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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並軌”突破瓶頸需頂層設計
2013年08月06日19:55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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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養老“並軌”突破瓶頸需頂層設計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養老金“雙軌制”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近日表示,兩者終將“並軌”。養老金“並軌”的瓶頸究竟在哪裡,如何才能突破,這個過程有沒有時間表?

  “並軌”難因恐待遇降低

  上世紀90年代,為了適應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要求,國家在企業先行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險的轉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對滯后,總體上仍然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由此造成了養老“雙軌制”。

  “‘並軌’最大的瓶頸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擔心待遇會降低。”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鄭秉文一針見血,“不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覺悟低,也不是國家決心不夠大,待遇降低的改革肯定難以推行。”

  “雙軌制”形成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並與在崗者工資增長挂鉤。多數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於退休前在崗檔案工資的70%,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大多在80%以上。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測算,2005年企業職工養老金替代率降低到47.94%水平后,一直處於45%左右的區間,也就是說退休金是退休前工資的45%。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近日發布的“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也顯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中位數為24000元,企業養老保險金的中位數為18000元,兩者差距明顯。

  “企業職工繳費拿錢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繳費拿錢多,誰會加入前者呢?”鄭秉文舉例說,上世紀90年代,很多事業單位進行了養老制度的改革,但“被改革”群體抵觸情緒很強烈,最后成了“半拉子”工程。

  單獨進行改革是行不通的

  “‘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但需要做好頂層設計。”胡曉義對新華社記者說,“有些地方個人也繳費了,但機制沒有理順,結果又退回去了。”

  “對於這方面的改革,我們知道公眾有很多的反映,我們一樣也很著急。”胡曉義說,“但我們這次一定要力爭改革能夠成功,不能做一個‘夾生飯’,半道又退回來了。”

  清華大學教授楊燕綏也指出,“碎片化”的制度必然導致待遇上的差別,隻有對養老制度進行頂層設計、結構調整,才能從根本上彌合這種差別。

  鄭秉文認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必須一起進行,單獨進行改革是行不通的。

  “如果沒有一個一攬子的改革方案,事業單位一改,養老金就降低了將近一倍,顯然有抵觸情緒。”鄭秉文說,“如果單獨提高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替代率,那就等於又建立了新制度,相當於沒有改!”

  胡曉義特別強調,所謂“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

  鄭秉文建議,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要以職業年金為補充,確保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時,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養老制度一起改革。

  改革時間表如何安排

  實際上,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就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說,人社部已經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社保理事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在內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行專門研究。

  據權威人士透露,這項研究內容還涉及了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退休年齡調整等重大問題,是一項頂層設計的一攬子方案,預計8月即可完成,最遲也不會超過年底。

  “‘並軌’顯然不是一個部門能夠決定和完成的事情。”鄭秉文說,“人社部向決策層提出建議后,還會廣泛征求意見,最終才能形成政策,然后分步實施。”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也強調,解決“雙軌制”問題是一個復雜系統工程,不僅考慮退休養老制度本身,還要有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工資分配制度、財政體制改革相互配套。

  《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專家分析,這意味著改革在十二五期間會逐步推進,但此項巨大的工程難以在五年間徹底完成。(記者徐博、周蕊)

(責編:吳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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