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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集體領導體制》連載
四、集體領導制恢復重建期(1977—1991)
胡鞍鋼
2013年08月14日16:14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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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鋼 著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

 

1977年8月18日,黨的十一屆一中全會選舉中央政治局常委五人: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李先念、汪東興。華國鋒擔任黨中央主席,同時也兼任中央軍委主席,葉劍英等四人擔任黨中央副主席,葉劍英、鄧小平也兼任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開始正式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其中四人分別擔任主要國家機構的領導人。

1978年2月,在第五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華國鋒擔任國務院總理,葉劍英當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鄧小平、李先念等擔任國務院副總理。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鄧小平當選全國政協主席。

五位常委代表五大機構:黨中央(華國鋒)、全國人大(葉劍英)、國務院(華國鋒、鄧小平、李先念)、中央軍委(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全國政協(鄧小平),開始恢復重建中國特色的“集體領導制”。其中,除了汪東興沒有擔任其他機構的領導人,李先念兼任一個領導職務,其他三位常委都兼任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職務。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增選陳雲為中央政治局常委、黨中央副主席,兼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而后又擔任國務院副總理。這次全會以及為它作准備的中央工作會議,發揚了黨內民主,領導層中多數人的意志能夠在中央會議上表達,最高領導人的錯誤能夠在中央會議上由多數人來糾正,這在建國以來是罕見的。全會進一步恢復和確立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體領導、集體民主決策機制,華國鋒也帶頭尊重領導集體的決定。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代表中央政治局常委宣布,從次年(指1979年)1月起,全黨工作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上來。這一決定獲得三中全會的正式批准,也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歷史起點。在全會閉幕會上陳雲講話,充分肯定了由華國鋒及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召開的三中全會和此前舉行的中央工作會議,真正實現了毛澤東同志所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不過他認為,1957年以后,由於種種干擾,很多年沒有實現過。九大(1969年)、十大(1973年)黨章中也寫了這一要求,但是沒有實現。他對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評價是:這一次黨中央帶了個好頭,隻要大家堅持下去,有可能在全國實現。這表明,一旦黨中央重建領導集體核心,重新恢復民主決策、集體決策,就會做出正確的戰略決策,就會使中國走向正確的方向。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重新恢復了八大領導體制,成立中央書記處,形成了中央書記處、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三個層次的領導體制。其中,中央書記處處於第一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處於第二線,前者在后兩者領導下,負責處理中央日常工作。但是又恢復了“二元權力”結構特點,同樣增加了“一線”與“二線”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后來就出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不常開會的問題。

十一屆五中全會增選胡耀邦、趙紫陽為中央政治局常委,選舉胡耀邦為總書記,並決定批准汪東興辭去中央政治局常委、黨中央副主席的職務,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由六人變為七人。隨后趙紫陽擔任國務院總理,華國鋒不再兼任國務院總理,鄧小平、陳雲不再兼任國務院副總理。

七位常委代表六大機構:黨中央(華國鋒)、全國人大(葉劍英)、國務院(趙紫陽)、中央軍委(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全國政協(鄧小平)、中紀委(陳雲)。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調整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全會選舉胡耀邦為黨中央主席,同意華國鋒辭去黨中央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的請求,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由七人組成: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華國鋒。

如何建立黨中央領導集體呢?對此,胡喬木同志有重要的制度建議。早在1980年11月6日,胡喬木向鄧小平和中央政治局建議,在《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討論稿中,應規定黨的領袖是一個領導的集體,黨的領導人必須具有某些政治品質,黨的領導人和整個黨都要受到人民的有效監督。1981年6月,黨中央決議明確提出,一定要樹立黨必須由在群眾斗爭中產生的德才兼備的領袖們實行集體領導的馬克思主義觀點,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一定要維護黨的領袖人物的威信,同時保証他們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

為此,據1982年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黨中央隻設總書記,不再設主席、副主席。胡喬木作了說明:“總書記是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成員之一,負責召集政治局會議,召集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很明顯,召集和主持的作用是不一樣的。這樣,個人過分集權和個人專斷的現象就很難再發生。”應當說,這一制度設計,既是吸取了毛澤東晚年個人專斷的深刻歷史教訓,又預先防止了后來胡耀邦、趙紫陽個人權力過分集中的可能,從而保証了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胡喬木還介紹:“主席制度和總書記制度如果同時存在,在國內外實踐的結果表明,往往或者是總書記有名無實,或者是主席有名無實。因此,同時實行這兩種制度是沒有必要的。” 他還特別強調:“按照新黨章(十一屆五中全會以來的實際情況也是如此),我們黨全部經常工作的領導核心是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由此可知,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正式確立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在決策和領導過程中居於核心地位。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選舉中央政治局常委六人: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選舉胡耀邦擔任黨中央總書記,鄧小平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和中央軍委主席,葉劍英等擔任中央軍委副主席,陳雲擔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

1983年6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李先念當選國家主席,彭真(中央政治局委員)當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趙紫陽擔任國務院總理,鄧小平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六位常委代表五大機構: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紀委、中央顧問委員會,逐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的“集體領導制”。從國際比較看,這大大突破並優越於那些採用總統個人負責制、兩院制和三權分立制的國家,是更具決策民主、決策共識、決策效率的更高更切實的社會主義民主。應當說,這是鄧小平對中國政治制度改革和制度創新的重大貢獻。

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選舉中央政治局常委五人:趙紫陽、李鵬、喬石、胡啟立、姚依林﹔選舉趙紫陽擔任黨中央總書記,兼任中央軍委第一副主席,鄧小平任中央軍委主席,喬石擔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陳雲擔任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

1988年3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楊尚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常務副主席)當選國家主席,萬裡(中央政治局委員)當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李鵬擔任國務院總理,姚依林擔任國務院(常務)副總理,鄧小平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在政協第七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李先念當選全國政協主席。除胡啟立分管中央宣傳口工作外,其他四位常委代表四大機構: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中央政法委,“集體領導制”的特點並不明顯,也出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如何與其他幾大機構有效協調的問題。

1989年的政治風波引發並導致五人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發生嚴重分歧,在是否決定對首都地區實行戒嚴的重大決定中形成了“三比二”的險局。該事件對鄧小平造成很大觸動,促使他從中央領導體制建設方面思考和謀劃國家的未來,6月16日,鄧小平在同江澤民等領導人談話時指出:我多年來就意識到這個問題。一個國家的命運建立在一兩個人的聲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險的。不出事沒問題,一出事就不可收拾。為此鄧小平特別強調,隻要有一個好的政治局,特別是有一個好的常委會,隻要它是團結的,努力工作的,能夠成為榜樣的,就是在艱苦創業反對腐敗方面成為榜樣的,什麼亂子出來都擋得住。

同月,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增選江澤民、宋平、李瑞環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免去胡啟立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撤銷趙紫陽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選舉江澤民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李瑞環分管中央宣傳口。中央政治局常委人數由五人增至六人。

同年11月,中共十三屆五中全會同意鄧小平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江澤民擔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由此,中央政治局常委六人代表六大機構: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紀委、中央宣傳口、中央政法口。

至此,鄧小平正式退出中共中央領導集體。誠如鄧小平自己所言,前后花了十年時間,才逐步完成了中國領導人的新老交替和集體交接班。這之中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先后有兩個總書記沒有站住。鄧小平指出:“過去兩個總書記都沒有站住,並不是選的時候不合格。選的時候沒有選錯,但后來他們在根本問題上,就是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問題上犯了錯誤,栽了跟頭。四個堅持中最核心的是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四個堅持的對立面是資產階級自由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這些年來每年我都講多次,但是他們沒有執行。在這次動亂中趙紫陽暴露了出來,明顯地站在動亂一邊,實際上在搞分裂。”但是鄧小平還是“摸著石頭過河”,終於成功地重建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制度,即中國特色的“集體領導制”,起著“前人種樹,后人乘涼”的長期效應,也保証了中國在復雜的國內外形勢和挑戰中依然“我自巋然不動”,更保証了中國“天下大治”,長治久安。

(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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