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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集體領導體制》連載
二、執政黨集體領導體制建立期(1949—1957)
胡鞍鋼
2013年08月14日16:12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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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鋼 著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

 

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現代化,也建立了一系列社會主義民主制度,這就是鄧小平所言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即“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個人分工負責制等等”。首先它們是民主制度,有民主生活,可以發表各種意見和建議﹔其次它們又是在廣泛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制,集中正確的意見,“做到統一認識,統一政策,統一計劃,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叫做集中統一”﹔第三它們是集體領導,不是個人獨斷,在組織內部實現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最后是個人分工制,根據不同的分工,各個委員負責不同方面的事務。這就是將高度民主與高度集中統一起來,將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統一起來,成為世界上十分獨特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

黨的集體領導機制在這一階段也逐漸演化為國家的“集體領導制”。新中國成立以來,“集體領導制”經過了先高效運作、后嚴重破壞、再恢復重建、最終鞏固完善四個時期的曲折跌宕,成就了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業績,並推動中國政治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光明前景。

建國后“集體領導制”的高效運作期是從建國初期到“一化、三改”(1949年至1957年)。我曾將這一階段稱為新中國經濟發展的第一個“黃金時期”。這一階段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極為雄辯地証明了:中國穩定的關鍵是政治穩定﹔政治穩定的關鍵是領導集團的穩定,而領導集團穩定的關鍵是領導體制制度化、民主化、規范化和程序化。根據黨的七大所作的制度設計,在這一時期,黨的領導集體是中共中央書記處,由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1950年10月去世)和陳雲擔任書記處書記。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時,毛澤東同時擔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即“黨、政、軍”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直到1954年,他還同時兼任全國政協主席﹔朱德擔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后(1949年11月)兼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劉少奇擔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周恩來擔任政務院總理、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陳雲擔任政務院副總理。五位中央書記處書記代表六大機構: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中央軍委、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毛澤東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朱德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繼續兼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周恩來擔任國務院總理,同時兼任全國政協主席﹔陳雲擔任國務院副總理。五位中央書記處書記代表六大機構: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這已經顯示了“集體領導制”的雛形。

中國特色的“集體領導制”,它的政治創意源於毛澤東,它的制度創新也源於毛澤東。這既是中國共產黨實踐創新的結果,也是毛澤東治黨治國理念創新的結果。

1956年黨的八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再次明確規定:“黨的各級組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原則,任何重大問題都由集體決定,同時使個人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重新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成為領導集體核心,規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書記處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之下,處理中央日常工作。”

當時,毛澤東在考慮中央領導機構設置方案時,創意性地提出增設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並提議由黨中央主席、副主席和中央書記處總書記一起組成該委員會,作為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毛澤東認為,一個主席、一個副主席(指劉少奇同志),“感到孤單”,需要設幾道“防風林”。他稱,“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這樣就比較好辦。如果只是個別受損害,或者因病,或者因故,要提前見馬克思,那末總還有人頂著,我們這個國家也不會受影響,不像蘇聯那樣,斯大林一死,就不得下地了。我們就是要預備那一手。同時,多幾個人,工作上也有好處。他特別說道,這一安排,中心的目的就是為了國家的安全,多幾個人,大家都負一點責任。他建議,(中央政治局)常委,准備就由主席、副主席和總書記組成。毛澤東還專門介紹了鄧小平和陳雲,稱他們為“少壯派”。當時鄧小平和陳雲分別為52歲和51歲。這樣安排就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形成兩個梯隊,鄧小平和陳雲是屬於毛澤東特意安排的“少壯派”梯隊。

毛澤東這一設想是深謀遠慮的,也是高瞻遠矚的。中國作為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又是社會主義國家,倘若遭遇不測風雲,把國家前途和命運系在一兩個人身上是極其危險的。正是由於斯大林去世,接班人變遷,赫魯曉夫否定斯大林,引發了整個社會主義陣營的大動蕩,成為“多事之秋”。毛澤東為了避免將中國的前途和命運系在一兩個人身上,也包括他本人,創意性地設計了這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集體領導核心的政治制度。

1956年9月28日,中共八屆一中全會選舉了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鄧小平為中央政治局常委,構成了新中國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誠如鄧小平所指出的,“我們黨的歷史上,真正形成成熟的領導,是從毛劉周朱這一代開始。”

1958年5月,中共八屆五中全會補選林彪為中央政治局常委,1959年開始協助毛澤東主持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日常工作。1959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中共中央軍委由毛澤東任主席,林彪、賀龍、聶榮臻為副主席,林彪主持軍委日常工作。

1959年4月,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劉少奇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周恩來擔任國務院總理(1954年12月當選全國政協主席)﹔陳雲、林彪、鄧小平等擔任國務院副總理。

這是最早的“集體領導制”,七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代表五大機構: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委。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充分發揮了集體領導、個人分工、內部協調、形成合力的領導核心作用。對此,毛澤東本人也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健全了中央集體領導體制,從制度設計上反對個人崇拜、加強黨的集體領導、限制最高領導人權力並強化黨代會的監督決策職能。這也是新中國第一個黃金發展時期的根本政治原因。這是“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穩定的成熟的中央領導集體。

(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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