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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改革為智庫帶來政策紅利

黃晉鴻

2016年12月14日08:26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科研改革為智庫帶來政策紅利

  近年來,中國智庫發展進入“黃金時代”。從中央到地方,各種科研改革措施密集推出,新一輪政策紅利切實落地。如何利用改革契機,推進自身體制機制創新,構建更加符合智庫規律的內部治理結構,提高決策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是各智庫需要認真思考與探索的問題。

  重磅政策疊加帶來切實紅利

  今年以來,中央針對科研機構和智庫領域頻頻出台重磅改革政策。3月,出台《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7月,出台《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8月,出台《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11月,出台《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這些文件涉及科研機構和智庫領域的體制機制、項目管理、人才發展和分配政策,構成全方位的配套改革。

  在這些政策帶動下,國家各部委也相繼出台具體辦法,使中央關於深化科研體制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得以逐步落地。7月,財政部下發《中央級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農業部等五部委聯名下發《關於擴大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9月至10月,財政部、教育部連續出台《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11月,教育部下發《促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計劃》,印發《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與國家外國專家局共同印發《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實施與管理辦法》。

  各省市區也積極跟進,紛紛出台具體措施。7月,重慶市出台“七條措施”,要求在科研前端立項時引入競爭,在尾端驗收時引入第三方評審﹔浙江省發布25條“人才新政”,特別是在職稱評審中,提出發明專利轉化應用情況與論文指標要求同等對待,橫向與縱向課題指標同等對待。9月,山東省在年初出台科研機構職稱評聘合一的改革舉措之后,又接連出台兩項新規,要求對全省科研院所逐步取消行政級別,並賦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採購科研儀器自主權。10月,吉林省以吉林大學等5家單位為試點,建立完善職務發明股權和分紅獎勵制度等。11月,四川省對全省2000多個科研機構、109所高校出台激勵創新創業16條政策。12月,陝西省在全省推行“雙導師制”,打通高校與科研院所的壁壘,助推科技成果落地轉化。

  科研新政推動智庫深刻變革

  智庫將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我國的官方智庫很多由科研院所或高校轉化而來。目前,高校的法人治理結構已逐漸完善,而科研院所通常為事業單位,由政府進行全方位管理,發展的能動性與自主權受到一定限制。因此,未來將建立健全智庫法人治理結構以及理事會和學術委員會,充分發揮首席專家和領軍人才的示范帶頭作用﹔黨政軍智庫、高校智庫、社科院智庫將逐步“去行政化”,不再設行政級別,建立權責明晰的法人治理結構。

  智庫將重塑與政府關系。官方智庫成為法人主體后,政府將逐步減少對智庫的微觀管理,將過去雙方的行政隸屬關系轉變為法治框架下的委托—代理關系,從過去的重過程管理逐漸向重目標管理轉變﹔對智庫的績效考評由過去的政府決定轉變為第三方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

  智庫將獲得充分自主權。“新政”以后,智庫將實現自主創新、自主發展。如人才使用權方面,人員流動困難等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智庫人才將有更多機會到黨政機關任職、離崗創業或在企業兼職取酬﹔人才管理權方面,智庫在崗位設置、專業技術崗位調整、績效工資分配、項目經費管理等方面將自主決定﹔職稱評聘權方面,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智庫將自主評聘職稱,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可職稱直聘,社會智庫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渠道將更加暢通﹔科研經費使用權方面,將突出知識價值導向﹔科研成果的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方面,智庫人員享有的科研成果權益將得到法律保障,享有權益比例將大幅提高。

  官方智庫與社會智庫將同台競爭。隨著官方智庫自主權的擴大,官方智庫與社會智庫的人員流動渠道將更加暢通,業務合作將日益增多,可依據市場規則,由官方組建公開透明的競爭平台,明確招投標標准和規則。

  迎接新的機遇挑戰:智庫何為

  面對新一輪科研體制改革帶來的新機遇,各類智庫要大膽革新,塑造鼓勵創新的智庫生態環境。

  實行智庫負責人公開遴選制度。應加大海內外人才引進力度, 充分發揮領軍人才的引領作用。集聚一批具有帶動作用的首席科學家、學術帶頭人,賦予其更大的決策權、人財物支配權和資源調動權,完善對其股權、期權及分紅激勵機制,允許其自主聘用“柔性流動”人員,自主組建科研團隊,等等。

  確立學術話語權的地位。智庫應成立專家委員會,根據發展實情,把涉及學術重大問題的決策權,尤其是人員的聘用權與評價權交給專家委員會。由專家團隊負責項目經費的使用。

  實現特色化、差異化發展。各家智庫應盡快確定發展優勢與強勢學科,實現差異化發展。對於自身研究的薄弱環節或領域,要麼果斷舍棄,要麼通過與優勢智庫成立協同創新體的方式,實現“借船”發展。

  以科研為中心重組內設機構。一旦確立了以科研活動為中心的運作模式,就意味著智庫內部的行政職能部門、科研輔助部門等都將作為科研活動的服務部門或附屬機構而存在,由此將帶來全套科研組織、財務、人事制度等運行機制的變革。

  完善智庫評價機制。發揮政府、媒體、市場、智庫服務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明確基礎研究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突出市場評價,哲學社會科學強調社會評價,同時注重引入國際同行評價。加強智庫數據庫建設,建立評價責任和信譽制度。

  確保意識形態正確方向。智庫不是“自由撰稿人”的鬆散聯盟,而是黨領導的意識形態領域的重要陣地、決策咨詢的重要部門、學術研究的重要機構,應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加強黨對智庫工作的領導,落實黨委聯系專家的相關制度。

  (作者單位:山東社會科學院)

(責編:沈王一、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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