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寒鬆
2017年09月22日08:10 來源:學習時報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領導反腐敗這一具有新的歷史特點偉大斗爭的具體實踐中,創造性地提出“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這一全新的法治反腐思想,開創了一條中國特色反腐敗道路,形成了反腐敗的中國模式,樹立了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結合的典范。
一
治國必先治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決定了黨的建設與國家治理的統一性、融合性、一體性,國家治理體系建設首先是強化黨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領導作用,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首先是黨的執政能力現代化,也必然決定了全面從嚴治黨與全面依法治國的統一性、融合性、一體性。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歷史使命、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勝利、實現黨的長期執政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
治黨務必從嚴。中國共產黨同世界上其他政黨的最大區別在於,中國共產黨是由崇高理想、遠大目標和堅定信念凝聚起來的組織嚴密的黨,必須統一意志,必須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堅決反對腐敗。習近平總書記總結和繼承黨堅決反對腐敗的一貫思想,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以人民立場為根本立場,面對腐敗發展蔓延十分嚴峻和復雜的局面,以博大堅韌的歷史擔當和非凡豪邁的革命氣魄,沖破傳統思想和利益固化的藩籬,親自領導和推動反腐敗斗爭﹔以高超的政治戰略和領導藝術,提出了標本兼治,以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打好基礎的基本思路。治標治得狠,取得了壓倒性態勢,扭轉了腐敗發展蔓延的嚴峻局面﹔治本治得准,找到了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依規治黨這一全面從嚴治黨和反對、遏制、預防腐敗的根本點。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是習近平法治反腐思想的原理性和基礎性思想。
二
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黨的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必須強調依照黨章和黨內法規、憲法和國家法律治黨治國。首先,黨章、准則、條例、制度等黨內法規,不僅適用於全體黨員,規范黨內事務、執政行為和權力運行,而且作為領導黨,黨的政治主張和意志要靠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具體執行來實現。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是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治國理政的規范遵循,也是國家治理體系中行為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其次,實現對掌握國家權力的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有效管理,既需要國家法律的規制,也離不開黨內法規的約束。作為依法治國的領導者,黨發揮領導作用的重要途徑之一即是制定發布黨內法規,通過黨內法規規范黨的執政行為,實現依法治國。最后,憲法和法律是治國理政的基本依據和規范。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更應成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范。
黨內法規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根本保証。國家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體現人民意志的行為規范,是所有組織和全體公民的基本行為指引。由我國的國體、政體和黨的性質、宗旨所決定,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都是黨和人民意志的制度化、規則化,在本質屬性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在規制內容上具有銜接共融性,二者以紀在法前、紀嚴於法、紀法銜接的邏輯關系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之中,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同時黨的制度建設本身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將黨的建設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核心內容,成為重要組成部分,黨政分工不分開,進而提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邏輯定式﹔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加強和完善黨的領導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核心內容,把依規治黨納入依法治國的體系之中,賦予了融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為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全新概念﹔十八屆六中全會進一步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站在治黨治國相統一的政治高度,提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戰略部署,強化了黨對反腐敗斗爭的集中統一領導,推動形成黨內黨外反腐敗全覆蓋、無禁區,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的全新政治局面。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偉大實踐,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三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是立足於黨和國家建設的高度,把握腐敗發生規律、反腐敗斗爭發展規律、黨的建設基本規律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做出的最新科學論斷和重大理論創新。習近平總書記創造性地將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將黨內法規體系建設納入依法治國的內容之中,國家法律與黨內法規形成了良性的協調互補關系,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同宗同源,相互補益,構建了更為系統廣泛的規則體系。
習近平法治反腐思想,不僅全面總結了我們黨和國家反腐敗斗爭的歷史經驗,還充分吸收了中華民族傳統廉政文化的精華,借鑒了世界各國反腐敗成果,汲取了中國歷史上和國外特別是蘇聯、東歐反腐敗失敗的教訓。習近平總書記從法治反腐的基本思想出發,提出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貫通的反腐敗新觀點、新要求、新部署,為新形勢下反腐敗斗爭指明了發展方向,明確了根本道路,找到了基本方法,全面系統規劃了藍圖架構和科學路徑。在這一思想的統領下,形成了科學的、系統的、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創新精神的反腐敗中國模式。
偉大的思想指導偉大的實踐。在習近平總書記法治反腐思想的指引下,經過五年來的不懈努力,著力解決了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對黨的執政基礎威脅最大的突出問題,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形成了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黨內政治生活呈現新的氣象,帶動了社會風氣的大為好轉,廣大人民群眾為之振奮、為之歡呼、為之自信,黨的執政基礎和群眾基礎更加鞏固,為今后反腐敗斗爭的持久深入推進開辟了光明的道路,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作者系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四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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