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哲 王志
2017年03月14日08:52 來源:《紅旗文稿》2017/5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法治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其強有力的保障作用愈加突顯。全面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與當前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相比,法治人才的培養仍然存在一些新問題新挑戰亟待解決。
一、法治人才培養面臨的問題
1.法治人才供給需求耦合度不高。首先,現有法治人才數量和質量上對接國家戰略需求顯得不足。我國正在實施“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與此相應,需要大量職業化多層次的法治人才。這類人才不僅要能滿足區域治理所需,而且還需要能夠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然而目前這類人才隊伍還不夠強大,人才專業結構還不能很好地為實施國家戰略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其次,法治人才培養同質化現象嚴重。近年來,高校法學類專業擴張過快、法學教育資源分布不均衡,法治教育方式和內容“千人一面”現象較為突出,與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差距較大,差別化、特色化的人才培養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從而難以有效滿足各領域、各層次的法治人才需求。再次,缺乏清晰明確的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所需的法治人才發展戰略和規劃。當前,如何適應國內發展大勢,培養出一大批始終能夠忠於黨,能夠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把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結合起來,堅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結合起來的優秀法治人才,是當前面臨的一個重大挑戰,與此同時,還要最大限度激發法治人才的活力。目前這樣的法治人才培養戰略目標、規劃尚不夠清晰明確。有的雖有目標規劃,但細看起來,仍然存在定位不清、發展無序等問題,如此下去,自然效果難彰。
2.有關科研院校與法治實務部門協同性不夠。首先,表現在高校對法治人才培養的主體作用發揮得不足。長期以來,法學教育資源集中的高校存在重科研、輕教育的現象。高校的重點學科、重點研究基地、博士學位授權點、“2011”協同創新中心以及與之相應的各類人才工程項目等,自然應擔負法治科研的重要任務,但進行這些任務隻能促進教育教學,絕不能以削弱、犧牲教育教學為代價。目前忽視教育教學(特別是本科生教育教學)、弱化師生之間傳道授業解惑的現象不是個別的。其次,相關教育科研單位法治教育的責任不夠明確。如黨校(行政學院)、有關社科管理部門、法學會、律師協會和中小學校等沒有盡到培養法治人才應盡的職責,自身的優勢和培養渠道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法治人才的培養存在高校教育“一條腿走路”的問題。再次,各種法治實務部門沒有充分發揮人才培養的作用。立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黨委黨內法規工作機構以及律所、企業法務部門等機構,對培養法治人才的職責定位模糊不清,造成法治人才實踐教育的重要環節缺失,導致法治人才培養過程中學用脫節等問題突出。
3.對教學內容的意識形態性、科學性、實用性重視不足。首先,對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導向重視不夠。教材編寫和教學實施過程偏重於西方法學理論。“言必稱希臘”,對其理論內容不加以鑒別批判。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實際工作中,在有的領域中馬克思主義被邊緣化、空泛化、標簽化,在一些學科中‘失語’、教材中‘失蹤’、論壇上‘失聲’ ”。這種狀況,在法學領域表現非常突出。其次,法律職業倫理和法治理念分量太輕。在教材編寫和教學實施過程中,無疑需要重視對具體法條的解讀和抽象理論思辨能力的培養。但是不能片面注重法律知識的講授,而缺少馬克思主義的法治理念教育、法律職業倫理的系統教育。不能在法釋義學、比較法、案例研究中,忽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而應積極引導法學專業的師生不斷提高思想水平、政治覺悟、道德品質、文化素養,使之德才兼備、全面發展,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踐行者。再次,是對復合型、應用型知識重視不足。一方面,過於偏重法學本科專業化教育,忽視綜合素質提升,導致培養的部分法治人才視野狹窄,不能適應社會全面發展對法治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法治人才偏重於培養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才,不能有效滿足立法者、執法者、普法者、黨內法規工作人員等多環節法治人才的需求,不能有效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全方位的人才保障。
4.現有法治人才培養方式時代感不強。首先,法治實踐教學效果不理想。法治人才的培養,無疑要用好課堂教學這個主渠道,但必須重視實踐環節教學,如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法律談判、法律調解、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等體驗式、操作式、交互式教學。目前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是,思想上重視不足,在實踐中也往往流於形式,達不到實踐教學應有的要求。其次,是對外交流效果不佳。從法治人才培養總體來看,一些高校“蒙著頭、關著門”辦學的套路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突出表現在國內、國際交流渠道偏窄,“走出去、引進來”的教學方式渠道欠暢。再次,是在法治人才培養中信息網絡技術運用不多。運用新媒體新技術使法學教育活起來,推動法學教學的傳統優勢同信息技術高度融合,有助於增強時代感和吸引力,深刻改變人才培養方式。但目前相當一部分高校的法學教學方式和方法因多種原因,固守傳統套路的狀況還較明顯。法學教育優質資源的有效共享也難於實現。那種懂得通過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和新媒體,集聚優勢資源、打造權威平台、推出示范品牌,開展形式多樣的網上法治教育、輿情引導和營造出濃厚的法治氛圍的人才培養方式,還較為少見。
二、創新法治人才培養的路徑選擇
1.以制定法治人才培養專項規劃為基礎,努力打造區域法治人才高地。首先,法治人才培養專項規劃的制定要明確目標定位,保障法治人才培養不偏離正確的政治方向。規劃設計必須堅定不移地以馬克思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以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主題、主線,以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引,實現全面依法治國與各方面的國家戰略需求緊密對接,制定法治人才專項規劃。要注意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打造區域性法治人才高地,輻射帶動片區。
其次,要優化法治人才培養格局。北京、上海、武漢等法治人才重鎮要進一步強化人才的培養、集散、傳輸機制,同時鼓勵中西部有潛力的高校結合自身辦學特點、地域需求,走差異化、特色化、內涵式培養之路。不搞大而全,側重小而精,注重法律職業人才、涉外法律人才、中西部基層法律人才的培養,形成滿足多類型多層次需求、特色突出的“日月星辰”培養格局。
第三,要更新對法治人才的需求目錄。人才主管部門應結合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的數據分析,建立並更新人才需求目錄,分門別類加以科學動態引導,做好人才培養與任用對接,實行訂單式培養。
2.打造多層次全方位法治人才培養體系。首先,要完善科研院校與法治實務部門協同育人機制,搭建各類平台。如:強化高等院校的法學教育主體責任。以推進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批准的“全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為載體,建設好國家級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教育培養等多個平台。
其次,整合各方力量。如:明確高校以外的法治教育研究機構以及法治實務部門的培養責任。樹立“大人才”觀,做好與黨校(行政學院)、社科管理部門、法學會、律師協會和中小學法治教育的銜接,引入黨委部門、政府部門、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企業等實務部門力量參與法治人才培養,加快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的師資共建機制和保障機制。
第三,要協同推進育人機制,如:強化法治實務部門作為實習單位的重要培養責任,建立法學專業學生擔任實習法官、檢察官助理和書記員制度,支持高校法學骨干教師到政法機關挂職、研修,深度融入執法司法實踐。科學設計軍事法治人才培養路徑,有針對性地培養復轉軍人法治服務人才,通過合作互動推動軍民融合水平進一步提高。
3.加強政治和基礎理論教育,突出教學內容的政治性、綜合性和適應性。首先,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法治人才培養的首位。思想政治素質是社會主義法治人才的第一位要求,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人才教育教學全過程。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堅持用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全方位佔領高校、科研機構、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陣地﹔加強對社會思潮的辨析引導,組織批判錯誤思潮,絕不為其提供任何傳播渠道和空間,以提高法治人才辨別能力,使其能夠分清重大是非。
其次,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職業倫理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各類學校根據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本校辦學特色,制定好法治教育工作規程,努力在所有課程教學和有關學習活動中滲透法治教育的內容,特別是要注重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涵養形成。從而既為每個公民從小樹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意識打下良好基礎,也為高等教育階段培養德才兼備的法治人才打好堅實基礎。
第三,堅持“寬口徑、厚基礎、提能力、多樣化”的法治人才培養模式。要圍繞教學與研究兩大主題,對接法學基礎理論前沿,並結合當代中國法治實踐,准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最新成果,准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豐富實踐,准確把握本學科領域的最新進展,提高法治人才應用能力。加強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法律職業的銜接。創新開展博雅教育,注重人文底蘊和社科知識的培養,注重健全人格、公民素養、自律自制、終身學習、團隊協作的培養,提高法治人才綜合素質和復合能力。
4.提升實踐化、國際化、信息化水平。首先要建立完整的實踐教學體制。深入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加強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繼續推進高校與法治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劃”。使用好政法單位院校等平台,建設一批實戰培訓基地。加強培訓大綱和教材體系建設,形成一批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有影響力的、符合中國實際的實戰化培訓課程。引導領導干部、業務骨干、先進典型上講台,建設專家型、實戰型教官隊伍。
其次,積極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多樣化機制。探索與國外高校聯合培養模式,培養、儲備一大批熟悉“一帶一路”相關64國法律和社會狀況的法治人才。設立京津冀地區和長江經濟帶地區兩個法治人才高層論壇,深化區域間人才溝通交流合作。深化高校與自貿試驗區等所駐涉外企業就人才培養目標、課程體系設計、教學團隊等合作內容。加強國際化課程建設,將法律學習和英語學習良好結合起來,提高國際型法治人才的英語培養效率,提升我國在國際事務中的話語權。
第三,提高運用信息化網絡化水平。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和社交媒體技術,探索並推廣利用信息技術的多樣化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如推動小班教學,鼓勵教師採用參與式、討論式、交互式教學方法﹔推廣案例教學法,強調參與體驗,培養自主學習能力和創造能力。追蹤了解、分析研判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率、就業分布、崗位適應情況等信息,建立大數據庫,動態反映法治人才培養情況,形成國家、社會、個人需求三位一體的質量評價和監測體系。
(作者單位:中共重慶市委法治辦、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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