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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監督: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

楊玉玲

2016年11月30日08:39    來源:解放軍報

原標題:黨內監督: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

  加強黨內監督,是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的內在要求和重要內容,也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習主席強調指出,全面從嚴治黨,要“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程,使監督的制度優勢充分釋放出來”。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黨內監督制度的重大創新,是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遵循,也為我們黨治國理政提供了重要保障。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確保黨的核心領導地位的戰略舉措

  我們黨創立95年、執政67年來的歷史反復証明: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2003年12月頒布施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開黨內制度監督先河,是黨適應兩大歷史性變化、破解兩大歷史性課題的一個偉大創舉。時隔13年后,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新修訂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我們黨積極應對“四大考驗”“四種危險”,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偉大斗爭,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戰略舉措,意義重大。

  馬克思主義黨建理論告訴我們,工人階級政黨在革命勝利和執掌政權之后,要防止和克服政治分裂、官僚主義和腐化變質的危險,黨內嚴格的紀律和健全的紀檢監察制度是絕對不可缺少的。黨的權威、黨的力量、黨的形象,來自黨的嚴格自律。黨內監督的約束是剛性的,劃定了黨的紀律不可觸碰的“紅線”“底線”﹔黨內監督的權威是至高的,不允許任何人置身法外。《條例》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成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根本制度保障。我們黨要在長期執政條件下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始終充滿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跳出“人亡黨息”的歷史周期率,永遠立於不敗之地,必須不斷強化黨內監督。

  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有著8800多萬黨員的大黨,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維護中央權威,保証中央政令暢通至關重要。《條例》總則開宗明義宣示黨內監督的主旨,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條例》出台的主要任務,也正是著眼於解決當前時期存在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以及管黨治黨寬、鬆、軟等影響黨的領導的突出問題,在實踐中必將起到切實加強黨的團結統一,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重要作用。

  實踐証明,沒有制度的監督是最軟弱的。以制度機制實現黨內監督全覆蓋,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不留空白,這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也是改善和提高黨內政治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條例》針對以往監督主體比較分散、監督責任不夠明晰、監督制度操作性和實效性不強等問題,圍繞責任設計制度、圍繞制度構建體系,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監督,為破解黨內監督的薄弱環節開出了對症的“藥方”。《條例》與黨的十八大以來先后修訂頒布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相銜接,使黨內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更加科學,黨內監督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各種制度規定更貼切、更實用、更具有操作性。這些都利於更好地發揮黨內監督的制度優勢,提高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化水平。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監督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戰略目標,並就法治監督體系建設突出強調要“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和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這裡,“加強黨內監督”被置於8種監督形式之首,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我們黨是中國唯一執政黨,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條例》作為黨內法規,確立了黨內監督的領導體制機制和領導方式,規范黨內監督的各項工作,是黨治國理政的重要載體和重要制度保証。同時,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權力監督體系中,黨內監督具有核心和樞紐作用,直接制約和影響其他監督形式的作用發揮和效果體現。完善、有效的黨內監督體系,是國家法治監督體系建設的基本條件。它猶如“定盤星”,保証社會主義法治監督體系良性運轉和順利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以黨內監督制度創新,帶動和促進國家法治監督體系建設。一個突出表現,就是在中國共產黨執政歷史上首次實行派駐監督,由中央紀委向權力集中、地位重要、在國家治理體系中起著中樞作用的139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派駐47家紀檢機構,實現監督全覆蓋。這一黨內監督體制的重大改革,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向新的更高境界的同時,極大地推動了黨內監督體系與國家法治監督體系的有機結合。

  黨的執政地位和核心領導作用,也決定了黨內監督是國家政治生態系統的核心要素,在國家治理體系建設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國家政治生態系統的整體優化,有賴於黨內監督這個關鍵子系統的示范引領作用。《條例》頒布的要旨之一,就是要以黨內監督的強化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營造廉潔從政的良好環境,這無疑大大有利於國家政治生態的整體優化,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切實履行政治責任,把黨內監督推向新階段

  “懸明鏡以正衣冠”。《條例》是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開創黨內監督新局面的行動綱領。新形勢下,必須進一步扎緊扎牢監管權力的“籠子”,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堅持和完善黨的民主集中制。要准確把握《條例》部署要求,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証全黨令行禁止,堅定地向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看齊﹔切實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提高黨內監督的科學化水平﹔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相結合,開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生活,通過發揚黨內民主、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個銳利武器,提高黨內監督的有效性。

  盯緊“重點對象”,不忘黨員本位。准確把握《條令》關於“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部署要求,著力增強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自律意識、標杆意識、表率意識,模范遵守黨章和黨的各項制度規定,發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黨員是實施黨的實踐活動的主體。強化黨內監督,必須牢固確立黨員本位原則,把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不受侵犯,鼓勵和支持黨員在黨內監督中發揮積極作用,在黨內形成積極倡導監督、大膽實施監督、熱情支持和保護監督的濃厚氛圍。

  堅決落實“兩個責任”,做到守土有責。習主席指出:“全面從嚴治黨,基礎在全面,關鍵在嚴,要害在治。”做到“嚴”和“治”,必須將“權力清單”轉化為“責任清單”, 牢牢牽住“兩個責任”這個“牛鼻子”,這是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推動黨內監督的重要經驗。貫徹落實《條例》精神,黨委紀委要堅決落實“兩個責任”,強化守土有責意識,帶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勇於扛起責任,善於傳導責任,敢於追究責任,堅決把管黨治黨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推動管黨治黨不斷從“寬鬆軟”走向“嚴實硬”。

  聚焦重點問題,創新制度機制。“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強化黨內監督,既要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范的制度和規定,又要以《條例》精神為指導,持續聚焦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結合新的時代特點,進一步推進黨內監督工作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不斷發揮黨內監督的巨大威力和潛力,使我們黨更加風清氣正,不斷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

  (作者單位:西安政治學院)

(責編:沈王一、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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