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海剛
2016年11月09日09:33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日前審議通過《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是一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大事,惜乎輿論的反應略顯“平靜”。
今年以來,我國民間投資增速大幅下滑,在全部投資中的佔比明顯降低。這種狀況固然與經濟整體下行的宏觀形勢有關,但不能否認,亦在相當程度上源於民營企業及民間社會對產權保護不力的擔憂。許多權威機構的調研証明了這一點,一些民企的資產外移則從另一側面提供了印証。
因此,《意見》的出台可謂恰逢其時,有助於穩定社會預期,增強各類市場主體的信心與安全感。“有恆產者有恆心”,這句人們耳熟能詳的古語被寫在《意見》中,顯示了決策者的立意和用心。當然,發布這樣一個高規格的文件絕非只是權宜之計,而是改革開放迄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邏輯與路徑的自然延伸。
產權制度是包括產權界定、運營、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體制安排,是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基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對於我們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言,既是迫切的現實需要,更是內在的必然要求。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要健全現代產權制度,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此次出台的《意見》,正是對三中全會精神的進一步落實。
通觀《意見》全文,從十個方面對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作出部署,“平等、全面、法治”,是貫穿其中的三個關鍵詞。平等,就是強調堅持平等保護,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全面,就是強調堅持全面保護,保護產權不僅包括保護物權、債權、股權,也包括保護知識產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產權。法治,就是強調堅持依法保護,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強化法律實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這些具體措施,可以說正面回應了當前社會尤其是民營企業的普遍關切,並與鼓勵創新、推動轉型升級等政策取向相呼應,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同時,更著眼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大局,具有推動制度構建的歷史性價值。
加強產權保護,關鍵在政府。實踐說明,政府對經濟生活的不當干預乃至強力侵入,是影響產權保護的突出因素。近年來,在不少地方,政府以公權力對企業和公民的財產權利施加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還有個別地方打著冠冕堂皇的幌子,採取極端手段惡意侵奪企業家財產。至於一些地方政府失信導致企業和公民財產權利受損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為此,《意見》特別提出要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推進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嚴格兌現政策承諾,認真履行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
長遠來看,規范政府行為、做好產權保護的根本之策,還是要繼續深化政府改革,加速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盡快實現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有效政府的轉變。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起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以“親”“清”為特征的新型政商關系。
推動產權保護法治化,是《意見》的主旨之一。一個實例往往勝過一打文件。《意見》以專條提出,要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我國雖然不是判例法國家,但典型司法案例的示范效應亦不可小覷。最近幾年,在刑事司法領域,一些陳年錯案的糾正獲得較好的社會反響。公眾對產權糾紛案件的糾錯和平反同樣充滿期待。《意見》同時要求,嚴格規范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審慎把握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置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這既是重樹司法公信力的良好契機,也可成為促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抓手。
產權保護反映著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體現。《意見》由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傳遞出高層對此問題高度重視的信號。方向既明,更待落地。
來源:中國發展觀察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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