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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少雲家屬訴孫杰、加多寶案一審宣判 被告被判公開致歉

 

2016年09月23日15:14    來源:央廣網

原標題:邱少雲家屬訴孫杰、加多寶案一審宣判 被告被判公開致歉

  央廣網北京9月20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上午,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對邱少雲烈士的弟弟邱少華訴孫杰、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二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公開發布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該公告須連續刊登五日﹔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邱少華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於判決生效后三日內履行。一審判決作出后,孫杰通過微博表示接受判決,並向邱少華道歉。中國飲料工業協會接受央廣採訪,強調企業營銷應符合主流價值觀。

  一審判決后,原告邱少華代理律師胡忠義介紹,邱少雲烈士的家屬之所以索賠1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因為更在乎的是維護英雄的名譽、榮譽。

  胡忠義說:“1元的賠償,其實就是象征意義的。家屬更看中的是,最重要的是對英雄名譽的維護。我們祖國是靠英雄的每一滴鮮血建立起來的,我覺得任何一個人在發表言論的時候,不要去傷害任何一個人,尤其是為祖國作出巨大貢獻的人。大家應該保持一個正能量,共同建設我們美好的中國。”

  被告孫杰今天沒有出庭,法院作出判決后,他通過在新浪微博上通過用戶名為“作業本”的賬號發文表示接受一審法院判決,他說:“本人接受法院判決,過程中無任何異議,對判決也沒有異議。四年前的那條微博損害了邱少雲烈士名譽,傷害了親屬的感情,在這裡再次向邱少華老先生及其親屬誠懇致歉,對不起,我錯了。同時,借此機會也向賴寧烈士的親屬表示深深的歉意,對不起。”

  一審判決認為,加多寶公司在其為慶祝“銷量奪金”精心策劃的“多謝活動”中未盡到合理審慎的注意義務,存在主觀上的過錯,應當對其言論產生的負面影響和侵權事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國飲料工業協會秘書長程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協會已關注到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於今天上午做出的一審判決,這個判決對企業的營銷行為做出了重要警醒。借助第三方與消費者溝通品牌、銷售產品是飲料企業的通行做法,但在做產品營銷時,應特別注重傳播“正能量”、不讓“負能量”搭車,特別是在選擇合作對象時,應盡到合理審慎的注意義務,嚴格與完善對合作方的資質審查,絕不允許違背主流價值觀的行為參與到企業的營銷活動中。(來源:央廣網 記者孫瑩)

(責編:沈王一、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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