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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經驗

袁曙宏

2017年06月01日08:33    來源:《求是》

原標題: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經驗

核心要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開辟了全面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的新境界,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新時代。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是全面依法治國舉措最有力、最集中的五年,匯聚起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磅礡偉力,展現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氣象。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是全面依法治國成就最豐碩、最顯著的五年,法治中國建設實現了歷史性大發展,贏得了國內外的普遍贊譽。

■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是全面依法治國經驗最豐富、最系統的五年,凝聚了60多年黨治國理政的大智慧,形成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經驗。

■五年奮進,五年輝煌,全面依法治國的光明大道已經開辟。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正繼往開來、奮勇向前,必將譜寫出更加璀璨的壯麗詩篇。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關鍵時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保証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遠見卓識和責任擔當,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吹響了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軍號,開辟了全面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的新境界,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新時代。

一、全面依法治國舉措最集中、最有力的五年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國在各領域各環節深入推進,一系列重大舉措有力展開,匯聚起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磅礡偉力,展現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氣象。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並作出重要決定。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並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這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專題研究、專門部署全面依法治國的中央全會,在我國法治史上具有重大的裡程碑意義。

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確立的治國理政重大方略,全面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一項重大舉措,這標志著我們黨對法治的理論探索和實踐推進都達到了新的高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沒有全面依法治國,我們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我們的戰略布局就會落空。”全面依法治國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確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法治實踐的重大創新和杰出貢獻。這個總目標既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統一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動,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對全面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重要指導意義。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戰略性、系統性、全局性工程,必須做到統籌謀劃、把握重點、整體推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要堅持“三個共同推進”“三個一體建設”,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將其確立為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鮮明展現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擘畫和新藍圖。

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黨的十八大以后,針對全面依法治國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黨提出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針”,既涵蓋了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四個法治建設的基本環節,又明確了每個環節的重點要求,形成了新時期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格局,對新形勢下全面協調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

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全面依法治國,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依規治黨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和政治保障,二者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偉大實踐。五年來,我們黨堅持用制度治黨、管權、反腐、治吏,加快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將其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之中,推動黨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國理政的實際效能,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開創了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的新紀元。

二、全面依法治國成就最豐碩、最顯著的五年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國在新的起點上創造了新的輝煌成就,法治中國建設實現了歷史性的大發展,贏得了國內外的大點贊。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實現新飛躍。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法治體系、法治實踐為基礎,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涵蓋了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國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性質方向、根本保障和總目標、總路徑、總任務、總布局等各個方面,深刻回答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向哪裡走、跟誰走、走什麼路、實現什麼目標、如何實現目標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形成了一個主題集中、主線鮮明、內容豐富、內涵深邃的法治思想體系,是對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的全面發展,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創新,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實現新跨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五大法治體系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五年來,共制定或修改法律48部、行政法規42部、地方性法規2926部、規章3162部,同時通過“一攬子”方式先后修訂法律57部、行政法規130部,啟動了民法典編纂、頒布了民法總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益完備﹔出台一大批標志性、基礎性、關鍵性的黨內法規,制定修訂近80部中央黨內法規,超過現有黨內法規的40%,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建設獲得顯著成效,對全面依法治國發揮了重大推動作用。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進入新階段。頒布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立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奮斗目標和行動綱領﹔“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國務院先后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徹底終結了非行政許可審批,極大地激發了市場和社會活力﹔清單管理全面實行,31個省級政府公布了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普遍建立,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雙隨機、一公開”全面推行,事中事后監管不斷加強﹔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明顯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制度正在建立,督促檢查力度顯著加強。推進依法行政進入“快車道”,法治政府建設展現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書寫新篇章。五年來,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大潮涌起,改革主體框架基本確立。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推開,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逐步推行,干預司法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區劃法院檢察院設立,實行了立案登記制,廢止了勞教制度,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得到堅決糾正,司法職權配置不斷優化,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大幅提升,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明顯增強。

全民守法和法治社會建設邁出新步伐。全民普法工作不斷提擋加速,“六五”普法取得系列成果﹔設立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制度普遍實施﹔更加重視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解化解,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日益健全﹔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社會誠信建設顯著加強﹔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社會主義法治權威逐步樹立,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三、全面依法治國經驗最豐富、最系統的五年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國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凝聚了60多年黨治國理政的大智慧,形成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經驗。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對全面依法治國的統籌謀劃和堅強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縱觀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歷程,最根本的經驗就是始終堅持黨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正是由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推進,切實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有力強化對全面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我們才能在短短五年的時間裡實現了法治中國建設的跨越式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

從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長治久安的戰略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和宏闊視野,把法治擺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關鍵位置來謀劃和推進。五年來的成就充分証明,隻有高度重視法治在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大作用,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們黨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才能最大程度發揮全面依法治國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作用。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綜觀世界各國法治發展的歷史,沒有正確、成熟的法治理論,就不可能有持久、成功的法治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總結和運用全面依法治國的成功經驗,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推進法治理論創新,提出並發展了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把道路問題放在關系全面依法治國全局、決定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敗的中心位置,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一條最鮮明紅線。百裡不同風,千裡不同俗。一個國家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是由這個國家的國情和實際決定的,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我國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唯一正確的道路。我們需要借鑒世界各國法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和經驗,但必須堅決抵制和反對“西方憲政”“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多黨政治”等西化思潮和傾向,絕不照抄照搬西方國家法治理念和模式。

緊緊抓住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狠抓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制定並實施《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推進法治建設中應當履行的主要職責,把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職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並開展定期檢查、專項督查,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的嚴格問責。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各級領導干部真正成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持續穩步向前推進。(作者:國務院法制辦黨組書記)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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