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共財政該不該向名校傾斜
為了提升辦學效益和質量,早在上世紀50年代初期,我國就確立了重點大學政策,通過政策與經費的傾斜,重點支持少數大學的發展。進入上世紀90年代,圍繞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我國設立了“211工程”、“985工程”、國家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等一系列重大教育科技專項。經過多年發展,高等教育、基礎研究等領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與此同時,“傾斜機制”也帶來了一些問題。
“傾斜機制”下,優勢資源大量集中。1992年開始實施的“211工程”和1999年推行的“985工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高等教育領域中規模最大的重點建設工程。“211工程”在一期、二期、三期建設中的總投入近200億元﹔“985工程”在一期、二期的總投入超過280億元。在“傾斜機制”下,所有“985工程”高校都是“211工程”高校,每個“211工程”高校至少有一個國家級重點學科,這些重點學科,既得到國家重點學科項目的支持,又得到“211工程”重點學科經費的資助。據統計,65所“211工程”大學擁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佔此類學科總數的82.3%﹔97 所“211工程”大學擁有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佔此類學科總數的58.4%。
其結果是,受益高校享受了更多政策優惠、得到了大量發展資源,大大提升了其科研競爭力和社會服務能力。在各類經費中,科研經費無疑具有更高的“含金量”,該類經費的增長,不僅對於改善研究條件具有直接意義,還有助於形成累積性優勢、培育優勢學科、升格學位點、提升學科層次、進而提升獲得專項扶持(如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等)的可能性,而這又能吸引來更多優秀人才、獲得更多的科研經費。同時,不斷積累的科學研究成果也會提升社會服務的能力,進而帶來更多的其他收入和經費。
與此相反,那些沒有享受到政策優惠又缺乏發展資源的高校,既在科研競爭中處於劣勢,又在提高自籌收入中缺乏實力。同時,由於更多的優秀生源流向重點大學,優秀的教師和優秀的學生進一步聚集,這就減小了弱勢院校改善先賦差異的機會和可能。獲得更多經費投入、享受更多政策優惠的高校,處於不斷加強的“良性循環”中,而得到更少經費投入、無政策優惠可享的高校,資源條件差、競爭力羸弱,處於不幸的“惡性循環”中。這就使得強校與弱校的差距進一步加大。
與此相伴的是,報考重點大學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盡管高考錄取率年年上升,但考生的壓力有增無減,因為人人都希望上好大學。重點大學是資金、人才的集中地,無論是硬件設施還是軟件條件,都比其他高校優越。基礎教育的激烈競爭,早年主要是源於較低的高考升學率,而現在主要是源於不同高校間的巨大差別。所以,即便高考升學率接近80%,也無法改變基礎教育的應試之風。
在學費上,重點高校基本沒有定價權,民辦高校完全依托於市場,地方高校居於其中,於是就出現了質量低的高校反而高收費。繳納了更高大學學費的學生,未來的收益卻不見得更好,畢業后面臨著找不到工作、收入不如農民工等各種現實問題。付費與收益的不對等,使得越來越多的高中畢業生放棄高考。
重點大學的強勢,還直接導致了畢業生就業的差別。統計顯示,七成多的高校畢業生遭受過就業歧視,90%以上的招聘廣告中含有歧視性條款。有關部門發出通知,規定嚴禁發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樣的招聘信息,卻無法消除實際的不平等。高校間日益擴大的差距,使得就業市場上的“學校歧視”難以避免。
在公共財政的“傾斜”下,重點建設高校的整體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一步步向世界一流靠近,但任何投入都存在報酬遞減規律,“傾斜機制”的一步步強化,在保証部分人享受優質高等教育的同時,也將大部分學生排斥在外。研究發現,良好的家庭社會經濟背景與優質高等教育機會的獲得之間,具有顯著相關性,處於社會底層的群體,獲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小得多。這就意味著,政府以低價向具有較高社會經濟背景的家庭提供高質量教育,而社會底層群體中的大多數,則以更高的費用購買更低質量、更少收益的高等教育服務,這使得整體社會經濟分層進一步固化。
在如今利益多元化的時代,各種利益訴求急劇增長,公共政策的出發點在於公共利益,或許是時候反思高等教育的“傾斜機制”了,重新思考公共財政是繼續支持集中了大量優勢資源的重點高校,還是更多用於改善大眾化高等教育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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