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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取得跨越式發展

——十八大以來中國法治建設的新進展新成就 

周葉中 湯景業

2017年09月25日08:48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全面依法治國取得跨越式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入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經驗和教訓,提出了“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的現實命題,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抉擇,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軌道,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新進展、新成就。

凝聚共識: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具體講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舉出十幾條、幾十條,但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條。”法治建設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否正確、政治保証是否堅強有力。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廣泛凝聚法治發展共識,劃定了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管總的紅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既不是簡單移植西方法治的“飛來峰”,也不拒絕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而是在深刻把握人類法治發展規律的普遍性和中華民族優秀法律文化傳統的基礎上,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就和經驗作出的規律性總結。這一道路的核心要義有三:即“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它們共同確保了中國法治建設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開創了法治國家理論的新高度。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正確方向。當代中國法治建設的成就,離不開牢牢抓住黨的領導這一內核,離不開自覺將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實現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法治的核心要義在於規則之治、制度之治,規則是制度的具體構成,而制度則是規則的統一體。當代中國法治建設的成就,離不開牢牢抓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一關鍵,堅持以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對法治國家理論和馬克思主義國家與法的學說的重大貢獻。當代中國法治建設的成就,離不開牢牢抓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一基礎,從而使我國法治建設在一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科學的法治理論指導下得以全面推進。

明確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並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專題研究、專門部署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法治建設具有重大意義的裡程碑。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貫穿決定全篇的一條主線,既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 全面依法治國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其各項工作均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總目標予以部署展開,為中國法治建設提供了實踐載體與基本遵循,描繪了法治國家戰略的“新藍圖”。

第一,首次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科學論斷。經過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的不懈努力,中國法治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2010年實現了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任務。然而,這一有機協調銜接的法律規范體系主要針對立法層面,是為了初步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有法可依。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在新的時代需求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其具有更加豐富的內涵與廣闊的外延,由法律規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有機聯結而成,系統而全面地勾勒出國家法治的運行狀態。從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標志著我們黨的法治建設理念從“法制體系”到“法治體系”的升華,超越了法律體系的范疇而實現了向法律制度、法治實施、法治監督、法治保障系統聯動的法治建設格局轉變。

第二,科學闡釋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思路。不同的文明以及不同的社會條件,法治國家的標准與內涵往往有著不同的含義和取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要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契合法治建設發展規律,又要結合社會主義國家基本國情,科學規劃自己的法治藍圖。因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基礎上,將全面依法治國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予以整體謀劃和協調推進,以“一個共同推進”、“一個一體建設”和“新十六字方針”全面概括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思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與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從宏觀層面把握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它既要求把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協同推進,使國家的各項事務都納入法治軌道,又審慎厘清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者間的辯証關聯,彰顯了中國法治現代化的內在機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六字方針的新發展和新突破。它既從中觀層面全面涵蓋了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四個法治建設的重點環節,又明確了每個環節的主要任務,指引微觀層面的具體實施,形成了新時期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格局。

第三,系統闡明了“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依規治黨”的工作方針。對於一個擁有8900多萬名黨員,44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的執政黨而言,管黨治黨始終關系重大、牽動全局。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秉持“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的法治理念,對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全面部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確定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強調“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並從制定、備案、解釋和執行等方面對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具體部署。這是中國共產黨發展歷程中首次從法治高度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出部署與要求,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鮮明特點,開創了國家法律法規與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實現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與全面依法治國的有機融合。在此基礎上,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必須堅持依法執政,全面提高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呈現出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齊頭並進”的態勢。至此,依規治黨成為黨領導人民依法執政、依法治國進程中的一條基本經驗,開創了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的新紀元。

生動實踐: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頂層設計下,全面依法治國在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征程中不斷走向深入。全面依法治國,是在當代中國法治建設各領域各環節深入推進中取得的規律性認識,為法治國家建設所面臨的問題提供了制度化解決方案。伴隨著一系列重大法治改革舉措的依次展開,在共同推進上著力,在一體建設上用勁,全面依法治國取得了跨越式發展,為當代中國法治建設增添現實注腳,開啟了法治國家建設實踐的“新篇章”。

一是立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實現新跨越。“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形成完備且良善的法律規范體系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基礎。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統籌考量立新廢舊、修法釋法並舉和法律間協調銜接,共制定修改法律121件,作出有關法律解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數十件,截至2016年底,現行有效的法律共計257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益完備。不僅法律規范的數量呈現顯著增長,而且立法工作在體制機制變革中不斷朝著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方向邁進,取得了可喜成就。

二是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進入新階段。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隨之頒布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確立了法治政府建設的行動綱領。按照法治政府建設的內在邏輯和《決定》《綱要》等基本要求,圍繞確保各級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推進依法行政進入“快車道”。

三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公正司法邁向新局面。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力於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出系統化的頂層設計。其范圍之廣、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在中國司法文明史上前所未有。

四是弘揚法治精神,法治社會建設邁出新步伐。建設法治社會既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也是全社會成員的普遍訴求。隻有當法治為人們所認同,法治才能深入人心,並轉化為行動力量。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重大舉措全面推行,弘揚了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提升了公民法治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了尊法學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夯實了法治建設的社會基礎。

五是強化依規治黨,開創法治建設新境界。依規治黨是我們黨在執政治國歷程中對執政規律深刻認識的重要成果,是法治思維、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則在黨的自身建設和治國理政全過程中的集中體現,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抓住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個核心,以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為切入點,堅持立改釋廢並舉,著力提升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不斷推進黨的建設法治化,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注入強勁動力。

(作者分別為武漢大學副校長、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責編:常雪梅、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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