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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共享單車成了公眾素質的“照妖鏡”?

林 琳

2017年02月21日10:18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社評】共享單車成了公眾素質的“照妖鏡”?

  如果我們繼續放任一些人的“暴力拆解”,隨意拋棄或者據為己有,放任管理部門的簡單粗暴,這樣的共享經濟早晚會損失慘重、元氣大傷,甚至走到盡頭。

  最近,各地有關共享單車“被虐”的消息不少——2月17日,湖北武漢東湖景區近百輛共享單車被保安拖走、丟棄在東湖綠道外荒地,事后東湖綠道物業管理公司道歉並承諾賠償損失,還開除了負責此次整治的安保隊長﹔同一天,山東濟南一男子因路邊停放的10余輛共享單車影響自己擺放報攤,而將這些車疊放,后被警方以“尋舋滋事”行政拘留。還有一組圖片在朋友圈瘋傳:有的共享單車被“肢解”,零件缺失﹔有的被丟到河裡、溝裡﹔有的被人額外加了鎖﹔有的車身被貼上“刻章辦証”“信用卡套現”﹔有的二維碼、編號被噴涂、毀損……

  有人說,共享單車是一面國民素質的“照妖鏡”。上述種種行為的確照出了一些人的素質和格局,比如愛佔小便宜——一輛共享單車,稍微值錢點兒的零部件都被拆下賣了,盡管這些單車的設計者當初已經充分考慮到被偷的可能,一再降低材料成本﹔自私自利——為方便和保証自己隨時使用,給單車額外加鎖或者直接搬回自己家,變共享為“專享”﹔對公共財物、設施毫不愛惜,破壞性使用。與此同時,一些城市的管理部門對共享單車也表現出極大的不耐煩,個別地方將沒有停在固定、指定位置的共享單車直接收走清理。

  共享單車是一種新的出行方式和工具,不管公眾還是城市管理部門對其都有一個適應和磨合的過程。

  共享經濟的核心是共享。共享單車對使用者“最后一公裡”出行需求的滿足無需贅言,對更多人而言也是一種共享——共享它帶來的出行方式的變革、市場經濟的多元、創新創業的氛圍乃至社會的發展進步。共享單車是創業企業的產品,但其使用方式和理念也決定了其所具備的公共、公用屬性。如果我們繼續放任一些人的“暴力拆解”,隨意拋棄或者據為己有,放任管理部門的簡單粗暴,這樣的共享經濟早晚會損失慘重、元氣大傷,甚至走到盡頭。

  面對自家的“孩子”屢屢在外“受虐”,有共享單車的投放企業宣布,將擴充線下管理人員的隊伍,對車輛進行精細化管理,提高運營水平。事實上,這絕不是投放企業一家就能解決的。共享經濟的發展需要每一個用戶的配合,需要城市管理者的引導和呵護,需要更多公眾的共同參與和努力。

  國民素養也好、管理水平也罷,要想提高,還得靠制度。以治理酒駕為例,酒駕明顯減少,顯然不是因為規勸、倡導多麼成功,而是因為檢查的頻繁、處罰的加重和一視同仁,用嚴格的立法、執法震懾住了很多人。之於共享單車也是一樣,如果每一個偷竊單車、故意毀壞單車的人,都能因盜竊、尋舋滋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者接受其他處罰,每一個簡單粗暴對待共享單車的執法者、管理者都將受到處理,對違法違規者,來一個罰一個,來兩個罰一雙,徹底摧毀法不責眾和從眾心理,共享單車還會動輒“遍體鱗傷”、前途堪憂嗎?

  當然,共享單車自身也面臨一些問題。比如,亂停亂放,佔用盲道、人行道給城市添堵﹔根據相關規定,騎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如果騎行者低於這個年齡,如何限制和管理?等等。面對這些“任性生長”,上海等城市表示將出台指導意見規范管理,這是共享單車走向規范化管理的一個開端。同樣,一些地方剛剛出現的共享摩托車、共享汽車,更是面臨如何規范有效管理的挑戰。

  無論共享單車,還是共享汽車,都需要社會共治。通過制度、法規的完善,讓人們與共享單車的相處變得更安全、和諧,讓使用者、管理者跟上共享單車的發展步伐,同時促進共享單車依法依規運營,這不僅關系著公眾出行的平安順暢,更關系著共享經濟的發展前途和空間。

(責編:姜萍萍、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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