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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教育實踐活動怎樣才能做實

2013年11月04日09:15  來源:學習時報

以學習黨的群眾路線理論、開展專題民主生活會、群眾給領導班子領導個人評分提意見、黨員領導干部走訪群眾、走進群眾生產和生活中主動問詢、收集意見等為主要形式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在引向深入。最近,又播出了習近平總書記參加河北省委民主生活會的現況,引起黨內外高度關注和期待,有力推進了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為了更好地保持這種態勢,筆者以為,有三個“做實”需重點把握。

把“為民務實清廉”價值取向“做實”。“為民務實清廉”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新的歷史方位的體現,也是黨的群眾路線一以貫之的價值追求。如何讓“為民務實清廉”的價值追求深深根植於全黨同志的思想和行動中?就是我們不僅要在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深處、觀念理念上,厘清權力的來源和權力的授受關系,牢固樹立我們的權力是來自人民的,而且要把“為民務實清廉”落實在實處,落實在制度建設上。一個方面,通過制度完善的方式對握有權力的領導干部明確權力的來源、授受關系及權力使用邊界。另一個方面完善對權力的制約機制,把“權力關進籠子”,增強黨內生活原則性和透明度。還有就是要建立起領導干部聯系群眾的制度。通過完善制度保障教育活動的成果,讓“為民務實清廉”在制度的保障下得到真正的落實。

把群眾路線教育實踐對象“做實”。明確黨員、干部、領導干部和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區別,避免教育實踐對象泛化,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按照中央要求,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主要是針對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干部在我國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干部隊伍在我國現有體制中不僅存在於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而且在企業、軍隊等系統都存在。社會生活中,除了公務員按照行政進行管理,大多數單位、部門都是以其為參照進行管理。這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除了機關有處級以上領導崗位的干部,還有很多享受處級以上待遇的部門和干部。同時,基於中央、國家機關、企事業等系統中擔任領導干部的多數都是黨員這樣的實際情況,理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主要指處級以上崗位的領導干部,除了是明確的機關事業編制的黨員領導干部,還包括非行政機關但按照行政機關進行職級管理部門的黨員領導干部崗位。明確“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這個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主要對象,是我們開展和做實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重要的環節。隻有明確了“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的實際范圍,這樣才能把教育實踐活動教育的對象鎖定,進而盯住這些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這樣,一則可以避免“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受教育,廣大群眾和普通黨員“吃藥”的現象,影響黨中央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效﹔二則可以避免我們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時,對象“不清”造成的教育“不實”。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主要對象不是群眾和普通黨員,不要以為教育實踐活動對象人越多效果越好。在這個方面我們有經驗,也有教訓。要避免人多嘈雜,對象不清,教育無效,造成聲勢浩大,認認真真、轟轟烈烈,不知不覺走過場。

把群眾路線教育主體“做實”。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一要教育,二要實踐。顯然,群眾路線實踐的主體可以指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但教育的主體是誰呢?是上級領導給下級領導進行教育嗎?誰又來教育領導的上級呢?在教育這個環節上我們提倡黨員領導干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這是黨員領導干部提高執行群眾路線自覺性的主觀努力,但主觀的成果是否滿意,還是要看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這也是檢驗黨的一切執政活動的最高標准。十八大明確了:“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黨員領導干部執行群眾路線的好與壞,人民群眾冷暖自知、群眾最有發言權。“聽取”“防止”和“糾正”都離不開人民群眾這個主體的感受、認可。從這個意義上明確,人民群眾還擔有教育黨員領導干部的重任,也可以叫“群眾責任”。這樣,除了黨的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廣大黨員干部之外,我們不能忘記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是最大的教育者。可能有人不同意這種觀點,認為黨員領導干部都是社會精英,黨的事業的骨干,還需要群眾來“教育”嗎?答案是肯定的,這是我們黨的性質決定的。黨員領導干部受教育的內容和要求既要符合政黨自身發展的要求,還要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其實從根本上講要符合最大多數人民群眾的要求。一個領導干部是不是符合了這些要求,黨的各級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評價標准和評價內容恰好是來自群眾,群眾成為了教育的主體。從目前的做法上看,採取群眾“教育”領導,也就是搞個問卷讓群眾對領導提個意見,打個分,還有的就是在網絡上提一些意見,發表一些感受和想法。當這些意見、建議和看法來到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面前,應該以怎樣的態度來看待群眾的意見呢?首先,黨員領導干部要真誠而虛心地聽一聽群眾有什麼意見。也許對黨員領導干部來講不是問題或者是個小問題,對一個或一些群眾來講就是大問題。其次,黨員領導干部要從工作理念、工作態度、工作方式上尋找原因,而不是自認為問題小、不重要,反倒覺得群眾是小題大做,把問題擱置一邊或推回到群眾那裡。再次,黨的組織要真心地保護群眾的言論自由權,保護人民群眾提建議或意見的積極性。讓群眾能夠說句心裡話給黨員領導干部聽,讓黨員領導干部能夠聽到群眾的心聲,找到工作調整的方向。歷史的教訓值得我們注意。我們要盡力避免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搞成群眾誤會領導,甚至與領導對立,防止領導干部表面接受群眾教育而內心卻反感、抵觸等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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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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