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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人的創新活力”是個時代性課題

韓慶祥

2016年08月29日08:41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激發“人的創新活力”是個時代性課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七一”重要講話中指出:“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就要堅定不移高舉改革開放旗幟,勇於全面深化改革,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我們要深入學習,研究探討解決增強社會創新活力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就需要有針對性地全面深化改革。

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轉換問題已經凸顯

當前,我國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經濟增速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在這樣的背景下,經濟發展的動力轉換問題就凸顯出來了。

從哲學上講,過去我國傳統的發展方式主要是“物質驅動”,即靠物質要素驅動和投資規模驅動來拉動經濟增長。這種方式立足於消耗自然資源、物質資本投資、開辦工廠和廉價勞動力成本。從歷史來看,這種方式功不可沒,為我國物質財富的積累做出了歷史性貢獻,然而也使我國的發展積累的矛盾和問題越來越多,發展的代價越來越大。由此,必須轉變發展方式,由物質要素驅動、投資規模驅動轉向創新驅動,進而把政府推動和人的創新活力推動相結合不斷引向更高水平。問題是,當今人的創新活力不足,進而導致在發展方式轉換中促進當代中國發展所需要的新動能也不足。因此,如何激發人的創新活力問題就成為我國經濟新常態下面臨的一個重大時代性課題。

激發人的創新活力需用“需要側和供給側相結合”的分析框架來破題

從根本意義來講,激發人的創新活力,需要運用“需要側和供給側相結合”的分析框架來破題。因為激發人的創新活力,從唯物史觀關於人的發展理論角度來講,一個基本事實就是要解決好人的需要和供給的關系。

從需求側面看,在充分肯定我國社會歷史取得巨大進步的前提下,創新活力不能釋放的趨勢中,也要分析影響人的創新活力發揮的原因:一是一些人需求度過高、過多,超出了經濟社會發展條件,供給一旦不足,就會產生不滿,這就談不上發揮其創新活力了﹔二是一些人不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也不願意自覺積極主動去追求創新,隻滿足於追求生理、生存等較低層次的需要﹔三是一些人追求不合理的人生價值取向,隻貪圖享受和奢靡,不追求具有積極意義的需要。

從供給側面來看,影響人的創新活力發揮的原因:一是某些體制相對供給不足,一定意義上缺乏鼓勵和激發創新的體制機制,甚至有些體制機制還影響甚至壓抑人的創新活力的充分發揮。二是組織供給不足,有些相關組織機構對民眾的需求層次關注和研究不夠,一些工作缺乏滿足需要的針對性,做不到精准“滿足”,這會導致下述情境:一些民眾的生理需要得不到滿足,會產生一定的不滿,進而會阻礙創新﹔一些人的生理需要得到滿足了,但其安全需要沒有得到滿足,缺乏安全感,又會產生一定的不滿,影響創新﹔一些人的安全需要得到滿足了,但其社交需要沒有得到真正滿足,一些人之間缺乏友善和信任,也會產生不滿,影響創新﹔一些人的社交需要得到了滿足,但其受尊重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要麼其付出沒有得到應有回報,要麼其正當的利益訴求、權利訴求等沒有得到應有滿足,這會產生不滿,影響創新﹔一些人的受尊重需要得到了滿足,但其具有自我實現性質的創新需要卻沒有得到滿足,這會直接影響人的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公共資源、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相對供給不足,影響了人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活力的充分發揮。四是分配供給相對不足。在分配上一定程度地存在著公平正義缺失的現象,這種分配不公的現象會造成人們心理失衡和不滿,進而會嚴重影響人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活力的充分發揮。五是文化供給相對不足。憑本事吃飯、憑能力和業績立足的“能績本位”的價值觀及其文化環境、文化氛圍,在一定意義上還沒有完全真正建立起來,而“官本位”、“關系本位”和“金錢本位”的價值觀卻在一些人中盛行,這就會阻礙人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活力的充分發揮。六是社會供給相對不足。在當今社會中,使每個人憑努力、能力和業績便能由下向上的社會流動機制還沒有完全地建立起來,致使一些人盡管付出艱辛努力、也具有能力和貢獻,卻得不到應有“往上流動”的機會,而另一些人即使不努力,能力也不大,貢獻也不多,卻依然“混得不錯”。如果一個社會注重先天給定而弱化后天作為、注重外在名分而弱化內在實力,這就會影響人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活力的充分發揮。七是環境供給相對不足。當今社會現實還沒有真正形成一種使人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的環境,反而,“不滿”、“戾氣”卻充斥於周圍環境。此外,還存在著不作為、亂作為現象,這也會影響人的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創新活力的充分發揮。

使人的需求“度”與供給“度”保持良性的匹配關系

由此,要真正解決“人的創新活力”問題,就必須首要解決好“人的需求側與供給側及其互動匹配關系”,使人的需求“度”與供給“度”既合理且又保持良性的匹配關系。具體來講,關鍵是要從三個方面發力:一是培育人的合理需求和創新需求,使人們的需求保持一種合理的“度”。二是真正建立健全供給效能和供給“度”。在需求側與供給側矛盾雙方,供給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既要建立健全尊重、鼓勵和支持創新的體制、文化、環境和社會流動機制,又要認真關注和研究民眾的需求層次,且力求做到有針對性地精准“滿足”,還要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積極創造出豐富的社會公共產品,提供高質的公共服務。三是建立健全需求與供給之間的合理“度”,既不要使人們的需求預期或期望值過度高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即供給“度”,也不要使“供給”遠遠滿足不了人們的需求“度”。

(作者為中央黨校教授)

(責編:程宏毅、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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