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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西藏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戰略思考

魏后凱

2016年08月24日09:41    來源:中國發展觀察雜志社

原標題:對西藏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戰略思考

西藏是我國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之一,貧困發生率高,貧困程度深,返貧現象嚴重,因災、因病、因債致貧問題突出,實現到2020年全部脫貧和同步小康的難度大,任務十分艱巨。在西藏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征程中,農牧民收入低、公共服務滯后和人居環境差已成為主要短板,而農牧民收入低則是這些短板中的短板。“十三五”期間,西藏要實現脫貧致富和同步小康目標,必須實行轉趕結合,走跨越式綠色發展之路,同時建立起能夠促進農牧民持續穩定增收的長效機制,不斷增強造血功能,提高自我發展能力。為此,應針對不同地區特點和貧困戶狀況,因地制宜、因戶而異、分類施策,採取多元化措施,進一步拓寬貧困農牧民家庭的增收渠道。

全面把握同步小康的科學內涵

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央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經濟社會獲得了持續快速發展,城鄉面貌和人民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1993-2015年間,西藏自治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連續23年保持兩位數增長,年均增速高達12.6%。特別是,自2011年以來,西藏的地區生產總值增長速度已連續5年高於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增速(見表1)。“十二五”期間,西藏自治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達到11.7%,比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平均增速高2.1個百分點﹔西藏自治區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13.0%,其中城鎮居民為10.8%,農村居民為14.9%。這表明,近年來西藏經濟已經進入了持續高速增長的快車道。

但是,應該看到,由於西藏經濟社會發展起點低、起步晚、基礎差、底子薄,加上自然條件艱苦、生態環境脆弱,目前西藏發展水平還較低,與發達地區之間的差距還較大,實現到2020年與全國一道同步小康目標,任務還十分艱巨。按照2013年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測算,截至2014年年底,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綜合實現程度僅有65%,在39項評價指標中,有18項指標的實現程度低於60%。如果按2001-2011年西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程度年均提高2.04個百分點推算,到2020年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隻能達到77.2%﹔而要確保到2020年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達到85%-90%,平均每年將需要提高3.33-4.17個百分點。由此可見,確保西藏如期同步小康難度較大、任務艱巨,是制約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環節。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是針對全國而言的,對地區層面並不完全適合。由於發展階段、自然條件和經濟社會特點的差異,各地區的發展模式和需求應該是多元化的。按照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西藏絕大部分屬於限制和制止開發區域,不宜進行大規模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因此,國家層面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程度的一些指標,如人均GDP、工業生產率、城鎮人口比重等,對西藏而言都是不合適的。西藏土地面積約123萬平方公裡,2015年末常住人口324萬,平均每平方公裡2.63人,城鎮化率隻有27.74%,因而國家層面確定的城鎮化率60%以上的小康標准值對西藏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事實上,小康是一種生活狀態,與居民是否從事工業生產或者居住在城鎮並沒有必然的聯系。西藏作為一個特殊的區域,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就必須從本地實際出發,確定科學可行的小康目標值。我以為,對西藏而言,應把重點放在以下六個方面:一是確保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二是確保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並達到國家小康標准﹔三是確保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四是城鄉居民能夠享受基本等值的生活質量﹔五是享有充分的政治民主﹔六是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其中,能否確保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將是西藏能否實現同步小康目標的重要基礎和前提條件。

堅持走跨越式綠色發展之路

農村人口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也是“十三五”時期的“一號”工程。按照“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我國要實現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西藏也把與全國一道全部脫貧作為“十三五”規劃的目標。作為我國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之一,西藏貧困發生率高,貧困程度深,返貧現象嚴重,因災、因病、因債致貧問題突出,而人居環境差、生產方式落后、貧困人口素質低等因素則加大了扶貧攻堅的難度。西藏農村貧困人口規模雖然不大,2010年為117萬人,僅佔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的0.71%,但貧困發生率高達49.2%,居全國首位。“十二五”期間,西藏共投入扶貧資金91.9億元,其中國家扶貧資金74.2億元,減少貧困人口58萬人,到2015年西藏仍有貧困人口59萬人,佔鄉村人口的25.2%(見表2)。這些農村貧困人口70%以上集中在日喀則、昌都和那曲。

按照規劃,到2020年,西藏要實現現有74個貧困縣全部脫帽,5年內減少貧困人口59萬,貧困發生率下降到5%。這意味著,“十三五”時期西藏每年要減少貧困人口11.8萬,略高於“十二五”時期每年減貧11.6萬的幅度。但是,應該看到,隨著扶貧開發的深入推進以及發展減貧效果的下降,西藏脫貧攻堅的難度日益加大。西藏現有的剩余貧困人口大都處於資源匱乏、交通不便、生態脆弱、自然災害頻發區域,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同時,西藏返貧率長期居高不下,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改變,由此影響到減貧的可持續性。到2020年,如果西藏貧困發生率下降到5%,按城鎮化率30%和“十二五”時期人口平均增長率推算,屆時西藏仍有約12萬農村貧困人口。因此,西藏的脫貧將是一項中長期的艱巨任務,需要持續用力、久久為功,切實建立長效機制。

發展是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的總鑰匙。目前,西藏農牧區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突出,主要是經濟社會發展嚴重滯后。因此,對西藏而言,要根本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實現同步小康目標,必須實行轉趕結合,走跨越式綠色發展之路。一方面,要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西藏速度”,實現跨越趕超。在全國增速逐步放緩的新常態下,西藏因起點低、基數小有條件實現持續的高速增長。這種持續高速增長是西藏實現脫貧致富和同步小康的前提條件。另一方面,西藏要實現跨越趕超,不能照搬其他地區的模式,而應該從區情出發,堅持生態第一、環保優先,實行全域保護、點狀開發,同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大力推進農牧業現代化和高原特色城鎮化,構建具有高原特色的生態型產業體系,走綠色發展之路,依靠綠色發展和生產方式轉變促進跨越趕超。

建立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長效機制

在西藏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征程中,農牧民收入低、公共服務滯后和人居環境差是當前面臨的主要短板。近年來,在中央財政支持和對口幫扶下,西藏農牧區公共服務和人居環境已有很大改善。2015年,西藏74個縣公路通暢率達93.24%,鄉鎮通達率達99.7%,電力人口覆蓋率、鄉鎮通光纜率達100%,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險參保率、農村安全飲水人口比重均超過95%,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0%。目前,西藏已在全國率先實現15年免費教育、五保集中供養和孤兒集中收養、城鄉居民免費健康體檢。

然而,至今為止,農牧民收入依然是西藏脫貧致富奔小康的薄弱環節,是短板中的短板。2015年,西藏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243.7元,人均消費支出為5579.7元,分別隻有全國平均水平的72.2%和60.5%。由於城鎮化水平低,農村人口比重大,西藏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有全國平均水平的55.8%,人均消費支出隻有全國平均水平的52.5%。因此,農牧民增收問題已經成為西藏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重點和難點所在。在“十三五”期間,西藏要實現脫貧致富和同步小康目標,關鍵是建立起能夠促進農牧民持續穩定增收的長效機制,不斷增強造血功能,提高自我發展能力。

為此,要針對不同地區特點和貧困戶狀況,因地制宜、因戶而異、分類施策,採取多元化措施,進一步拓寬貧困農牧民家庭的增收渠道。具體地講,對於有條件的農牧區,要積極培育家庭農牧場、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推進適度規模經營的現代農牧業發展﹔對於有資源和產業基礎的地區,要大力發展文化旅游、清潔能源、天然飲用水、中藏藥、農畜產品加工、手工藝品等特色產業,不斷擴寬農牧民的增收渠道﹔對於重點生態功能區,要加大對森林、草原、濕地的生態補償力度,並將冰川保護納入生態補償范圍,進一步增加農牧民的生態政策性收入﹔對於邊境地區的貧困人口,要依托興邊富民計劃,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促進邊貿、物流、旅游等產業大發展,實現創業就業和脫貧致富﹔對於那些居住在偏遠山區、缺乏生存條件的非邊境貧困人口,要通過易地搬遷實現脫貧。邊境地區的貧困農牧民因同時承擔著守疆衛土的重任,不宜採取易地搬遷的脫貧方式,而應著力加大國家財政投入,努力改善其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提高邊境地區農牧民的生活補助標准,想方設法實現就地脫貧致富,努力把邊境穩定與脫貧致富有機結合起來。此外,還要積極探索資產收益扶貧制度,通過土地托管、扶持資金折股量化、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資源開發收益分享等方式,大幅增加農牧民的財產性收入,使貧困人口能夠分享更多資產收益。(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責編:沈王一、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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