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逆創新:一種新型創新模式
在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下,近年來世界各國普遍存在生產過剩與需求不足的矛盾,原有生產消費模式受到挑戰。過去,技術創新是企業在競爭中取勝的關鍵因素,但由於國際金融危機對企業研發投入能力的影響,加劇了企業技術創新風險,使得經典創新模式受到挑戰。當前,一種新型創新模式——逆創新備受關注。一段時間以來,逆創新模式在不同國家各類型企業實踐中獲得了初步成功(如比亞迪電動汽車、印度電信無地面設施支持的無線技術等),它打破了經典創新理論隱含的既有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原有穩定的創新分工關系及合作模式,也將改變發展中國家在世界創新領域的地位。
逆創新模式強調將新興發展中國家(世界平均中等收入人群)作為技術創新產品最先消費者及受益者,將這一市場需求與生產條件進行全新組合,從而實現需求與技術雙驅動下的創新。逆創新模式的實現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創新主體以新興發展中國家的中產階級及發達國家邊緣市場消費群體的潛在需求為導向細分市場,尋求現有技術的新應用和多種技術的新結合,開發出適合這類市場需求的全新產品。在市場和技術共同推動下形成創新產品並獲取市場份額之后,快速回籠先期創新資金。第二階段:以發達國家主流市場及發展中國家高端市場人群需要為導向,以第一階段積累的物質及知識作為第二階段創新的基礎,完善第一階段創新產品的功能,通過“先就中后就高”的模式推廣創新產品,使創新產品走向發達國家。實踐中,逆創新模式與經典創新模式的不同之處表現為以下幾點:
創新假設前提及風險管理方式不同。經典創新模式假設前提為:發達國家人群總體收入較高、消費能力強,發展中國家提高收入水平的潛力大,因此應將創新首發產品定位於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高收入人群,產品功能及價格定位高有利於滿足現下高收入人群需要,同時前瞻性等待低收入人群(發展中國家大眾市場及發達國家邊緣市場)改善收入狀況后的未來消費,或創新產品價格普降后的消費,從而獲得創新風險補償。而逆創新模式則重視現下發展中國家潛在巨大且不斷增長的市場份額以及發達國家的邊緣市場,並將創新首發產品定位於這一市場,通過階段性回收創新產品收益稀釋風險以求科學管理風險。而當前,由於金融危機的沖擊,發達國家消費能力被削弱,低收入國家收入提升也尚需時日,導致經典創新模式中的假定前提難以實現,而逆創新模式則通過把最終創新產出分為兩個階段來合理管理研發風險,降低研發投入壓力,更符合現階段的生產實踐。
目標人群及擴散途徑不同。不同的文化、歷史及宗教習俗使得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有著不同的消費習慣。一直以來,經典創新模式以發達國家為目標市場,而這一市場以規則成熟、基礎設施建設完備、環境保護要求高及創新產品性能強、價格高著稱。由此,經典創新的目標消費人群及最初採納者常常是對價格不敏感的收入較高群體。創新企業會研究這一類人群需求,並根據這一需求實現創新。在原有世界創新分工體系中,發達國家是創新活動引領國,也是創新產品首發國。創新產品首發后先是在發達國家間水平擴散,在標准化后才向發展中國家垂直擴散。因此,經典創新模式使發展中國家成為消費模式的追隨者和被動適應者。而逆創新模式則注重開發低成本、功能強和有特色的創新產品,其創新理念更多關注普通消費者的民生問題。逆創新模式將創新產品接受的遲緩者作為首發對象,先在發展中國家間水平擴散,繼爾通過經驗積累及技術突破向發達國家主流人群擴散。
創新企業選址傾向不同。在經典創新模式下,為防止技術知識外溢,發達國家跨國公司的研發機構90%以上選擇不在發展中國家性質的東道國設置。這樣,由於存在知識溢出臨近性限制及創新產品首發國是發達國家等因素,許多發展中國家企業不得不以獲取有效技術知識溢出及接近創新首發地為目的到技術先進國家設置研發機構。即在經典創新模式下,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的創新企業都將首選在技術先進的發達國家選址設廠。在逆創新模式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跨國經營企業均會更多地選擇將研發機構設置到發展中國家。其目的是降低研發設計成本,近距離接觸創新產品目標市場從而獲得創新需求,以掌握創新點。由此,發展中國家也可在本地獲得發達國家研發部門的知識溢出,而這更進一步促使創新產品首發行為更多發生在發展中國家。
實現路徑不同。在經典創新模式中,創新產品首先契入點為發達國家,然后在發達國家間擴散,之后才擴散到發展中國家。這一創新模式的缺點在於,它限制了跨國公司的創新思路,使他們生產的產品一直面向發達國家及新興經濟體的塔尖,導致隻有富裕人群才能購買得起。發達國家創新后所做的僅僅是將它們在原產國(發達國家)開發的產品進行改良出口到新興發展中國家市場。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后,這種創新假設的契入市場點受到沖擊,從而加大了創新風險,降低了企業創新積極性。逆創新模式則不同於經典創新。逆創新回歸產品實用性功能設計本質,將市場契入點放在發展中國家及發達國家的收入較低人群,從而形成了不同於經典創新模式的全新創新概念。逆創新不是沒有創新,而是通過強調低價格創新從而創造和激發新的市場需求。
對於我國而言,可通過以下幾個階段實現逆創新能力的提升。第一階段:漸進式過程創新。即提升企業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積累企業可用資本,關注本國及其他新興發展中國家市場需求。第二階段:根本性過程創新。即提升企業服務質量,積累社會資本,獲得市場需求反饋,尋找產品創新點。第三階段:產品創新。即結合研發滿足目標市場的功能設置及便捷性要求,促使創新產品迅速佔領本國市場,並開發其他發展中國家同類市場,獲得創新資金回籠。第四階段:再創新。即針對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高收入人群特色化要求進行產品的再創新。
(作者單位:吉林大學管理學院﹔本文系吉林大學“985”工程項目階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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