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理論>>經濟社會

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設計

馬慶鈺

2016年09月05日08:35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設計

今年是中國社會組織法規政策的高產年。上半年先后有兩部法律制定完成,隨后是三個登記管理條例修訂已近尾聲,緊接著是中辦和國辦印發《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這一系列法規政策的密集制定與發布,說明了黨和政府對社會組織的高度重視。尤其是以兩辦名義為社會組織發布指導《意見》,這還是第一次,雖然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規,但卻是一個原則性政策框架,代表了中央的態度和聲音,具有很強的實踐導向性,預期對於新頒布《慈善法》等兩個法律實施細則的制定和執行,對於社團、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等三個登記管理條例的修訂和執行,對於未來中國社會組織法的設計和制定,都會產生方向性的影響。

激勵和監督並舉是《意見》的主旋律。全文共有十個部分,除了前兩個和最后一個部分外,其余七章文字基本可以歸納為激勵與監督兩個重點,反映了中央對新時期社會組織發展形勢的基本估計和基本策略。十八大以來的全面深化改革,讓社會組織進入“增速發展期”,從2013 年到2015年底僅僅3年時間,社會組織就以歷史未有速度發展到66.2萬家,預計“十三五”期間中國將會有100萬家左右社會組織。它們的快速發育成長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迄今為止中國社會組織較為粗放的發展,總體上是制度建設滯后、管理體制不規范、支持引導不夠,導致質量不高,結構欠合理,參與能力不足,難以滿足“十三五”期間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社會服務大發展的新要求。這種現狀促使中央出台《意見》予以矯正和引導,對於新時期社會組織發展具有綱領性作用。

《意見》對社會組織的激勵突出了三個方面。

第一,高度重視社區社會組織發展。《意見》正式強調,成立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要實行直接登記,這將有助於真正打破在此改革點上長期議而不為的僵局,為超過2/3的社會組織摘下了雙重管理的枷鎖。在此基礎上,《意見》又專門提出要“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釋放出重中之重的信號。為此配套主要措施是“降低准入門檻”和“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優化服務,加快審核辦理程序,並簡化登記程序”。這將預示著社區社會組織比其他社會組織可能會有更快的增長,並進一步影響社區范圍內“三社聯動”和社區治理格局變化。

第二,在扶持發展上有新意。首先是明確“對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等公共服務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其次是對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相關行業相同的職業政策待遇,將社會組織人才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再次是對社會組織發揮作用提出三個支持,即支持其“在服務企業發展、規范市場秩序、開展行業自律、制定團體標准、維護會員權益、調解貿易糾紛等方面發揮作用”,支持其“在創新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作用”,支持其“在發展公益慈善事業、繁榮科學文化、擴大就業渠道等方面發揮作用”。

第三,首次提出“積極參與新建國際性社會組織,支持成立國際性社會組織,服務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引導社會組織參與國際標准和規則制定。這實際上是中央高層對社會組織的社會治理角色的認可和功能的定位。

《意見》不失時機明確提出了推進社會組織改革發展的方向和路徑,若能在實踐中進一步因勢利導,遵從規律,廣納民意,補充完善,這對於2020年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目標,對於建立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制度的目標,對於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誠信自律、充滿活力的社會組織發展格局的目標,都極其具有期待意義。

(責編:沈王一、謝磊)
相關專題
· 馬慶鈺專欄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