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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規治黨推進從嚴治黨

呂品

2017年09月04日08:0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以依規治黨推進從嚴治黨

黨內法規是國家立法的一個重要源頭,要充分發揮執政黨黨內法規的“外溢”效應與引領作用,從各個領域、各個方面推進形成黨治國理政成熟的制度體系和制度文明成果。

在“7·26”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總結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很不平凡的發展進程時,特別指出,這5年“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洞察、准確把握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新階段,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黨的建設,實現了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一體推進、整體提升,開辟了管黨治黨的新境界。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在制度建設方面,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制高點,高度重視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論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將之作為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相結合,做到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

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相結合原則

中國共產黨一向重視黨的思想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中強調,我們黨是高度重視理論建設和理論指導的黨,強調理論必須同實踐相統一。我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高度重視理論的作用,增強理論自信和戰略定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新形勢下從嚴治黨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從嚴治黨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剛,要同向發力、同時發力。”

思想建黨是制度治黨的前提和基礎,它影響著、規定著制度建設的方向,是解答“建設什麼樣的黨”“怎樣建設黨”等重大問題的前提,對制度的制定、執行和保証至關重要。隻有不斷加強思想教育,才能統一黨的思想,實現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全黨,堅定共產黨員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的信念,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追求,擰緊共產黨人理想信念的“總開關”,黨的建設才會有持久的內在動力。

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在新的時代條件下,我們要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仍然需要保持和發揚馬克思主義政黨與時俱進的理論品格,勇於推進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當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集中體現在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重要講話中,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最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指導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的鮮活的馬克思主義。新形勢下,我們全黨上下要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頭腦、凝心聚魂,堅定理想信念、培育道德情操、加強黨性鍛煉,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制度治黨是思想建黨的支撐和保障,必須把思想建黨的要求落實到制度上,把思想的影響力轉化為剛性的約束力,以制度建設推進和鞏固教育成果。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把思想建黨的成果體現在制度建設中,不斷推進完備、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建設,嚴明黨的各項紀律和規矩,使黨內政治生活更加嚴肅規范,使黨內民主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使權力運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約和監督,做到使黨規黨紀成為每個黨員身體力行的行為准則和各級黨組織必須遵行的運行規則,成為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的有力武器。

中國共產黨是依靠革命理想和嚴明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雙管齊下、相輔相成,在全面從嚴治黨實踐中要真正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既從思想教育上嚴起來, 又從制度上嚴起來”,“要使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成為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也要使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成為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

科學推進黨內法規的體系化建設

當前,中國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關鍵時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要團結帶領人民進行偉大斗爭、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必須毫不動搖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毫不動搖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在依規治黨、推進黨內法規體系建設方面,黨中央統籌推進立改廢釋工作,出台了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的法規制度,其中先后制定、修訂了多部中央黨內法規,超過現行有效中央黨內法規的40%,並不斷健全相關配套法規制度,使得黨內法規體系不斷完善,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做到了有規可依。

首先,堅持加強黨內法規建設的統籌部署。構建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2013年11月,中央出台《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對其后五年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進行了部署,對黨內法規建設進行了統籌規劃、頂層設計。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也是加強黨的制度建設的戰略工程。2014年9月,中央制定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了深化黨的組織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四個方面共26項具體任務,適應了提高黨內法規規范化、體系化建設的需要。

2017年6月,中央印發《關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從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加快構建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對加強新形勢下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作出統籌部署。這些重要的黨內文件對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進行了統籌安排和頂層設計,增強了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和計劃性,有利於統一領導,協調推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

其次,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推進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要始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高舉黨章、尊崇黨章,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黨的執政地位更加鞏固。

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是規范和制約全黨行為的總章程。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黨內政治生活的一切規范都要貫徹黨章精神、體現黨章要求、符合黨章有關規定。”全面從嚴治黨的根本依據是黨章,黨章是制定其他黨內法規的基礎和依據,所有其他黨內法規都是黨章的延伸,必須服從和從屬於黨章。

第三,注重實現各項法規制度間的銜接與配合。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既包含了規范黨內關系和行為的黨內制度,還涉及規范黨的領導和執政活動的制度﹔它既要求進行黨的自身建設的改革,也要求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領導制度和工作制度。黨內法規體系化在建設中既要重視每部黨內法規的應有作用,各司其職,各盡其能,也要注意對相關聯的黨內法規制度修訂的彼此配套與銜接。習近平同志要求黨內的制度籠子要扎細扎密扎牢,要系統完備、銜接配套,立治有體、施治有序,做到前后銜接、左右聯動、上下配套、系統集成。

在紀律建設領域的黨規建設尤其凸顯了這一特點。十八大之后相繼出台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堅持正面倡導,樹立起共產黨人信仰和理想信念的高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強化擔當精神,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監督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體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的理念﹔《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深化政治巡視,進一步發揮巡視監督全面從嚴治黨利劍作用。這些黨內法規都是內在統一的,實現了不同屬性、不同內容黨規之間在推動黨的紀律建設方面的相互匹配和有機銜接。

實現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有機銜接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由道路、理論體系、制度三位一體構成的,誠如習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特就特在其道路、理論體系、制度上,特就特在其實現途徑、行動指南、根本保障的內在聯系上,特就特在這三者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上。”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制度,提出了明確的目標任務:“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十八大以來黨在推進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各項工作,都圍繞著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這個目標來部署和展開。黨中央堅持依法執政,全面提高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與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黨內法規的制定工作充分體現了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的要求,一方面黨規必須與國法保持一致,按照黨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要求,尊重和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要求,必須嚴格審查和嚴肅糾正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問題。

另一方面,明確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不同,各自發揮作用,但兩者從根本上說都是黨和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是一致的,相互協調銜接,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這體現在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在執行中是分工明確並彼此銜接的。黨規與國法的銜接還體現在黨內法規是國家立法的一個重要源頭,要充分發揮執政黨黨內法規的“外溢”效應與引領作用,從各個領域、各個方面推進形成黨治國理政成熟的制度體系和制度文明成果。有些制度尤其是直接規范公權力運行的制度在全社會還不具備實施條件時,可以通過先對黨員干部提出要求,在黨內實行,不斷反饋調整完善,輔以在全社會宣傳引導,再適時將黨內法規中成熟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法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實踐中,制定修訂了巡視工作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一系列重大法規制度,實現了近年來全面從嚴治黨實踐形成的一系列規定和舉措的系統化,這些制度性成果為我們順利地將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奠定了重要基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踐使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管黨治黨不僅關系黨的前途命運,而且關系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必須以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勇氣、更大的氣力抓緊抓好。”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的高度重視下,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不斷趨於完善。但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不能一蹴而就,也無法一勞永逸,在進一步的發展中,我們肯定還會遇到很多新的情況新的問題,還會碰到很多新的矛盾新的挑戰。我們要把握好寶貴的戰略機遇期,必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踐需要和新鮮經驗結合起來,扎實推進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問題出發盡快補齊黨建方面的制度短板,不斷提升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黨建部副教授)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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