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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筆談】【治國理政·新思想新實踐】

管黨治黨的重要裡程碑

周葉中

2016年11月02日08:06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管黨治黨的重要裡程碑

編者按: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為我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指明了前進方向。為了更好地學習貫徹全會精神,本刊特別邀請了四位法學專業工作者從管黨治黨、法治和德治協同推進、權力監督等維度就如何更好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行探討。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在全面深化改革、決勝全面小康的關鍵時刻召開的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取得了豐碩的政治成果、思想成果和制度成果,在黨的歷史上具有裡程碑的重要意義。特別是全會審議通過兩項基礎性的黨內法規《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意義尤其重大,影響極為深遠。

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境界

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力抓黨的建設的鮮明主題。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是黨的歷史上首次以“全面從嚴治黨”為主題的中央全會,是全面從嚴治黨和黨的建設史上的重要裡程碑。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順民心順黨心。“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是我們黨的一貫認識和重要方針,在黨的十八大后不僅得到繼承和發揚,而且得到豐富和發展,這集中體現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戰略上。從“從嚴治黨”到“全面從嚴治黨”,不只是簡單地增加了兩個字,而是管黨治黨的新飛躍。特別是老虎蒼蠅一起打、巡視全覆蓋與派駐監督全覆蓋等鮮活實踐,讓廣大干部群眾對全面從嚴治黨有真真切切、實實在在之感。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以“全面從嚴治黨”為主題,具有前所未有的良好社會氛圍與強大動力。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打響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戰役。“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業可進而不可退,氣可鼓而不可泄。”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召開前夕熱播的《永遠在路上》,既生動展示了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巨大成績,也有力佐証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必要性、重要性與緊迫性,更折射出黨中央一往無前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與使命擔當。作為一個有95年歷史、有8800多萬名黨員、在13億多人口大國長期執政的大黨,管黨治黨始終關系重大、牽動全局,其意義怎麼評價也不為過。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不僅高度評價全面從嚴治黨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黨的建設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系統總結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而且就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是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總動員,釋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最強音。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對治國理政大局具有重要意義。全面從嚴治黨,是新時期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然要求與重要組成部分,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壓軸者與根本保障。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先后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行部署。十八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是黨中央著眼於“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出的戰略決策、整體設計,是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的漸次展開、深度推進,標志著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氣呵成地對“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進行的頂層設計,“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協調推進由此進入到新階段,這無疑有利於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力量,有利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有利於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制度治黨與依規治黨的新發展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與最大政治優勢,是改革發展穩定的“壓艙石”。堅持黨的領導,關鍵在於加強黨的建設。“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黨、怎麼建設黨”,始終是一個戰略課題。“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僅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而且明確提出“制度治黨”與“依規治黨”,抓住了管黨治黨的要害,體現了創新性、規律性、時代性。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這兩部黨內法規,是制度治黨與依規治黨的又一重要舉措。加之兩部法規在多方面具有重要突破,可以說是制度治黨與依規治黨的重要裡程碑。

一方面,以中央全會的形式審議通過兩部法規,彰顯了制度治黨與依規治黨新理念。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如火如荼,創新不斷,進展順利。據報道,在近4年的時間裡,中央出台或修訂的黨內法規超過50部,超過現行15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的三分之一。中央黨內法規有不同的制定與修改主體、程序。由中央全會審議通過的黨內法規,十八大后唯有《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程序問題並非可有可無,不同程序的背后往往蘊含著不同理念。從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來看,把審議通過兩部黨內法規作為主要議程,以兩部黨內法規而不是規范性文件作為主要的制度成果,彰顯的正是制度治黨與依規治黨新理念。從兩部法規來看,其由中央全會審議通過,更具權威性,把制度治黨與依規治黨提到了一個新高度。

另一方面,兩部法規屬於基礎性、骨架性的黨內法規,對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從名稱上看,黨內法規有黨章、准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之分,不同名稱的黨內法規的規范內容、位階有所不同。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全面發力、統籌兼顧,又需要分清主次、突出重點、以點帶面,也就是要優先建設具有根本性、基礎性、關鍵性、帶動性的黨內法規,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課題,也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首先要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嚴起。黨內監督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和重要保証。黨的領導地位與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黨內政治生活與黨內監督的戰略性,決定了以之為主題的黨內法規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中的極端重要性,名稱中冠以高位階的“准則”與“條例”而不是相對低位階的“規則”“規定”“細則”“辦法”,也說明了這一點。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進一步扎緊了制度籠子,體現了系統思維、戰略思維,是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重要步驟。

再一方面,兩部法規分別與時俱進地構建了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制度體系與黨內監督制度體系,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更加堅實有力的新制度利器。“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1980年版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與2003年版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曾經發揮過重要作用,但隨著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其亟待進一步修訂完善。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直面當前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出新的制度安排,實現了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的與時俱進,為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內政治生活提供了規范和指南。

黨中央和全黨核心的新表述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既取得了重要的制度成果,又取得了十分重大的政治成果,這集中表現在明確了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前幾年的“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到如今的“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幾字之差,標志著黨中央和全黨的新核心得到正式確認,意味著黨的領導體系有了新發展,對管黨治黨、治國理政具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首先具有理論基礎與歷史經驗。鄧小平同志曾在1989年6月16日說過:“任何一個領導集體都要有一個核心,沒有核心的領導是靠不住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核心是毛主席。因為有毛主席作領導核心,‘文化大革命’就沒有把共產黨打倒。第二代實際上我是核心。因為有這個核心,即使發生了兩個領導人的變動,都沒有影響我們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始終是穩定的。”這段話朴實無華,簡明易懂,道出了一個深刻的道理,正如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指出,一個國家、一個政黨,領導核心至關重要。這一點對大國和大黨而言尤其適用,而且符合現代政治學、管理學的精髓,與黨的民主集中制一點也不矛盾。

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也是順理成章和水到渠成。我們黨歷史久、執政時間長,黨員人數眾多、素質參差不齊,使命神聖、任務重大,群眾期望高、面臨挑戰多。在世情、國情、黨情都發生了深刻變化的背景下,要保証我們黨始終成為堅強有力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堅強領導力量,就必須有一個核心。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的成就,實現了黨和國家事業的繼往開來,贏得了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已經成為黨中央的核心和全黨的核心。因此,明確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具有深厚的群眾基礎與社會基礎,可謂順理成章和水到渠成,是立足現實、面向未來的戰略舉措。

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更是眾望所歸和全黨共識。據報道,在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文件征求意見的過程中,地方和部門以及軍隊,都希望這次全會明確習近平總書記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在全會上,中央委員會同志一致認為十八大以來的實踐充分証明,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是眾望所歸,當之無愧、名副其實﹔一致表示明確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黨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這就說明,明確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黨內具有高度共識,也是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的程序完成的。這種以全會形式予以明確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相對於之前是一種發展,對於更好地統一全黨思想認識和行動步調,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團結如一人,不忘初心、繼續前進、走好新的長征路,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周葉中,作者系武漢大學副校長、武漢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主任)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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