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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書記要助力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

孫大偉

2017年06月27日09:3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對農村的堅強領導,是使貧困的鄉村走向富裕道路的最重要保証。如何在農村實現黨的領導,這是農村黨組織的歷史使命。”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大抓基層、推動基層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和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等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關於做好選派機關優秀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工作的通知》,選派機關優秀干部到村任第一書記,抓黨建、抓扶貧、抓發展。2016年11月,中國社會科學院派筆者到陝西商洛丹鳳縣竹林關鎮王塬村擔任第一書記。現就脫貧攻堅過程中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談幾點看法。

一、要善於運用法治思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

在脫貧攻堅中,農村基層黨組織除了按照上級文件要求落實上級黨組織相關政策要求外,尤其要堅持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原則,遵循法治思路,依法辦事,履行責任。特別是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廣大農村基層黨組織應根據自身實際需要,自覺提高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作為第一書記,要在農村基層黨建、精准扶貧等具體工作中,一方面,認真學習並及時地向村干部、村民傳達和解讀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縣鎮各級黨委政府相關政策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為農民爭取正當利益﹔進而促進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發揮基層黨組織在精准扶貧等農村各項事業發展中的中流砥柱的作用。另一方面,要積極通過年輕的大學生村官、鄉鎮干部等當地的知識青年,加強與農民進行有效溝通﹔同時,要積極依靠所在單位優勢,通過柔性方式,不斷為農村基層黨組織引進相關人才,通過這些新鮮血液的涌入,促進基層黨組織決策的法治化水平。

二、要始終以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進性促進基層黨組織建設

歸根到底,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建設,根本在於保持農村基層黨員的先進性。《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農村黨員應當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頭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政策,帶領群眾共同致富。”這表明,農村基層黨員應是農村中政治素質過硬、道德水平較高、黨性修養較好、致富能力較強的一份人。黨員是黨組織的細胞,隻有每一個細胞都健康,機體才充滿活力﹔同理,隻有每一個黨員都先進,才能體現出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價值。在廣大農村一線,面對“村民自治”、“包產到戶”、“新型城鎮化”、“農村電商”等農村社會經濟發生的重大變化,部分村級黨組織未能做好審時度勢、與時俱進,還是在用老辦法老路子解決新問題。在調動貧困群眾脫貧積極性、主動性方面,農村基層黨組織也顯得辦法不多、方式不新﹔導致部分困難群眾還是停留在“要我脫貧”的認識層面上,“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

作為第一書記,要深入了解最基層的村情民意,同樣需要保持自身的先進性、與時俱進性。一方面,必須將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所帶來的新政策、新權利、新權益落實到農村基層黨組織、落實到每一個農村基層黨員身上。切實加強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農村基層黨員的正向激勵,要採取適合農村生產生活實際的方式進行管理,防止因管理方式不對而挫傷基層黨員為群眾服務的積極性。隻有這樣,才能有效提高每一位普通黨員參與脫貧攻堅以及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保持和發揮每一位黨員的先進性、創造性。另一方面,第一書記每一次的走訪入戶都必須帶著明確問題進行調研,問題調查不清楚、調查目的沒達到就不能倉促結束走訪,把走訪與研究結合起來。另一方面,第一書記每一次的走訪入戶都必須給農民特別是貧困戶帶來實惠,包括政策實惠、技術實惠甚至直接是物質實惠,第一書記走到哪裡就要把黨的溫暖送到哪裡,將走訪與慰問結合起來。

三、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

現階段,隨著我國全面取消“三提五統”和農業稅,國家不再對農村進行直接資源提取,相反還通過各項惠農政策,以城帶鄉、以工促農,推進城鄉統籌。這給鄉鎮黨委和村級黨組織在如何依靠群眾、發動群眾方面帶來了新的課題和挑戰。這就要農村基層黨組織特別村級黨組織必須堅持深入細致的、長抓不懈的工作作風,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強與群眾的聯系。具體而言,基層黨組織的各項決議必須是為了群眾利益而制定,制定過程中必須到群眾中調研,聽取群眾的意見,並最終將各項政策福利落實到群眾中去﹔在脫貧攻堅中,凡是涉及群眾利益的政策不僅要讓每一位群眾知情,還要讓每一位群眾熟悉,爭取到每一位群眾的支持。

作為第一書記,在農村最基層、第一線開展工作,更要堅持走群眾路線:首先要以普通勞動者的身份出現在農民中間,絕對不能因為自己知識掌握的略多,就覺得自己比農民懂得多,就小看農民,要依靠農民辦事﹔其次,要對群眾、對農民加強正向激勵,營造勤勞致富、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良好氛圍,要讓農民從內心深處認同我們黨和政府一切三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農民。最后,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都要征求農民的意見,要讓最普通的農民都參與到涉及其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過程中,要讓農民真正感覺到我們黨和政府所有的涉農政策措施都是從農民中來、又回到農民中去的,由此樹立農民的主體意識,激發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駐陝西省商洛市丹鳳縣竹林關鎮王塬村第一書記)

(責編:謝磊、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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