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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紅:用公平正義維護司法權威

2013年11月01日10:1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習近平同志強調,司法工作要密切聯系群眾,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作風,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是法治的保障,是解決糾紛的主戰場。公正的司法,能夠帶來公眾對法律普遍的內心確信、對司法裁判的尊重和服從,從而使守法變成自覺行動,使法治得到保障。

我國正處於社會矛盾的凸顯期,化解社會矛盾離不開司法公正。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相當程度上要依賴於公正司法。司法本身也需通過公正裁判,在公眾中樹立良好形象。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提振人民對司法信心的治本之策。司法部門應切實肩負起維護公平正義的神聖職責,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通過一個個具體案件的公正審判,維護司法權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貫主張,也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我們應嚴守法治原則,堅持嚴格依法辦事,不斷完善司法體制機制,切實解決好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建立健全防范干擾的制度保障,確保憲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確的貫徹實施。

完善公正審判制度。司法裁判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這是達到司法公正的基本條件。這就需要完善一系列保証司法公正的制度和原則,如回避、公開、平等、辯護、証據、復審等一系列程序規則,重要的都應由法律加以明確規定。要使所有人都能看到並切實感受到司法運作和裁判的公正性。應以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為著力點,建立科學合理、規范有序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針對容易發生問題的領域和環節,完善司法制度,規范司法行為,確保司法權嚴格依法運行。

推進司法公開。司法公開是司法公信的基礎。司法公開包括形式公開和實質公開。形式公開包括依據、程序、流程、結果等的公開﹔實質公開主要是指對判決結果進行充分的說理說明。司法公開要重視對判決依據的法律及其原理進行闡釋,不但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說明處理的結果,還要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說明為什麼要這麼處理。必要的司法公開能夠有效促進司法公正,使法院獲得應有的權威和司法公信力。要主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注和期待,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加強法院隊伍建設。這是確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前提。應強化法官群體的職業榮譽感和職業歸屬感,以提升公眾對公正、廉潔司法的信心。從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官法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關規定,都對法官提出了職業規范上的要求。《法官職業道德基本准則》中也專章規定“維護司法形象”。對法官而言,法治方式不但是一種工作方式,還應當體現為生活方式,法官理應成為追求公正的榜樣。應引導法官牢固樹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理念,增強法治觀念、提升法律素養,不斷提升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努力建設一支理念、素質、作風都過硬的法官隊伍。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 人民日報 》( 2013年11月01日 07 版)

(責編:吳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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