秩序重建的過程中,社會的價值觀結構呈現出由“多元化”的結構向“一元化”的社會價值觀結構轉變的趨勢。中國共產黨經過28年的艱苦斗爭,終於建立了社會主義政權,也正是在這段時間,中國開始逐步破除舊的封建、半封建的價值觀念,確立社會主義新型價值觀念。而在新中國成立之后,各族人民都有著盡快建立一個富強繁榮國家的強烈願望,形成了一元的“高度集體主義”的價值觀。﹝19﹞具體表現為黨和人民的意志高度統一,人民群眾的奉獻精神空前高漲。1956年我國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1957年我國第一個“五年計劃”提前完成。正如馬克思在《神聖家族》中所提出的,“既然正確理解的利益是整個道德的基礎,那就必須使個別人的私人利益符合於全人類的利益”。﹝20﹞正是由中央提倡,人民群眾廣泛認同的“集體主義”社會價值觀,為政治和經濟的成功提供了強大的精神動力。社會運行整體上達到了“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的狀態,仿蘇式社會主義秩序的重建宣告成功。
縱觀三次社會秩序重建的過程,社會價值觀在社會秩序重建的過程中展現出巨大的力量。正如梁漱溟曾指出的,古羅馬衰落的教訓——由於缺乏一個統一的“神”,來支撐其偉大的局面,進而導致“人們精神無主,羅馬亦不能不衰矣”。﹝21﹞我國第一次和第三次秩序重建的成功,都需要社會價值觀呈現出“一元化”的形態,但僅僅有“一元化”的社會價值觀,缺乏相應的政治和經濟秩序的支撐,也無法構建良好的社會秩序,所以說,“一元化”形態的社會價值觀是實現社會秩序重建成功的必要條件。概而言之,沒有“一元化”形態的社會價值觀,社會秩序的重建必定不會成功﹔但是,有了“一元化”形態的社會價值觀,社會秩序的重建未必會成功。即:“一元化”形態的社會價值觀,是實現社會秩序重建成功的必要但不充分條件。
三、當代社會秩序重建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標志著中國歷史上第四次社會秩序重建的開始,中國社會走上了一條開拓創新的道路。與之前的三次秩序重建的過程相比,第四次秩序重建採用的是改良而非革命的手段,主動通過漸進式的改革手段,實現社會的秩序重建。改革開放39年以來,我國總體上維護了社會的穩定。自近代以來,中國從未像今天這樣享受過將近40年的和平發展時期,GDP年均增長率超過10%,創造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奇跡。
但是,在價值觀念的維度上,卻出現了由“一元化”向“多元化”變遷的趨勢。具體表現為,功利主義、拜金主義盛行﹔缺少公德之心,損公肥私,以權謀私﹔愛國心缺乏,對傳統文化的詆毀充斥於網絡﹔更有甚者,鼓吹“自由民主”,三權分立等西方所謂的“普世價值”,雖然受到政府與主流輿論嚴肅的批評和駁斥,但是通過網絡的傳播也給社會造成了相當程度上的混亂。究其原因,改革開放以來,過去“一元化”的社會價值觀受到不斷的侵襲,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和多元文化同時出現。伴隨著全球化的浪潮和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科學技術的發展,給人類社會造成了深遠的影響,各種西方思想和價值觀念通過多種渠道大規模涌入,“現代化打破了社會原有的和諧狀態,而傳統因素的解體速度和現代性因素形成的速度之間的這種差異性和異步性”,﹝22﹞造成了我們原本所堅持的“革命道德”、“領袖魅力”、“共產主義”理想等價值觀念出現了“精神真空期”,導致“一元化”的價值觀被破壞,整體上形成了現在“多元並存”的價值觀。
在這種情況下,我國需要什麼樣的價值觀結構才能夠取得社會秩序重建的成功呢?我們認為,在現代化、全球化的今天,在各種新媒體技術、互聯網高度發展的今天,再建構過去那種“一元化”的社會價值觀的形態,顯然是不可能的。但“一元化”的社會價值觀又是社會秩序重建的必要條件,如何解決這個矛盾呢?出路隻有一條:構筑“一元主導多元並存”的社會價值觀念形態。所謂“一元主導多元並存”形態的社會價值觀,是指這樣一種狀態:有一種價值觀念在整個社會處於主導地位,受到國家力量維護並受到絕大多數民眾的認同和支持﹔同時,存在其他與主導價值觀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價值觀念,但它們既不是主流也不能對主導價值觀構成顛覆性的威脅。一旦某種價值觀對主導價值觀構成了顛覆性的威脅,國家將動用各種力量對其壓制,使其消失或者降低其威脅性。
當然,“一元化”的社會價值觀念並不意味著是一個靜態的、不變的價值觀,而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正如儒學在兩千多年封建社會中的發展歷程一樣,也需要不斷地博採眾長,適應社會的發展而進行自身的演進,但無論怎麼改變,其中的主體和核心並未發生大的變化。因此,在現階段,我國的社會價值觀在尚未完全確定主題和核心的前提下,亟須改變我國現在社會價值觀“多元化”的趨勢,下大力氣建構“一元主導多元並存”的社會價值觀形態,是保証我國社會秩序重建成功,使我國秩序運行狀態達致良性運行的必由之路。
四、結語
與社會秩序的恢復相比,社會秩序的重建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其所需時間和遇到的困難要相對復雜得多。在社會秩序重建的過程中,由於文化墮距(culture lag)的存在,社會價值觀念在社會變遷中往往處於滯后位置,其重建過程往往是最漫長的。縱觀秦漢以來的歷次社會秩序重建的過程,能否成功地建構起“一元主導多元並存”形態的社會價值觀,是決定我國本次秩序重建能否成功的關鍵。
中華民族自古以來便充滿著一種“秩序情結”,﹝23﹞雖然現在政治穩定、經濟發展達到了一定的高度,但是人們普遍沒有得到期待中的秩序感和獲得感,究其原因,正是因為尚未形成被普遍認同的“一元主導多元並存”的社會價值觀結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厘清秩序重建和秩序恢復的概念,充分認識到在實踐層面的困難和時間跨度的不同,具有理論和現實的雙重意義。對於我國當前情況而言,無論是從歷史傳統中繼承,還是從革命經驗中發揚,都是達致廣泛認同的“一元主導多元並存”社會價值觀的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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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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