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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貧搬遷要實現可持續發展 

內蒙古自治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2017年07月17日09:11    來源:內蒙古日報

原標題:易地扶貧搬遷要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定要把易地移民搬遷工程建設好,保質保量讓村民們搬入新居。大家生活安頓下來后,各項脫貧措施要跟上,把生產搞上去。”

——2016年8月22—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青海省考察時的講話

“易地扶貧搬遷”是指對生存和發展環境惡劣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搬遷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發展環境,實現脫貧致富。通俗地講,就是指搬離原址、在新的地方安家,具體包括了從農村搬到城區及鄉鎮政府駐地、產業園區、旅游景區、中心村、公路沿線及其他有發展條件的地方。

事實上,當居住已久地區的自然資源被過度利用而逐漸或者嚴重退化后,客觀上會造成“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這種時候,人口的外遷是緩解貧困、改善環境的最佳選擇,這種遷移的方式會促使當地居民的生計資本得到改善,進而增強其可持續發展能力。

易地扶貧搬遷是實現貧困緩解和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重要戰略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時期,“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貧困問題是一塊突出“短板”,需要採取超常規的措施來補缺。

以貴州省黔西南州冊亨縣巧馬鎮孔屯村為例,這是一個土壤貧瘠、水資源匱乏和交通極不便利的多民族貧困村,分散居住著苗、布依、漢、仡佬等民族547戶居民,戶均不到2畝耕地,完全靠天吃飯,即便風調雨順都可能“吃不飽”,貧困人口佔全村總人口的比例高達90%。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易地搬遷脫貧一批,是一個不得不為的措施,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難度大。同時強調,“十三五”時期是脫貧攻堅啃硬骨頭、攻城拔寨的時期,必須橫下一條心,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緊進度,齊心協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准下農村牧區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

“十二五”期間,國家發改委加大了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投入力度,搬遷成效十分顯著,累計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231億元,是前10年的1.75倍﹔累計搬遷貧困人口394萬人,是前10年的1.37倍﹔同時,帶動其他中央部門資金、地方投資和群眾自籌資金近800億元。通過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了一大批安置住房和安置區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大幅度改善了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有力推動了貧困地區人口、產業集聚和城鎮化進程﹔引導搬遷對象發展現代農業和勞務經濟,大幅度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加快了脫貧致富步伐﹔改變了搬遷對象“越窮越墾、越墾越窮”的生產狀況,有效遏制了遷出區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實現了脫貧致富與生態保護“雙贏”。易地扶貧搬遷產生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易地扶貧搬遷不僅要改善人居條件,更要實現可持續發展

“十三五”期間,我國將面臨易地扶貧搬遷新的挑戰。通過“挪窮窩”“換窮業”“拔窮根”,從根本上解決了約10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穩定脫貧問題。一是搬遷任務繁重艱巨。5年需要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約1000萬人,搬遷數量在中外歷史上前所未有,而且時間緊迫、任務艱巨。二是安置資源約束日益凸顯。搬遷人口高度集中的中西部地區,山地、高原、荒漠化土地、生態脆弱區域佔比高,適宜安置的水土資源匹配條件、選址空間日益受限。城鎮化加速推進,使新增建設用地日益緊張,承包土地調整難度不斷加大,也使搬遷安置工作受到不同以往的挑戰。三是搬遷對象貧困程度更深。經過前10多年的易地扶貧搬遷,有條件、有能力搬遷的貧困人口多數已經遷出,目前尚未搬遷的貧困人口,生存環境和居住條件更為惡劣,貧困程度更深。四是工程實施難度更大。易地扶貧搬遷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和社會工程,既要精心組織做好安置住房、配套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也要依據不同安置方式,扎實推進產業培育、就業培訓等后續發展工作,確保實現穩定脫貧。

2016年8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青海考察時強調:“一定要把易地移民搬遷工程建設好,保質保量讓村民們搬入新居。大家生活安頓下來后,各項脫貧措施要跟上,把生產搞上去。”發展個體、家庭和社會改善生計系統的能力是消除貧困的目標之所在。進一步講,如果能夠通過提高個體、家庭和社會應對壓力和沖擊並且能夠得到恢復的能力,那麼在不過度消耗自然資源基礎上維持或者改善其能力和資產將會實現其可持續發展目標。

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是一項相當復雜的社會建構問題,它內嵌於一定的政治、經濟、社會的制度框架,因此需要設置科學合理的扶貧搬遷政策,如針對貧困移民建立社會救助體系、建立和諧的移民社區、結合移民政策進一步繼承和保護民族文化、提高易地扶貧搬遷居民在安置地區的社會融合度等。對此,我們可以積極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工作,對就業困難、年齡偏大、家庭貧困的移民優先安排環衛、園林等公益崗位,實現穩定就業﹔建立移民非農就業服務機構,切實加大和落實對移民的培訓工作,增加移民非農就業機會,多樣化和穩定移民的收入來源。

解決“一方水土養不了一方人”的區域性問題,不僅涉及當地人脫貧致富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需要兼顧生態環境的保護。易地扶貧搬遷不僅僅是簡單地將過度依賴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農牧民轉移出來,而且在轉移的同時,要對遷出地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和保護,以免造成生態環境的進一步惡化。遷入區要按照創建優美宜居環境的要求,結合發展經果林、庭院經濟、生態循環農牧業、小流域治理、新村綠化和農田防護林帶建設,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生態園林安置區。將退耕還林還草區、休牧禁牧區、嚴重風蝕沙化區、嚴重水土流失區、天然林保護區內需要搬遷的人口首先納入移民搬遷計劃,並嚴格執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將移民安置工作與生態建設工程有機結合起來。

加大產業發展扶持力度,以保障易地扶貧搬遷順利實施

易地扶貧搬遷不是人口簡單地向農村或城鎮的空間變動,它牽涉到人口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城鎮化、生態環境建設等多個層面的系統性問題。大規模移民搬遷工程是推動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重要動力,而適應移民搬遷的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又是搬遷移民順利實現生產生活方式轉型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保障。

2016年4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考察時強調:“要脫貧也要致富,產業扶貧至關重要,產業要適應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創新完善。”總書記的這一要求,為進入決勝階段的脫貧攻堅工作指明了方向。發展產業是實現脫貧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產業作為推動脫貧攻堅的根本出路。因此,易地扶貧搬遷工程要依據地方安置模式,有針對性地發展相應的產業。以農村安置模式為主的安置區,可以大力發展現代農牧業,以龍頭帶動、政策支撐、項目到戶等產業發展扶持政策推進現代農牧業產業化、市場化發展,逐步建設當地農業優勢產業﹔以城鎮安置模式的安置區,可以以“產城融合”為發展方式,來實現遷移人口的順利轉型和可持續發展。

《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把精准扶貧、精准脫貧作為基本方略,瞄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堅持易地扶貧搬遷與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建設相結合,堅持“挪窮窩”與“換窮業”並舉,加大投入、創新機制,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確保實現搬遷一戶、脫貧一戶,堅決打贏易地搬遷脫貧攻堅戰。易地扶貧搬遷是一項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特別是對於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具有更重要的戰略意義。

易地扶貧搬遷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需要各級黨政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以“不破樓蘭終不還”的決心和意志,堅持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綜合施策,打好組合拳,多政策、多途徑、多方式綜合發力,讓貧困群眾脫真貧、真脫貧。

(執筆人:史俊宏)

(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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