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理論

推進巡察工作要深化“四個認識”

2017年08月08日10:27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推進巡察工作要深化“四個認識”

  作為巡視工作的延伸和補充,巡察工作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有效形式,是優化基層政治生態的重要制度保証。市縣黨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擔負起巡察工作的主體責任,推動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政治監督是巡察監督的本質特征。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監督。強化政治監督,嚴明政治紀律,保証中央政令暢通,維護黨的集中統一,是巡察工作性質和指向、內涵和外延、職責和定位的界定。市縣黨委要旗幟鮮明講政治,強化“四個意識”,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作為開展巡察監督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核心要義,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提供堅強政治保証。要明確監督重點,從維護黨的執政地位這個政治高度上挖掘黨的領導方面存在的問題,從加強黨的建設這個政治要求上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從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這個政治定位上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突出黨的領導這個根本,抓住黨的建設這個關鍵,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這個重點,盯住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要害,真正把政治監督的要求落實到巡察工作的各個方面。要正確把握政治和業務的關系,嚴格運用黨章黨規黨紀這把尺子,用好從現象到本質、個別到一般的分析方法,善於從政治上發現問題,把業務上存在的問題上升到政治高度,分析研判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根源性問題、深層次問題,查找政治偏差,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巡察政治效果。

  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是巡察監督的基本功能。巡察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等問題。在巡察對象上,緊抓“三個重點”,關注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注重發現政治上不講規矩、作風上不知敬畏、廉政上不知收斂、責任上不願擔當的問題,通過抓住“關鍵少數”、典型事例和共性問題來形成有力震懾。在巡察內容上,要緊扣“六項紀律”,緊盯“三大問題”,從政治方向上重點檢查黨的領導是強還是弱,是否存在對中央決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推動改革發展中不願不敢不會擔當、懶政怠政等問題﹔從政治要求上重點檢查黨的建設是實還是虛,是否存在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重業務、輕黨建,組織生活不健全,民主決策制度不落實,選人用人不講規矩等問題﹔從政治責任上重點檢查全面從嚴治黨是緊還是鬆,是否存在管黨治黨寬鬆軟,落實“兩個責任”不夠有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等問題。在巡察方式上,要創新打法,在常規巡察、專項巡察的基礎上,探索開展機動巡察、交叉巡察,破解基層熟人社會人情干擾,豐富巡察監督“武器庫”,提高巡察的針對性、實效性和震懾力。

  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是巡察監督的價值取向。要把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和群眾基礎作為開展巡察監督的著力點和落腳點。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激活基層黨組織每個細胞,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把“雁過拔毛”“小官巨貪”“鄉匪村霸”,侵吞挪用、克扣強佔等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尤其是扶貧領域存在的腐敗問題作為巡察監督的重點。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兩個責任”缺失問題,特別是鎮、村兩級黨組織在落實“兩個責任”中存在的問題,壓實主體責任,喚醒責任意識,傳導責任壓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機制是強化巡察監督的重要保証。市縣黨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巡視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強巡察制度化、規范化建設,不斷激發巡察工作活力和巡察機構的內生動力。要強化對巡察工作的領導。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開展巡視巡察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巡察工作的主體責任,這意味著市縣黨委既是巡察工作的領導主體,也是工作主體和推進主體。可以採取黨委書記兼任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做法,強化市縣黨委的主體之責。要優化巡察工作機制。探索實行“兩個脫鉤”,即巡察組長和職務脫鉤,巡察組長和巡察專員脫鉤,組建巡察組長庫和副組長庫,對巡察組長和副組長實行一次一任命,一次一授權,堅決避免把巡察機構變成解決領導干部職級待遇的安置所。要抓好巡察干部隊伍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尤其是關於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導巡察干部牢固樹立對黨負責、對群眾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始終堅持一心為公、正直無私的作風,時刻保持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態,忠實履行黨內監督的神聖使命。(河南省濟源市委書記、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張戰偉)

(責編:曹淼、程宏毅)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